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是指從事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活動的單位中,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所規定的質量責任和義務的行為,以及勘察、設計檔案和工程實體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的情況的,無論是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理單位,都屬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
- 屬性:工程學術語
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是指從事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活動的單位中,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所規定的質量責任和義務的行為,以及勘察、設計檔案和工程實體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的情況的,無論是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理單位,都屬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
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是指從事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活動的單位中,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所規定的質量責任和義務的行為,以及勘察、設計檔案和工程實體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的情況的,無論是...
第一條 為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提高質量責任意識,強化質量責任追究,保證工程建設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
2.01 本導則所稱的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是指參與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本導則所稱的有關機構、是指工程質量檢測機構。2.0.2 本導則所稱的質量行為、是指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責任...
第十條 勘察單位對交通建設工程勘察質量安全負主體責任。勘察單位應當按照交通建設工程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進行勘察,提交的勘察檔案應當真實、準確,滿足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需要,對可能引發工程質量與生產安全事故的情形提出防治建議。...
本規定所稱水利工程質量,是指工程滿足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契約約定要求,在安全、適用、耐久、可靠、經濟、與環境協調等方面的特性總和。第三條(責任主體)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對水利工程質量負總責,勘察、設計...
本規定所稱工程質量行為監督,是指主管部門對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質量檢測等單位履行法定質量責任和義務的情況實施監督。第五條 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二)抽查涉及工程主體結構...
第八條 鼓勵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有關單位採用先進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推廣綠色建材、綠色施工和綠色建築,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鼓勵創建精品工程,推行工程優質優價、工程擔保和工程質量責任保險制度。第二章 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第九條 建設...
第四條 政府鼓勵採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對工程質量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建設工程應當予以獎勵。第五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質量的保修由建設單位組織協調,各相關責任主體具體負責,保修範圍、保修...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發改、工信等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專業建設工程質量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第五條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建設工程責任主體及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安全檢測、監測...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質量責任終身制是指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相關責任人員,因工程建設期內違反工程質量管理規定,造成參與的工程項目發生質量事故、或交付使用後工程的市政基礎設施、房屋建築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出現質量事故...
(一)狠抓落實,紮實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1、全面落實工程質量質量終身責任制。推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制度,項目開工前,工程建設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必須按照《建設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建質〔2014...
(二) 有效克服設計、採購、施工相互制約和相互脫節的矛盾,有利於設計、採購、施工各階段工作的合理銜接,有效地實現建設項目的進度、成本和質量控制符合建設工程承包契約約定,確保獲得較好的投資效益。(三) 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明確,有...
(二)監督檢查建設工程實體質量;(三)隨時了解和掌握本地區建設工程質量狀況;(四)參與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五)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六)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定期向社會公布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不良行為...
(三)對不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施工或者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契約約定行為的,應當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立即通知建設單位,並報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四)對建設工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等重要的...
1996年12月26日陝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2004年8月3日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正,2009年11月26日陝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對《陝西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
(三)抽查建設工程項目執行國家、地方及行業建設工程標準、規範的情況。(四)核查建設工程參建單位及有關人員的資質、資格,抽查其質量安全檢驗評定結果和建設工程驗收結果。(五)抽查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其他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關鍵...
為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提高質量責任意識,強化質量責任追究,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建質〔2014〕124號,以下簡稱《質量...
對危害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舉報。第二章 建設單位的質量安全責任 第七條 建設單位是交通建設工程項目建設質量安全的責任主體,應當科學確定並嚴格執行合理的建設工期,建立健全...
本辦法所稱工程質量行為監督,是指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質量檢測等單位履行法定質量義務的情況實施監督。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設區...
這也就明確了控制手段之一的“平行檢驗”實施者必須是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承包單位 “平行檢驗”為什麼要在承包單位自檢的基礎上進行?雖然承包單位、監理機構同為工程項目質量的責任主體,但承包單位畢竟是建設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