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是根據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制定的標準,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根據《新版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徵求意見》,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本類別各等級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 分類: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 依據: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制定標準
  • 特級資質標準:企業註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 依據法規:《新版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徵求意見》
  • 目的:規範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簡介,特級資質標準,一級資質標準,企業資產,企業主要人員,企業工程業績,二級資質標準,企業資產,企業主要人員,企業工程業績,三級資質標準,企業資產,企業主要人員,承包工程範圍,一級資質,二級資質,三級資質,注,

簡介

建築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施工勞務三個序列。其中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2個類別,一般分為4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專業承包序列設有36個類別,一般分為3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施工勞務序列不分類別和等級。本標準包括建築業企業資質各個序列、類別和等級的資質標準。
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2個類別,分別是: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特級資質標準

1.企業註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淨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近3年年平均工程結算收入15億元以上。
4.企業其他條件均達到一級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標準

企業資產

淨資產1億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30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

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2萬-3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二級資質標準

企業資產

淨資產4000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不少於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5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30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75人。

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 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0.6萬-1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三級資質標準

企業資產

淨資產800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5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不少於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承包工程範圍

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契約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1.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程、構築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屋面、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築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3.單項契約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範圍的建築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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