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結餘資金是建設單位在儲備階段和結算過程中占用的資金,包括儲備資金、貨幣資金和結算資金三部分。建設結餘資金的分析,主要是在保證下年度(或季度)的工程施工所需儲備資金的前提下,分析結餘資金是多餘還是不足,促使有關方面積極處理積壓,壓縮儲備,從而確定合理儲備,保證施工需要。
分析應從以下幾方面進行:
(1)根據日常核算資料檢查結餘資金中有哪些不能利用的物資和損失。其中包括: 有帳無物、腐爛變質的設備和材料、技術工藝陳舊而不能用的設備、壞帳損失等。對於帳物不符的情況應查明原因,對於庫存設備和材料應分清留用、處理、削價、改制和報廢的數量,以促進積壓、損壞設備和材料的及時處理;
(2)分析結餘資金的變化情況。可從兩方面進行,一是將結餘資金的期末數同年初數相比較,以了解其增減變動的絕對數。二是從相對數的角度進行分析,即計算結餘資金占用率,公式為:
結餘資金占用率=建設結餘資金/建設投資完成額×100%
實際結餘資金占用率可以同計畫儲備資金占用率、上年同期結餘資金占用率比較,以考核結餘資金實際占用水平的高低。還可以同本單位先進占用水平或同類先進單位的占用水平比較,找差距,以利於改正;
(3)分析儲備資金計畫和動員內部資源計畫的執行情況;
(4)檢查應收款和應付款。應根據撥(貸)款辦法和工程價款結算辦法重點檢查是否有違反制度規定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的情況,檢查各項應付款未能及時交付的原因;
(5)結合調查研究,進一步分析結餘資金的壓縮或增長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