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是一本書籍,主編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 最新標準 編號為GB50210-2018 自2018年9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書名:《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
  • 頁數:108頁
  • 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 開本:850X1168毫米 1/32
  • 印刷:北京市興順印刷廠
目錄摘要,內容,總則,術語,基本規定,抹灰工程,門窗工程,

目錄摘要

1 總則
2 術語
3 基本規定
4 抹灰工程
5 門窗工程
6 吊頂工程
7 輕質隔牆工程
8 飾面板(磚)工程
9 幕牆工程
10 塗飾工程
11 裱糊與軟包工程
12 細部工程
13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
附錄A 木門窗用木材的質量要求
附錄B 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項工程劃分表
附錄C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表
本規範用詞用語說明

內容

總則

1.0.1 為了加強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範。
1.0.2 本規範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和既有建築的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
1.0.3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承包契約、設計檔案及其他技術檔案對工程質量驗收的要求不得低於本規範的規定。
1.0.4 本規範應與國家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 2013)配套使用。
1.0.5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除應執行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術語

2.0.1 建築裝飾裝修building decoration為保護建築物的主體結構完善建築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築物採用裝飾裝修材料或飾物對建築物的內外表面及空間進行的各種處理過程
2.0.2 基體primarystructure建築物的主體結構或圍護結構
2.0.3 基層basecourse直接承受裝飾裝修施工的面層
2.0.4 細部detail建築裝飾裝修工程中局部採用的部件或飾物

基本規定

3.1 設計
3.1.1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必須進行設計,並出具完整的施工圖設計檔案。
3.1.2 承擔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設計的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並應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由於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應由設計單位負責。
3.1.3 建築裝飾裝修設計應符合城市規劃消防環保節能等有關規定
3.1.4 承擔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設計的單位應對建築物進行必要的了解和實地勘察設計深度應滿足施工要求
3.1.5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必須保證建築物的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當涉及主體和承重結構改動或增加荷載時必須由原結構設計單位或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核查有關原始資料對既有建築結構的安全性進行核驗確認
3.1.6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
3.1.7 當牆體或吊頂內的管線可能產生冰凍或結露時應進行防凍或防結露設計
3.2 材料
3.2.1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和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當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GB 50222)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J16)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45)的規定
3.2.3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所用材料應符合國家有關建築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標準的規定
3.2.4 所有材料進場時應對品種規格外觀和尺寸進行驗收材料包裝應完好應有產品合格證書中文說明書及相關性能的檢測報告進口產品應按規定進行商品檢驗
3.2.5 進場後需要進行復驗的材料種類及項目應符合本規範各章的規定同一廠家生產的同一品種同一類型的進場材料應至少抽取一組樣品進行復驗當契約另有約定時應按契約執行
3.2.6 當國家規定或契約約定應對材料進行見證檢測時或對材料的質量發生爭議時應進行見證檢測
3.2.7 承擔建築裝飾裝修材料檢測的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並應建立質量管理體系
3.2.8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運輸儲存和施工過程中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壞變質和污染環境
3.2.9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防火防腐和防蟲處理
3.2.10 現場配製的材料如砂漿膠粘劑等應按設計要求或產品說明書配製
3.3 施工
3.3.1 承擔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並應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並應經過審查批准施工單位應按有關的施工工藝標準或經審定的施工技術方案施工並應對施工全過程實行質量控制
3.3.2 承擔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人員應有相應崗位的資格證書
3.3.3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本規範的規定由於違反設計檔案和本規範的規定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應由施工單位負責
3.3.4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中嚴禁違反設計檔案擅自改動建築主體承重結構或主要使用功能嚴禁未經設計確認和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拆改水暖電燃氣通訊等配套設施
3.3.5 施工單位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並應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棄物噪聲振動等對周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3.6 施工單位應遵守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規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並應配備必要的設備器具和標識
3.3.7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應在基體或基層的質量驗收合格後施工對既有建築進行裝飾裝修前應對基層進行處理並達到本規範的要求
3.3.8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前應有主要材料的樣板或做樣板間(件) 並應經有關各方確認
3.3.9 牆面採用保溫材料的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所用保溫材料的類型品種規格及施工工藝應符合設計要求
3.3.10 管道設備等的安裝及調試應在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前完成當必須同步進行時應在飾面層施工前完成裝飾裝修工程不得影響管道設備等的使用和維修涉及燃氣管道的建築裝飾裝修工程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
3.3.11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電器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嚴禁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
3.3.12 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環境條件應滿足施工工藝的要求施工環境溫度不應低於5 C當必須在低於5C 氣溫下施工時應採取保證工程質量的有效措施
3.3.13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護防止污染和損壞
3.3.14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前應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

抹灰工程

4.1 一般規定
4.1.1 本章適用於一般抹灰裝飾抹灰和清水砌體勾縫等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4.1.2 抹灰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檔案和記錄:
1 抹灰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檔案
2 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3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 施工記錄
4.1.3 抹灰工程應對水泥的凝結時間和安定性進行復驗
4.1.4 抹灰工程應對下列隱蔽工程項目進行驗收:
1 抹灰總厚度大於或等於35mm 時的加強措施
2 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的加強措施
4.1.5 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1 相同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 1000㎡ 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 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2 相同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室內抹灰工程每50 個自然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抹灰面積30㎡ 為一間)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 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4.1.6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室內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 並不得少於3 間不足3 間時應全數檢查
2 室外每個檢驗批每100㎡ 應至少抽查一處每處不得小於10㎡
4.1.7 外牆抹灰工程施工前應先安裝鋼木門窗框護欄等並應將牆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實
4.1.8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應少於15d罩面用的磨細石灰粉的熟化期不應少於3d
4.1.9 室內牆面柱面和門洞口的陽角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應採用1:2 水泥砂漿做暗護角其高度不應低於2m 每側寬度不應小於50mm
4.1.10 當要求抹灰層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時應採用防水砂漿
4.1.11 各種砂漿抹灰層在凝結前應防止快乾水衝撞擊振動和受凍在凝結後應採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損壞水泥砂漿抹灰層應在濕潤條件下養護
4.1.12 外牆和頂棚的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必須粘結牢固
4.2 一般抹灰工程
4.2.1 本節適用於石灰砂漿水泥砂漿水泥混合砂漿聚合物水泥砂漿和麻刀石灰紙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質量驗收一般抹灰工程分為普通抹灰和高級抹灰當設計無要求時按普通抹灰驗收
4.2.2 抹灰前基層表面的塵土污垢油漬等應清除乾淨並應灑水潤濕
檢驗方法:檢查施工記錄
4.2.3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種和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水泥的凝結時間和安定性復驗應合格砂漿的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復驗報告和施工記錄
4.2.4 抹灰工程應分層進行當抹灰總厚度大於或等於35mm 時應採取加強措施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表面的抹灰應採取防止開裂的加強措施當採用加強網時加強網與各基體的搭接寬度不應小於100mm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4.2.5 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必須粘結牢固抹灰層應無脫層空鼓面層應無爆灰和裂縫
檢驗方法:觀察用小錘輕擊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一般項目
4.2.6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普通抹灰表面應光滑潔淨接槎平整分格縫應清晰
2 高級抹灰表面應光滑潔淨顏色均勻無抹紋分格縫和灰線應清晰美觀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4.2.7 護角孔洞槽盒周圍的抹灰表面應整齊光滑管道後面的抹灰表面應整
檢驗方法:觀察
4.2.8 抹灰層的總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水泥砂漿不得抹在石灰砂漿層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漿層上
檢驗方法:檢查施工記錄
4.2.9 抹灰分格縫的設定應符合設計要求寬度和深度應均勻表面應光滑稜角應整齊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4.2.10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滴水線(槽)應整齊順直滴水線應內高外低滴水槽的寬度和深度均不應小於10mm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4.2.11 一般抹灰工程質量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4.2.11 的規定
4.3 裝飾抹灰工程
4.3.1 本節適用於水刷石斬假石乾粘石假面磚等裝飾抹灰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4.3.2 抹灰前基層表面的塵土污垢油漬等應清除乾淨並應灑水潤濕
檢驗方法:檢查施工記錄
4.3.3 裝飾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和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水泥的凝結時間和安定性復驗應合格砂漿的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復驗報告和施工記錄
4.3.4 抹灰工程應分層進行當抹灰總厚度大於或等於35mm 時應採取加強措施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表面的抹灰應採取防止開裂的加強措施當採用加強網時
加強網與各基體的搭接寬度不應小於100mm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4.3.5 各抹灰層之間及抹灰層與基體之間必須粘接牢固抹灰層應無脫層空鼓和裂縫
檢驗方法:觀察用小錘輕擊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一般項目
4.3.6 裝飾抹灰工程的表面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水刷石表面應石粒清晰分布均勻緊密平整色澤一致應無掉粒和接槎痕跡
2 斬假石表面剁紋應均勻順直深淺一致應無漏剁處陽角處應橫剁並留出寬窄一致的不剁邊條稜角應無損壞
3 乾粘石表面應色澤一致不露漿不漏粘石粒應粘結牢固分布均勻陽角處應無明顯黑邊
4 假面磚表面應平整溝紋清晰留縫整齊色澤一致應無掉角脫皮起砂等缺陷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4.3.7 裝飾抹灰分格條(縫)的設定應符合設計要求寬度和深度應均勻表面應平整光滑稜角應整齊
檢驗方法:觀察
4.3.8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整齊順直內,高外低,的寬度和深度均不應小於10mm滴水線(槽)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4.3.9 裝飾抹灰工程質量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4.3.9 的規定
4.4 清水砌體勾縫工程
4.4.1 本節適用於清水砌體砂漿勾縫和原漿勾縫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4.4.2 清水砌體勾縫所用水泥的凝結時間和安定性復驗應合格砂漿的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復驗報告和施工記錄
4.4.3 清水砌體勾縫應無漏勾勾縫材料應粘結牢固無開裂
檢驗方法:觀察
一般項目
4.4.4 清水砌體勾縫應橫平豎直交接處應平順寬度和深度應均勻表面應壓實抹平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4.4.5 灰縫應顏色一致砌體表面應潔淨
檢驗方法:觀察

門窗工程

5.1 一般規定
5.1.1 本章適用於木門窗製作與安裝金屬門窗安裝塑膠門窗安裝特種門安裝門窗玻璃安裝等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5.1.2 門窗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檔案和記錄:
1 門窗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檔案
2 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3 特種門及其附屬檔案的生產許可檔案
4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 施工記錄
5.1.3 門窗工程應對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標進行復驗:
1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 建築外牆金屬窗塑膠窗的抗風壓性能空氣滲透性能和雨水滲漏性能
5.1.4 門窗工程應對下列隱蔽工程項目進行驗收:
1 預埋件和錨固件
2 隱蔽部位的防腐填嵌處理
5.1.5 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1 同一品種類型和規格的木門窗金屬門窗塑膠門窗及門窗玻璃每100 樘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100 樘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2 同一品種類型和規格的特種門每50 樘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 樘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5.1.6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木門窗金屬門窗塑膠門窗及門窗玻璃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5% 並不得少於3 樘不足3 樘時應全數檢查高層建築的外窗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 並不得少於6 樘不足6 樘時應全數檢查
2 特種門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50% 並不得少於10 樘不足10 樘時應全數檢查
5.1.7 門窗安裝前應對門窗洞口尺寸進行檢驗
5.1.8 金屬門窗和塑膠門窗安裝應採用預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採用邊安裝邊砌口或先安裝後砌口的方法施工
5.2 木門窗製作與安裝工程
5.2.1 本節適用於木門窗製作與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5.2.2 木門窗的木材品種材質等級規格尺寸框扇的線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未規定材質等級時所用木材的質量應符合本規範附錄A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材料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5.2.3 木門窗應採用烘乾的木材含水率應符合建築木門木窗(JG/T 122)的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材料進場驗收記錄
5.2.4 木門窗的防火防腐防蟲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材料進場驗收記錄
5.2.5 木門窗的結合處和安裝配件處不得有木節或已填補的木節木門窗如有允許限值以內的死節及直徑較大的蟲眼時套用同一材質的木塞加膠填補對於清漆製品木塞的木紋和色澤應與製品一致
檢驗方法:觀察
5.2.6 門窗框和厚度大於50mm的門窗扇套用雙榫連線榫槽應採用膠料嚴密嵌合併套用膠楔加緊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
5.2.7 膠合板門纖維板門和模壓門不得脫膠膠合板不得刨透表層單板不得有戧槎製作膠合板門纖維板門時框線和橫楞應在同一平面上面層框線及橫楞應加壓膠結橫楞和上下冒頭應各鑽兩個以上的透氣孔透氣孔應通暢
檢驗方法:觀察
5.2.8 木門窗的品種類型規格開啟方向安裝位置及連線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成品門的產品合格證書
5.2.9 木門窗框的安裝必須牢固預埋木磚的防腐處理木門窗框固定點的數量位置及固定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5.2.10 木門窗扇必須安裝牢固並應開關靈活關閉嚴密無倒翹
檢驗方法:觀察開啟和關閉檢查手扳檢查
5.2.11 木門窗配件的型號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位置應正確功能應滿足使用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開啟和關閉檢查手扳檢查
一般項目
5.2.12 木門窗表面應潔淨不得有刨痕錘印
檢驗方法:觀察
5.2.13 木門窗的割角拼縫應嚴密平整門窗框扇裁口應順直刨面應平整
檢驗方法:觀察
5.2.14 木門窗上的槽孔應邊緣整齊無毛刺
檢驗方法:觀察
5.2.15 木門窗與牆體間縫隙的填嵌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填嵌應飽滿寒冷地區外門窗(或門窗框)與砌體間的空隙應填充保溫材料
檢驗方法:輕敲門窗框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5.2.16 木門窗批水蓋口條壓縫條密封條的安裝應順直與門窗結合應牢固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
5.2.17 木門窗製作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2.17 的規定
5.2.18 木門窗安裝的留縫限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2.18 的規定
5.3 金屬門窗安裝工程
5.3.1 本節適用於鋼門窗鋁合金門窗塗色鍍鋅鋼板門窗等金屬門窗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5.3.2 金屬門窗的品種類型規格尺寸性能開啟方向安裝位置連線方式及鋁合金門窗的型材壁厚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門窗的防腐處理及填嵌密封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印刷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3.3 金屬門窗框和副框的安裝必須牢固預埋件的數量位置埋設方式與框的連線方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3.4 金屬門窗扇必須安裝牢固並應開關靈活關閉嚴密無倒翹推拉門窗扇必須有防脫落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開啟和關閉檢查手扳檢查
5.3.5 金屬門窗配件的型號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位置應正確功能應滿足使用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開啟和關閉檢查手扳檢查
一般項目
5.3.6 金屬門窗表面應潔淨平整光滑色澤一致無鏽蝕大面應無劃痕碰傷漆膜或保護層應連續
檢驗方法:觀察
5.3.7 鋁合金門窗推拉門窗扇開關力應不大於100N
檢驗方法:用彈簧秤檢查
5.3.8 金屬門窗框與牆體之間的縫隙應填嵌飽滿並採用密封膠密封密封膠表面應光滑順直無裂紋
檢驗方法:觀察輕敲門窗框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3.9 金屬門窗扇的橡膠密封條或毛氈密封條應安裝完好不得脫槽
檢驗方法:觀察開啟和關閉檢查
5.3.10 有排水孔的金屬門窗排水孔應暢通位置和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5.3.11 鋼門窗安裝的留縫限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3.11 的規定
5.3.12鋁合金門窗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3.12 的規定
5.3.13 塗色鍍鋅鋼板門窗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3.13 的規定
5.4 塑膠門窗安裝工程
5.4.1 本節適用於塑膠門窗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5.4.2 塑膠門窗的品種類型規格尺寸開啟方向安裝位置連線方式及填嵌密封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內襯增強型鋼的壁厚及設定應符合國家現行產品標準的質量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4.3 塑膠門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裝必須牢固固定片或膨脹螺栓的數量與位置應正確連線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固定點應距窗角中橫框中豎框150 200mm固定點間距應不大於600mm。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4.4 塑膠門窗拼樘料內襯增強型鋼的規格壁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型鋼應與型材內腔緊密吻合其兩端必須與洞口固定牢固窗框必須與拼樘料連線緊密固定點間距應不大於600mm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尺量檢查檢查進場驗收記錄
5.4.5 塑膠門窗扇應開關靈活關閉嚴密無倒翹推拉門窗扇必須有防脫落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開啟和關閉檢查手扳檢查
5.4.6 塑膠門窗配件的型號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位置應正確功能應滿足使用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尺量檢查
5.4.7 塑膠門窗框與牆體間縫隙應採用閉孔彈性材料填嵌飽滿表面應採用密封膠密封密封膠應粘結牢固表面應光滑順直無裂紋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一般項目
5.4.8 塑膠門窗表面應潔淨平整光滑大面應無劃痕碰傷
檢驗方法:觀察
5.4.9 塑膠門窗扇的密封條不得脫槽旋轉窗間隙應基本均勻
5.4.10 塑膠門窗扇的開關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平開門窗扇平鉸鏈的開關力應不大於80N 滑撐鉸鏈的開關力應不大於80N並不小於30N
2 推拉門窗扇的開關力應不大於100N
檢驗方法:觀察用彈簧秤檢查
5.4.11 玻璃密封條與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縫應平整不得卷邊脫槽
檢驗方法:觀察
5.4.12 排水孔應暢通位置和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5.4.13 塑膠門窗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4.13 的規定
5.5 特種門安裝工程
5.5.1 本節適用於防火門防盜門自動門全玻門旋轉門金屬捲簾門等特種門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5.5.2 特種門的質量和各項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
5.5.3 特種門的品種類型規格尺寸開啟方向安裝位置及防腐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進場驗收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5.4 帶有機械裝置自動裝置或智慧型化裝置的特種門其機械裝置自動裝置或智慧型化裝置的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啟動機械裝置自動裝置或智慧型化裝置觀察
5.5.5 特種門的安裝必須牢固預埋件的數量位置埋設方式與框的連線方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5.6 特種門的配件應齊全位置應正確安裝應牢固功能應滿足使用要求和特種門的各項性能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和進場驗收記錄
一般項目
5.5.7 特種門的表面裝飾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5.5.8 特種門的表面應潔淨無劃痕碰傷
檢驗方法:觀察
5.5.9 推拉自動門安裝的留縫限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5.9 的規定
5.5.10 推拉自動門的感應時間限值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5.10 的規定
5.5.11 旋轉門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5.11 的規定
5.6 門窗玻璃安裝工程
5.6.1 本節適用於平板吸熱反射中空夾層夾絲磨砂鋼化壓花玻璃等玻璃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5.6.2 玻璃的品種規格尺寸色彩圖案和塗膜朝向應符合設計要求單塊玻璃大於1.5m2 時應使用安全玻璃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和進場驗收記錄
5.6.3 門窗玻璃裁割尺寸應正確安裝後的玻璃應牢固不得有裂紋損傷和鬆動
檢驗方法:觀察輕敲檢查
5.6.4 玻璃的安裝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固定玻璃的釘子或鋼絲卡的數量規格應保證玻璃安裝牢固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
5.6.5 鑲釘木壓條接觸玻璃處應與裁口邊緣平齊木壓條應互相緊密連線並與裁口邊緣緊貼割角應整齊
檢驗方法:觀察
5.6.6 密封條與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觸應緊密平整密封膠與玻璃玻璃槽口的邊緣應粘結牢固接縫平齊
檢驗方法:觀察
5.6.7 帶密封條的玻璃壓條其密封條必須與玻璃全部貼緊壓條與型材之間應無明顯縫隙壓條接縫應不大於0.5mm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一般項目
5.6.8 玻璃表面應潔淨不得有膩子密封膠塗料等污漬中空玻璃內外表面均應潔淨玻璃中空層內不得有灰塵和水蒸氣
檢驗方法:觀察
5.6.9 門窗玻璃不應直接接觸型材單面鍍膜玻璃的鍍膜層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應朝向室內中空玻璃的單面鍍膜玻璃應在最外層鍍膜層應朝向室內
檢驗方法:觀察
5.6.10 膩子應填抹飽滿粘結牢固膩子邊緣與裁口應平齊固定玻璃的卡子不應在膩子表面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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