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於布置2001年工程勘察設計年報統計工作的通知

建設部關於布置2001年工程勘察設計年報統計工作的通知是由建設部發布的通知。

基本信息,介紹,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建設部
【發布文號】建辦質函[2001]348號
【發布日期】2001-11-20
【生效日期】2001-11-2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關於布置2001年工程勘察設計年報統計工作的通知
(建辦質函[2001]348號)

介紹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有關集團公司,解放軍總後基建營房部:
2001年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年報統計工作繼續按《國家統計局關於同意制發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年報制度的函》(國統函[2001]32號)要求執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勘察設計企業要嚴格按《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年報制度》有關要求填報統計數據。該年報制度中,建設1表、2表、3表、4表由勘察設計企業負責填報;建設5表、6表由部門和地方管理部門同時填報。
二、各勘察設計企業將本企業數據輸入“企業勘察設計信息系統軟體”後,於2002年2月28日前將書面檔案(加蓋單位印章)及軟碟上報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於2002年3月20日前將本省企業匯總表(加蓋單位印章)及企業數據匯總軟碟報建設部。
三、國務院各部門及中央企業集團所屬的勘察設計單位均按年報制度要求,於2002年2月28日前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時向原主管部門報送一份,以供備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