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於預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是建設部2003年9月12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設部關於預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03-09-12
- 生效時間:2003-09-12
- 發布單位:建設部
【發布文號】建質[2003]186號
【生效日期】2003-09-1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生效日期】2003-09-1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建設部關於預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
(建質[2003]186號)
(建質[2003]186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近期,一些地區接連發生建築工地施工工棚倒塌事故,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
7月22日,安徽省宿州市環城北路西段古城牆局部突然坍塌,將臨時搭建在古城牆下的簡易工棚掩埋,造成農民工11人死亡。
8月24日,陝西省寶雞市金台區北庵村一處黃土邊坡因遇暴風雨導致坍塌,將一鄰邊坡而建的民房壓倒,造成在民房內避雨的農民工7人死亡、6人受傷。
8月29日,山東省煙臺市斗元藝品有限公司工業廠房建設工地的一座臨時工棚發生倒塌,造成農民工9人死亡、6人受傷。
目前,正值施工高峰期,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現就做好建築工地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預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做好預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組織領導工作
要高度重視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預防工作,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實加強對預防工作的組織和領導。要深入分析當前本地區建築安全生產形勢,剖析典型案例,結合實際,認真研究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發生的規律、原因,找出薄弱環節,制定有針對性的、可操作性強的預防措施,明確責任人員,確保各項措施得到落實。
二、立即組織專項檢查,及時進行隱患整改
各地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要立即對本地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包括施工前期準備階段)的施工工棚及其它臨時建築進行一次專項排查。排查範圍為施工現場的施工工棚、辦公用房、工人食堂、廁所、浴室以及其它臨時建築等(以下簡稱施工工棚)。排查內容包括施工工棚選址是否符合安全性要求,是否充分考慮周邊水文、地質情況,是否與施工區分開設定,是否符合施工現場總平面圖布置要求;現場自建的施工工棚設計和施工是否符合有關規範要求,施工工棚材料選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裝配式施工工棚是否具有產品合格證;施工工棚與周邊堆放的建築材料、設備、建築垃圾以及與施工圍牆是否保持足夠安全距離等。
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細化檢查內容,突出檢查重點,自然災害多發地區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重點對地處坡地、鄰近山體、降雨集中區以及可能受山洪、颱風影響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對於搭建在易發生山體滑坡、崩塌等危險區域的施工工棚要及時拆除或將人員轉移。對檢查出來的隱患和問題,必須督促有關單位和企業及時制定整改措施,並督查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將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預防工作與安全生產各項基礎工作結合起來
一是要將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預防工作與建築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結合起來,繼續認真貫徹落實《關於深化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建質[2003]158號)。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注意新材料的推廣使用,禁止用鋼管、三合板、竹片、毛竹等搭設簡易工棚,提倡使用符合規定要求的鋼結構、彩鋼活動房,確保主體結構安全;二是要將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預防工作與創建文明工地活動結合起來,認真對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等標準規範進行整改,保證施工工棚安全;三是要將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預防工作與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工作結合起來,把施工工棚的安全狀況作為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評價的內容之一,將對施工工棚安全狀況的監督納入到對施工企業日常的安全監督管理中。
四、嚴肅事故查處,強化責任追究
各地對今年(2003年)以來發生的施工工棚倒塌事故以及其它重大事故要―一查清事故原因,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尤其要追究企業分管安全負責人、項目經理的責任,該撤職的撤職、該降級的降級,觸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要嚴格制度,舉一反三,將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予以曝光,以警戒和教育廣大幹部民眾。本通知下發後,凡同一個企業或同一個地區發生同類型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除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還要追究企業領導及主管部門領導的責任。
請各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在防止施工工棚倒塌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整治經驗,及時報我部工程質量安全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