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投資借款利息是指建設單位借入的基建投資借款和周轉借款所發生的按規定應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借款利息,包括使用部門統借統還基建基金借款發生的資金占用費。
建設期的借款利息,應按規定全部分攤計人交付使用資產價值;建設項目建成投產後還款期間發生的借款利息,不計入交付使用資產的價值。建設單位支用的借款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擠占挪用部分的罰息支出和不按期歸還借款而加付的利息,按規定應由建設單位留成收入支付,不在本科目核算;建設單位實現的貸轉存利息收入,應沖減待攤投資。
建設投資借款利息是指建設單位借入的基建投資借款和周轉借款所發生的按規定應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借款利息,包括使用部門統借統還基建基金借款發生的資金占用費。
建設期的借款利息,應按規定全部分攤計人交付使用資產價值;建設項目建成投產後還款期間發生的借款利息,不計入交付使用資產的價值。建設單位支用的借款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擠占挪用部分的罰息支出和不按期歸還借款而加付的利息,按規定應由建設單位留成收入支付,不在本科目核算;建設單位實現的貸轉存利息收入,應沖減待攤投資。
建設投資借款利息是指建設單位借入的基建投資借款和周轉借款所發生的按規定應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借款利息,包括使用部門統借統還基建基金借款發生的資金占用費。建設...
借方登記償還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本科目的貸方餘額為實際借入尚未償還的基建投資借款。(二)“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科目是資金占用科目,用於核算建設單位應向生產單位...
基本建設借款利息審計它是指對建設單位向銀行借入的基本建設投資的計算數額的正確性的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1)審查基本建設貸款計畫是否符合國家對借款的有關規定;(...
基本建設投資借款核算是建設單位利用帳簿對基建投資借款的借入、支用與還本付息的反映和監督。主要任務是: 反映基建投資借款計畫和貸款契約的執行情況;監督基建投資...
“撥改貸”投資借款是指國家預算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由財政無償撥款改為建設銀行貸款的基本建設投資借款。...
建設項目總投資分類 編輯 生產性建設項目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含固定資產投資、無形資產投資、遞延資產投資等)、建設期借款利息和鋪底流動資金三部分。...
基本建設投資貸款的期限,一般按照不同行業、不同規模,分別規定不同的還款期。同時,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按照不同行業,實行差別貸款利率,按年...
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簡稱“撥改貸”。國家預算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由財政無償撥款改為通過建設銀行貸款供應的制度。1979年以前,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均為國家財政...
基本建設貸款,在資金渠道上應當分別管理,不相混同(“撥改貸”實質上是財政撥款實行信貸管理);“撥改貸”項目建成投產前的利息,不列入建設項目的設計概算,不計入投資...
1984年國家對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實行“撥改貸”和建設銀行基本建設貸款; 1986年建設銀行基本建設貸款實行差別利率後,開始採用財政貼息辦法。目前貼息的範圍:限於建設...
建設期借款利息建設期間,由於投資借款而產生借款利息,該利息作為資本化利息計入固定資產的價值。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該稅是我國為了貫徹國家產業政策,控制投資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