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節能工程師定義為:建築領域中,在建築項目擬建、在建和已建等環節對建築規劃、方案設計、節能標準執行、節能材料選用、工藝技術、設備管理、施工過程、檢驗檢測、技術改造等領域採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和手段達到節約能源和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重要崗位從業人員。
專業領域涵蓋:建築與建築熱工、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給排水、電氣、可再生能源套用。
職稱體系建立,職業背景,政策背景,前期準備,建築節能政策,崗位能力,職業意義,
職稱體系建立
為促進我國建築節能事業的穩步發展,逐步完善建築節能人才培養體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部門溝通,根據目前行業發展需求,提出在工程建設領域內設立“建築節能工程師”專業技術職稱,開展“建築節能工程師”職稱培訓和職稱評定工作,逐步建立建築節能工程師職稱體系,並且它與綠色工程項目經理屬於統一體系。
職業背景
培養專業建築節能工程師,可運用節能技術解決高能耗、重污染環境問題,能有效促成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共創可持續發展的和諧社會。培養專業的建築節能人才是提高我國工程建設綜合水平的基礎,是滿足我國與國際建築行業接軌需求的最有效的辦法。
政策背景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2005年5月16日出台了《關於CETTIC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效用問題的復函》檔案,明確了《CETTIC職業培訓證書》在師培訓、創業培訓、崗位培訓等專項能力培訓以及新職業、新知識、新技術、新技能等領域展開,該證書作為培訓學員從業的憑證。
前期準備
由於建築節能涉及建築設計、節能諮詢、節能施工、監理、運行維護、節能檢測和評估等多個領域,行業發展迫切需要培養專業的建築節能工程技術人員。2011年起,國內已有8所高等院校探索並新開設了“建築節能技術和工程”本科專業和相應的人才培養體系,但遠不能滿足現有建築節能行業發展的需要。同時,我國現有建築節能技術人員大部分是原有建築從業人員通過實踐和自學的方式獲得節能知識,缺乏完整性和系統性。
建築節能政策
·1986年 《民用建築節能設計標準(採暖居住建築部分)》
·1993年 《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範》
·1997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能法》
·2000年 《民用建築節能管理規定》
·2004年 《關於加強民用建築工程項目建築節能審查工作的通知》
·2005年 《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
·2008年 國務院頒布了《民用建築節能條例》
·2012年 住建部發布了《“十二五”建築節能專項規劃(徵求意見稿)》
·2012年 住建部下發《關於印發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節能與科技司2012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2012年 住建部下發《“十二五”建築節能專項規劃》
·2012年 住建部公布《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指南》
崗位能力
- 綜合把握國家及地方政策法規及相關標準規範的能
- 了解建築領域各環節關於節能的設計、規劃及制定預案能力
- 各種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及可再生能源的綜合套用能力
- 綠色施工管控或技改管理方案制定及執行能力
- 能效計量、測評和相關設備正確使用技術能力
- 項目管理、組織協調、專業術語表達等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