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人、技術負責人等有關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的責任,保障職工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責任制。本責任制由項目部安全員監督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 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 監督執行:項目部安全員。
  • 明確內容: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人技術負責人等
各級人員責任,項目經理責任,技術工責任,安全員責任,施工員責任,班組長責任,工人責任,

各級人員責任

項目經理責任


1、對承包項目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定本項目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或提出要求並監督其實施。
3、在組織項目工程承包,聘用業務人員時,必須本著安全工作只能加強的原則,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並明確各業務承包人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外包工隊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外包工隊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範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8、對外包隊加強文明安全管理,並對其進行評定。

技術工責任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範、規程、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和開工前的全面安全技術交底。
3、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具有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畫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應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項目工程套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 上報,經批准後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確情況應及時採取措施。嚴格控制不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參加每月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8、貫徹實施業內資料管理標準。確保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有針對性。
9、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意見。
10、加強外包平米包乾的結構安全評定及文明施工的檢查評定。

安全員責任


1、積極貫徹和宣傳上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各分包隊範圍內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計畫和方針目標,並負責貫徹實施。
3、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檢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項目內部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對廣大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參加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簽發合格證。
5、開展危險預知教育活動,逐級建立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項目部每周一次、班組每日一次。
6、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會審;參加安全技術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會審;參加生產會,掌握信息,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參加暫設電氣工程的設計和安裝驗收,提出具體意見,應監督執行。參加自製的中小型機具設備及各種設施和設備維修後在投入使用前的驗收,合格後批准使用。
8、協助領導監督安全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轉,對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現象,要及時匯報領導,督促解決。
9、鑑定專控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其使用。
10、凡進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安全人員有權監督其符合現場及上級的安全管理規定,發現問題立即改正。
11、督促班組長按規定及時領取和發放勞動保護用品,並指導工人正確使用。
13、參加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分析,並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採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安全生產保障體系正常運轉。
14、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組織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中的具體工作。

施工員責任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特別是外包工隊)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包括外包隊)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認手續,並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作業違章行為。
3、經常檢查所管轄班組(包括外包工隊)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安全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每周或不定期組織一次所管轄班組(包括外包工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對分管工程項目套用的符合審批手續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要組織作業工人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若在施工中發現問題,立即停止使用,並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現因工傷亡或未遂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

班組長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進現場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工人責任


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積極參加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人員的指導。
3、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傳授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做到正確使用,不準拆改。
4、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意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5、發生傷亡和未遂事故,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
6、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
7、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或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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