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於評選全國建設行業技術能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總後勤部營房部: 為表彰和宣傳建設行業優秀技術工人,促進廣大勞動者提高技術技能,選拔和培養優秀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營造重視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會氛圍,配合全國技術能手的評選,經部常務會議研究,決定今年開展全國建設行業技術能手的評選表彰活動。

發文信息,通知內容,

發文信息

【發布單位】建設部
【發布文號】建質函[2002]246號
【發布日期】2002-09-29
【生效日期】2002-09-2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關於評選全國建設行業技術能手的通知
(建質函[2002]246號)

通知內容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總後勤部營房部:
為表彰和宣傳建設行業優秀技術工人,促進廣大勞動者提高技術技能,選拔和培養優秀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營造重視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會氛圍,配合全國技術能手的評選,經部常務會議研究,決定今年開展全國建設行業技術能手的評選表彰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全國建設行業從事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等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的施工、生產的技術工人與服務人員均屬評選表彰活動範圍。
二、評選條件
全國建設行業的技術工人及服務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技術技能水平在國內本職業(工種)中有較大影響,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參加能手的評選:
1、在本職業(工種)中具備較高技藝,並在傳授技術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2、在開展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活動中做出重要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3、在本單位、同行業中具有領先的技術技能水平,並在某一生產(工作)領域中總結出先進的操作技術方法,取得明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4、在開發、套用先進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成現實生產力方面有突出貢獻,並取得明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三、評選辦法
1、全國建設行業技術能手由各地區、各部門按推薦分配名額(見附屬檔案1)推薦候選人。
2、技術能手候選人應為省級建設行業的技術能手,由用人單位申報,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部審定。
四、獎勵
由建設部授予全國建設行業技術能手榮譽稱號,並頒發證書、獎章。各省、市可以給予相應的獎勵。
五、申報材料
1、全國建設行業技術能手候選人申報表;
2、候選人事跡材料;
3、候選人技術技能水平、主要技術成果證明材料;
4、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推薦函;
5、候選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六、事跡材料的主要內容及要求
1、候選人的主要事跡是指對本單位、本行業和國家作出的突出貢獻;
2、候選人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的貢獻及所產生的經濟效益(要求用數字量化反映);
3、候選人取得的成績在國際同行、領域中(某國家、某地區、世界範圍三個層次)的作用和影響;
4、候選人曾獲得的榮譽稱號;
5、事跡材料要實事求是,簡明扼要,所獲榮譽稱號需附複印件或旁證材料;
6、事跡材料要求在1500字左右,統一用A4紙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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