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於推薦建設部建築安全專家委員會成員的通知

建設部關於推薦建設部建築安全專家委員會成員的通知,國家法律法規,發布日期2002-09-17。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設部關於推薦建設部建築安全專家委員會成員的通知
  • 發布單位:建設部
  • 發布日期:2002-09-17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 發布文號:建質安函[2002]61號
  • 生效日期:2002-09-17
檔案來源,主要工作任務,專家推薦範圍,專家推薦條件,推薦辦法,要求,

檔案來源

關於推薦建設部建築安全專家委員會成員的通知
建質安函[2002]61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
為了充分發揮建築安全專家作用,提高建築安全管理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水平,經部領導批准,擬成立建設部建築安全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家委員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主要工作任務

受建設部的委託,協助制定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作規劃和方案,組織建築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科研工作,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參與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鑑定和處理工作;組織制定建築安全技術標準、規範;承擔有關建築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工藝的鑑定和諮詢工作等。

專家推薦範圍

各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建設行業協(學)會、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建築業企業以及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正在從事行政管理、施工管理、安全監督管理和教學、安全技術研究等工作的有關人員。

專家推薦條件

具有堅實的專業基礎知識,身體健康,作風正派。曾長期從事建築施工技術管理或建築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有豐富的施工現場實踐經驗和較強的政策水平。在建築施工某些方面和建築安全有較深入研究,發表過較高水平的學術論著,對本專業的技術進步、發展有較大貢獻。

推薦辦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的推薦工作,每個地區可推薦l-6名預選專家,經我部評定確認後聘任,聘期四年。

要求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真組織專家推薦工作,並於10月20日前將預選專家推薦表報我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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