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建設部
【發布文號】建辦市[2003]27號
【發布日期】2003-05-06
【生效日期】2003-05-0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發布文號】建辦市[2003]27號
【發布日期】2003-05-06
【生效日期】2003-05-0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建設部關於轉發北京市建委對有關企業進行通報批評的通知
(建辦市[2003]27號)
(建辦市[2003]27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總後營房部工程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中央管理的有關企業:
現將北京市建委《關於對北京鑫暢路橋建設有限公司、北京鑫實路橋建設有限公司通報批評的決定》(京建管[2003]127號)和《關於對江蘇建業建築安裝集團有限公司管理失控問題的通報》(京建管[2003]218號)轉發你們。
當前,全國防治非典型肺炎(以下簡稱“非典”)的鬥爭還在繼續。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的有關指示精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動員北京等地高等學校學生、農民工就地學習務工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03]11號)和建設部、衛生部《關於認真貫徹全國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會議精神的緊急通知》(建辦電[2003]7號)、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建設系統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補充通知》(建辦電[2003]12號)、《關於做好建築施工務工人員就地務工和防控“非典”工作的緊急通知》(建辦質[2003]26號)的要求,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積極配合北京市建委做好本地在京施工隊伍的穩定、控制和管理工作,同時做好本地建築施工工地的“非典”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