《建設部關於2006年度造價工程師續期註冊及有關工作的通知》是一部建設部於2006年10月10日發布並於當日正式實施的政策參考型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設部關於2006年度造價工程師續期註冊及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建設部
- 發布文號:建標造函[2006]64號
- 發布日期:2006-10-10
- 生效日期:2006-10-10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 檔案來源:建設部
簡介
具體內容
(建標造函[2006]64號)
根據《造價工程師註冊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75號)的有關規定,現就2006年度造價工程師續期註冊及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續期註冊範圍
二、申請方式
三、續期註冊申報程式
2、申請人持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續期註冊申請表等資料,到省級或部門註冊機構辦理續期註冊手續;
3、省級或部門註冊機構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及網上申請情況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後準予續期註冊,並在其“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續期註冊欄”內加蓋“續期註冊合格”專用章和註冊機構單位公章;
4、各省級或部門註冊機構在造價工程師續期註冊工作結束後,將續期註冊審核情況、合格與不合格人員名單匯總,報送建設部備案;
四、續期註冊應提交的相關資料
2.註冊證書、執業專用章和身份證;
3.與註冊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契約;
4.註冊期內參加繼續教育合格的證明;
5.註冊期內工作業績證明。
五、續期註冊受理時間
六、註冊證書及執業專用章的換髮工作
建設部
二○○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