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 屬性:資質等級標準
- 等級劃分: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 企業資產:淨資產1億元以上
一級資質標準,二級資質標準,三級資質標準,承包工程範圍,
一級資質標準
企業資產:淨資產1億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不少於1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70人。
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其中1~2類至少1類,3~5類至少1類,工程質量合格。
(1)庫容500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15米以上或庫容100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50米以上的水庫、水電站大壩2座;
(2)過閘流量≥500立方米/秒的水閘4座(不包括橡膠壩等);
(3)總裝機容量100MW以上水電站2座;
(4)總裝機容量5MW(或流量≥25立方米/秒)以上泵站2座;
(5)洞徑≥6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500米的水工隧洞4個;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築50萬立方米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築120萬立方米以上或灌漿12萬米以上或防滲牆8萬平方米以上;
(7)單項契約額1億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
二級資質標準
企業資產:淨資產4000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不少於15人,其中一級註冊建造師不少於6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3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40人。
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其中1~2類至少1類,3~5類至少1類,工程質量合格。
(1)庫容50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15米以上或庫容1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30米以上的水庫、水電站大壩2座;
(2)過閘流量60立方米/秒的水閘4座(不包括橡膠壩等);
(3)總裝機容量10MW以上水電站2座;
(4)總裝機容量500KW(或流量≥8立方米/秒)以上泵站2座;
(5)洞徑≥4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200米的水工隧洞3個;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築20萬立方米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築60萬立方米以上或灌漿6萬米以上或防滲牆4萬平方米以上;
(7)單項契約額5000萬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
三級資質標準
企業資產:淨資產800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不少於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0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20人。
(5)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承包工程範圍
一級企業
可承擔各類型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
可承擔工程規模中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築物級別3級以下水工建築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規模限制在以下範圍內:壩高70米以下、水電站總裝機容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徑小於8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小於1000米、堤防級別2級以下。
三級企業
可承擔單項契約額6000萬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小(1)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築物級別4級以下水工建築物的施工總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在以下範圍內:壩高40米以下、水電站總裝機容量20MW以下、泵站總裝機容量800KW以下、水工隧洞洞徑小於6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小於500米、堤防級別3級以下。
註:
1.水利水電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發電、供水、治澇、水環境治理等為目的的各類工程(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水工建築物(壩、堤、水閘、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與涵管、取水建築物、河道整治建築物、渠系建築物、通航、過木、過魚建築物、地基處理)建設、水電站建設、水泵站建設、水力機械安裝、水工金屬結構製造及安裝、電氣設備安裝、自動化信息系統、環境保護工程建設、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土地整治工程建設,以及與防汛抗旱有關的道路、橋樑、通訊、水文、鑿井等工程建設,與上述工程相關的管理用房附屬工程建設等,詳見《水利水電工程技術術語標準》(SL26-2012)。
2.水利水電工程等級按照《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00)確定。
3.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水利水電工程建築、水利工程施工、農田水利工程、水電站動力設備、電力系統及自動化、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水利機械等水利水電類相關專業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