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於加強城市勘測基礎業務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檔案來源,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建設部
【發布文號】建規字第639號
【發布日期】1995-11-09
【生效日期】1995-11-0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建設部關於加強城市勘測基礎業務工作的通知
(1995年11月9日建規字第639號文發布)
各省、自治區建委(建設廳),各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建委(規委辦)、規劃局:
城市勘察和城市測量是編制城市規劃、加強規劃管理以及開發建設前期的一項重要基礎業務工作。目前各級城鎮體系規劃的確定、跨世紀城市總體規劃的修訂工作已全面展開,詳細規劃和各項專業規劃也在不斷深化和完善,這些工作都需要完備的和現勢性強的勘測資料的保障。因此,各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一定要切實加強對城市勘測工作的領導,切實抓好這方面的基礎業務工作,以適應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發展的需要。
一、城市應具備勘測資料的主要內容
1.城市測量資料主要包括:
城市平面控制網和高程控制網;
城市地下工程、市政工程及地下管網等專業測量;
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必備的各種比例尺地形圖。
2.城市勘察資料是指與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有關的地質資料。主要包括:
工程地質,即城市所在地區的地質構造,地面土層物理狀況,城市規劃區內不同地段的地基承載力以及滑坡、崩塌等基礎資料;
地震地質,即城市所在地區斷裂帶的分布及活動情況,城市規劃區內地震裂度區劃等基礎資料;
水文地質,即城市所在地區地下水的存在形式、儲量、水質、開採及補給條件等基礎資料。
二、近期要重點做好的幾項工作
1.要完善城市測量控制網。有些城市的測量控制網覆蓋面積或密度不能滿足需要的,一般應在近兩年內完成改建或加密;
2.要更新城市基本地形圖。有些城市的基本地形圖(1∶500、1∶1000、1∶2000、1∶5000)不適時、不成套,一般應在5年內更新一次,並逐步達到系列配套;
3.要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整測工作。有些城市沒有地下綜合管線圖,或不完善、不現狀,一般應在“九五”期間完成地下管線普查整測工作。已開展過地下管線普查整測工作的城市,應積極開展地下管線定線及竣工測量工作,保證地下綜合管線圖的性、現勢性。
4.要搞好城市勘察工作。有些城市沒有開展城市地質普查工作,或資料殘缺,沒有進行城市地質編圖,應儘快開展城市地質普查,或儘快補齊城市基礎地質資料,有條件的城市應積極組織城市地質編圖工作。
三、切實加強對城市勘測基礎業務工作的管理
1.各城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都要會同計畫、財政部門,用城市維護費和規劃業務費安排一定數量的城市勘測基礎業務範圍的指令性任務,一般不少於本市城市勘測單位全年工作量的50%。
2.各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城市勘測基礎業務工作的領導,主要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城市勘測基礎業務工作規劃,並作出逐步完善城市勘測資料的計畫安排。
3.各城市勘測單位,要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確保指令性任務的完成,要注意將“GPS”(全球衛星定位)“GIS”(地理信息系統)、“RS”(遙感)和“城市地質環境與土地工程利用定量分析及土地工程利用控制”等高新技術套用到城市勘測中去,高質量、高速度地完成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所需的勘測任務。
4.進入城市勘測市場,承擔城市勘測任務的所有勘測單位,都必須執行我部頒發的城市勘測規範、標準、規程,必須使用城市統一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以及統一的圖幅分幅和編號,必須向當地城市勘測行業管理部門送審勘測成果資料,經審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提供使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