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科學地評價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情況,提高安全生產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實現檢查評價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國家相關部門制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本標準主要採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結合建築施工中傷亡事故規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而編制。本標準適用於建築施工企業及其主管部門對建築施工安全工作的檢查和評價。在對建築施工安全工作的檢查和評價中,根據得分等具體情況,主要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種情況。
單位 工程 (工 現場) 名稱 | 建築 面積 (m2) | 結構 類型 | 總計 得分 (滿分 分值 100 分) | 項 目 名 稱 及 分 值 | |||||||||
安全 管理 (滿分 分值 為10 分) | 文明 施工 (滿分 分值為 20分) | 腳手 架(滿 分分 值為 10分) | 基杭 支護 與模 板工 程(滿 分分 值為 10分) | “三寶” “四口” 防護(滿分分值為10分) | 施工 用電 (滿分 分值 為10 分) | 物料 提升 機與 外用 電梯 (滿分 分值 為10 分) | 塔吊 (滿分 分值 為10 分) | 起重 吊裝 (滿分 分值 為5 分) | 施工 機具 (滿分 分值 為5 分) | ||||
評語: | |||||||||||||
檢查 單位 | 負表人 | 受檢 項目 | 項目 經理 |
序 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保證項目 | 安全生產 責任制 | 未建立安全責任制的扣10分 各級各部門未執行責任制的扣4—6分 經濟承包中無安全生產指標的扣10分 未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扣10分 未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的扣10分 管理人員責任制考核不合格的扣5分 | 10 | ||
2 | 目標管理 |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的扣10分 未進行安全責任目標分解的扣10分 無責任目標考核規定的扣8分 考核辦法未落實或落實不好的扣5分 | 10 | |||
3 | 施工組織 設 計 | 施工組織設計中無安全措施,扣10分 施工組織設計未經審批,扣10分 專業性較強的項目,未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扣8分 安全措施不全面,扣2—4分 安全措施無針對性,扣6—8分 安全措施未落實,扣8分 | 10 | |||
4 | 部分(分項) 工程安全 技術交底 | 無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扣10分 交底針對性不強扣4—6分 交底不全面扣4分 交底未履行簽字手續扣2-4分 | 10 | |||
5 | 安全檢查 | 無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扣5分 安全檢查無記錄扣5分 檢查出事故隱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扣2-6分 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所列項目未如期完成扣5分 | 10 | |||
6 | 安全教育 | 無安全教育制度扣10分 新人廠工人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扣10分 無具體安全教育內容扣6-8分 變換工種時未進行安全教育扣10分 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扣2分 施工管理人員未按規定進行年度培訓的扣5分 專職安全員未按規定進行年度培訓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扣5分 | 10 | |||
小計 | 60 | |||||
7 | 班前安 全活動 |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扣10分 班前安全活動無記錄,扣2分 | 10 | |||
8 | 特種作業 持證上崗 | 一人未經培訓從事特種作業,扣4分 一人未持操作證上崗,扣2分 | 10 | |||
9 | 工傷事 故處理 | 工傷事故未按規定報告,扣3—5分 工作事故未按事故調查分析規定處理,扣10分 未建立工傷事故檔案,扣4分 | 10 | |||
10 | 安全標誌 | 無現場安全標誌布置總平面圖,扣5分 現場未按安全標誌總平面圖設定安全標誌的扣5分 | 10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合計 | 100 |
序 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保 證 項 目 | 現場圍擋 | 在市區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未設定高於2.5m的圍擋扣10分 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未設定高於1.8m的圍擋扣10分 圍擋材料不堅固、不穩定、不整潔、不美觀扣5—7分 圍擋沒有沿工地四周連續設定的扣3-5分 | 10 | ||
2 | 封閉 管理 | 施工現場進出口無大門的扣3分 無門衛和無門衛制度的扣3分 進入施工現場不佩戴工作卡的扣3分 門頭耒設詈企、,》標誌的扣3分 | 10 | |||
3 | 施工 場地 | 工地地面未做硬化處理的扣5分 道路不暢通的扣5分 無排水設施、排水不通暢的扣4分 無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扣3分 工地有積水的扣2分 工地未設定吸菸處、隨意吸菸的扣2分 溫暖季節無綠化布置的扣4分 | 10 | |||
4 | 材料 堆放 | 建築材料、構件、料具不按總平面布局堆放的扣4分 料堆未掛名稱、品種、規格等標牌的扣2分 堆放不整齊的扣3分 未做到工完場地清的扣3分 建築垃圾堆放不整齊、未標出名稱、品種的扣3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類存放的扣4分 | 10 | |||
5 | 現場 宿舍 | 在建工程兼作住宿的扣8分 施工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不能明顯劃分的扣6分 宿舍無保暖和防煤氣中毒措施的扣5分 宿舍無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的扣3分 無床鋪、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齊的扣2分 宿舍周圍環境不衛生、不安全的扣3分 | 10 | |||
6 | 現場 防火 | 無消防措施、制度或無滅火器材的扣10分 滅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扣5分 無消防水源(高層建築)或不能滿足消防要求的扣8分 無動火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的扣5分 | 10 | |||
小計 | 60 | |||||
7 | 一般項目 | 治安綜 合治理 | 生活區未給工作設定學習和娛樂場所的扣4分 未建立治安保衛制度的、責任未分解到人的扣3—5分 治安防範措施不利,常發生失盜事件的扣3-5分 | 8 | ||
8 | 施工現 場標牌 | 大門口處掛的五牌一圖、內容不全,缺一項扣2分 標牌不規範、不整齊的,扣3分 無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等,扣5分 無安全標語,扣5分 | 8 | |||
9 | 生活 設施 | 廁所不符合衛生要求,扣4分 無廁所,隨地大小便,扣8分 食堂不符合衛生要求,扣8分 無衛生責任制,扣5分 不能保證供應衛生飲水的,扣8分 無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生活垃圾未及時清理,未裝容器無專人管理的,扣3-5分 | 8 | |||
10 | 保健 急救 | 無保健醫藥箱的扣5分 無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的扣8分 無經培訓的急救人員,扣4分 未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的,扣4分 | 8 | |||
11 | 社區 服務 | 無防粉塵、防噪音措施扣5分 夜間未經許可施工的扣8分 現場焚燒有毒、有害物質的扣5分 未建立施工不擾民措施的扣5分 | 8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合計 | 100 |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保證 項 目 | 施工 方案 | 腳手架無施工方案的扣10分 腳手架高度超過規範規定無設計計算書或未經審批的扣10分 施工方案,不能指導施工的扣5-8分 | 10 | ||
2 | 立桿 基礎 | 第10延長(立桿基礎不平,不實,不符合方案設計要求的扣2分 第10延長(立桿缺少底座、墊木的扣5分 第10延長C無掃地桿的扣5分 第10延長(木腳手架立桿不埋地或無掃地桿的扣5分 第10延長(無排水措施的扣3分 | 10 | |||
3 | 架體與 建築結 構拉結 | 腳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體與建築結構拉結,按規定要求每少一處 的扣2分,拉結不堅固每一處的扣1分 | 10 | |||
4 | 桿件間距 與剪刀撐 | 每10延長米立桿、大橫桿、小橫桿間距超過規定要求的每—處扣2分 不按規定設定剪刀撐的每一處扣5分 剪刀撐未沿腳手架高度連續設定或角度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5 | 腳手板與 防護欄桿 | 腳手板不滿鋪,扣7—10分 腳手板材質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處探頭板扣2分 腳手架外側未設定密目式安全網的,或網間不嚴密,扣7-10分 施工層不設1.2m高防護欄桿和擋腳板,扣5分 | 10 | |||
6 | 交底與 驗收 | 腳手架搭設前無交底,扣5分 腳手架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手續,扣10分 無量化的驗收內容,扣5分 | 10 | |||
小計 | 60 | |||||
7 | 一般項目 | 小橫桿 設 置 | 不按立桿與大橫桿交點處設定小橫桿的每有一處,扣2分 小橫桿只固定一端的每有一處,扣1分 單排架子小橫桿插入牆內小於24cm的每有一處,扣2分 | 10 | ||
8 | 桿件搭接 | 木立桿、大橫桿每一處搭接小於1.5m,扣1分 鋼管立桿採用搭接的每一處扣2分 | 5 | |||
9 | 架體內 封 閉 | 施工層以下每隔10m未用平網或其他措施封閉的扣5分 施工層腳手架內立桿與建築物之間未進行封閉的扣5分 | 5 | |||
10 | 腳手架 材 質 | 木桿直徑、材質不合要求的扣4-5分 鋼管彎曲、鏽蝕嚴重的扣4—5分 | 5 | |||
11 | 通 道 | 架體不設上下通道的扣5分 通道設定不符合要求的扣1-3分 | 5 | |||
12 | 卸料平台 | 卸料平台未經設計計算扣10分 卸料平台搭設不符合設計要求扣10分 卸料平台支撐系統與腳手架連結的扣8分 卸料平台無限定荷載標牌的扣3分 | 10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 | 100 |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保證 項 目 | 施工方案 | 腳手架無施工方案、設計計算書或未經上級審批的扣10分 施工方案中搭設方法不具體的扣6分 | 10 | ||
2 | 懸挑梁及 架體穩定 | 外挑桿件與建築結構連線不牢固的每有一處扣5分 懸挑梁安裝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每有一處扣5分 立桿底部固定不牢的每有一處扣3分 架體未按規定與建築結構拉結的每有一處扣5分 | 20 | |||
3 | 腳手板 | 腳手板鋪設不嚴、不牢,扣7~10分 腳手板材質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處探頭板,扣2分 | 10 | |||
4 | 荷 載 | 腳手架荷載超過規定,扣10分 施工荷載堆放不均勻每有一處,扣5分 無交底記錄,扣5分 | 10 | |||
5 | 交底與 驗 收 | 腳手架搭設不符合方案要求,扣7~10分 每段腳手架搭設後,無驗收資料,扣5分 無交底記錄,扣5分 | 10 | |||
小計 | 60 | |||||
6 | 一般項目 | 桿件間距 | 第10延長米立桿間距超過規定,扣5分 大橫桿間距超過規定,扣5分 | 10 | ||
7 | 架體防護 | 施工層外側未設定1.2m高防護欄桿和未設18cm高的踏腳板, 扣5分 腳手架外側不掛密目式安全網或網間不嚴密,扣7~10分 | 10 | |||
8 | 層間防護 | 作業層下無平網或其他措施防護的扣10分 防護不嚴密扣5分 | 10 | |||
9 | 腳手架 材 質 | 桿件直徑、型鋼規格及材質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 10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合計 | 100 |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保證 項 目 | 施工方案 | 腳手架無施工方案,扣10分 施工方案不符合規範要求,扣5分 腳手架高度超過規範規定、無設計計算書或未經上級審批,扣10分 | 10 | ||
2 | 架體基礎 | 腳手架基礎不平、不實、無墊木,扣10分 腳手架底部不加掃地桿,扣5分 | 10 | |||
3 | 架體穩定 | 不按規定間距與牆體拉結的每有一處扣5分 拉結不牢固的每有一處扣5分 不按規定設定剪刀撐的扣5分 不按規定高度作整體加固的扣5分 門架立桿垂直偏差超過規定的扣5分 | 10 | |||
4 | 桿件、鎖件 | 未按說明書規定組裝,有漏裝桿件和鎖件的扣6分 腳手架組裝不牢、每一處緊固不合要求的扣1分 | 10 | |||
5 | 腳手板 | 腳手板不滿鋪,離牆大於10cm以上的扣5分 腳手板不牢、不穩、材質不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6 | 交底與 驗 收 | 腳手架搭設無交底,扣6分 未辦理分段驗收手續,扣4分 無交底記錄,扣5分 | 10 | |||
一般項目 | 小計 | 60 | ||||
7 | 架體防護 | 腳手架外側未設定1.2m高防護欄桿和18cm高的擋腳板,扣5分 架體外側未掛密目式安全網或網間不嚴密,扣7-10分 | 10 | |||
8 | 材質 | 桿件變形嚴重的扣10分 局部開焊的扣10分 桿件鏽蝕未刷防鏽漆的扣5分 | 10 | |||
9 | 荷 載 | 施工荷載超過規定的扣10分 腳手架荷載堆放不均勻的每有一處扣5分 | 10 | |||
10 | 通 道 | 不設定上下專用通道的扣10分 通道設定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合計 | 100 |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保證 項 目 | 施工方案 | 基礎施工無支護方案的扣20分 施工方案針對性差不能指導施工的扣12~15分 基坑深度超過5m無專項支護設計的扣20分 支護設計及方案未經上級審批的扣15分 | 20 | ||
2 | 臨邊防護 | 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無臨邊防護措施的扣10分 臨邊及其它防護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3 | 坑壁支護 | 坑槽開挖設定安全邊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10分 特殊支護的作法不符合設計方案的扣5-8分 支護設施已產生局部變形又未採取措施調整的扣6分 | 10 | |||
4 | 排水措施 | 基坑施工未設定有效排水措施的扣10分 深基礎施工採用渺f、降水,無防止臨近建築危險沉降措施的扣10分 | 10 | |||
5 | 坑邊荷載 | 積土、料具堆放距槽邊距離小於設計規定的扣10分 機械設備施工與槽邊距離不符合要求,又無措施的扣10分 | 10 | |||
小計 | 10 | |||||
6 | 一般項目 | 上下通道 | 人員上下無專用通道的扣10分 設定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 60 | ||
7 | 土方開挖 | 施工機械進場未經驗收的扣5分 挖土機作業時,有人員進入挖土機作業半徑內的扣6分 挖土機作業位置不牢,不安全的扣10分 司機無證作業的扣10分 未按規定程式挖土或超挖的扣10分 | 10 | |||
8 | 基坑支護 變形監測 | 未按規定進行基坑支護變形監測的扣10分 未按規定對毗鄰建築物和重要管線和道路進行沉降觀測的扣10分 | 10 | |||
9 | 作業環境 | 基坑內作業人員無安全立足點的扣10分 垂直作業上下無隔離防護措施的扣10分 光線不足未設定足夠照明的扣5分 | 10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 | 100 |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保證 項 目 | 施工方案 | 模板工程無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經審批的扣10分 未根據混凝土輸送方法制定有針對性安全措施的扣8分 | 10 | ||
2 | 支撐系統 | 現澆混凝土模板的支撐系統無設計計算的扣6分 支撐系統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扣10分 | 10 | |||
3 | 立柱穩定 | 支撐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立柱底部無墊板或用磚墊高的扣6分 不按規定設定縱橫向支撐的扣4分 立柱間距不符合規定的扣10分 | 10 | |||
4 | 施工荷載 | 模板上施工荷載超過規定的扣10分 模板上堆料不均勻的扣5分 | 10 | |||
5 | 模板存放 | 大模板存放無防傾倒措施的扣5分 各種模板存放不整齊、過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5分 | 10 | |||
6 | 支拆模板 | 2m以上高處作業無可靠立足點的扣8分 拆除區域未設定警戒線且無監護人的扣5分 留有未拆除的懸空模板的扣4分 | 10 | |||
一般項目 | 小計 | 60 | ||||
7 | 模板驗收 | 模板拆除前未經拆模申請批准的扣5分 模板工程無驗收手續的扣6分 驗收單無量化驗收內容的扣4分 支拆模板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扣5分 | 10 | |||
8 | 混凝土 強 度 | 模板拆除前無混凝土強度報告的扣5分 混凝土強度未達規定提前拆模的扣8分 | 10 | |||
9 | 運輸道路 | 在模板上運輸混凝土無走道墊板的扣7分 走道墊板不穩不牢的扣3分 | 10 | |||
10 | 作業環境 | 作業面孔洞及臨邊無防護措施的扣10分 垂直作業上下無隔離防護措施的扣10分 | 10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 | 100 |
序 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1 | 安全帽 | 有一人不戴安全帽的扣5分 安全帽不符合標準的每發現一頂扣1分 不按規定佩戴安全帽的有人扣1分 | 20 | ||
2 | 安全網 | 在建工程外側未用密目安全網封閉的扣25分 安全網規格、材質不符合要求的扣25分 安全網未取得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準用證的扣25分 | 25 | ||
3 | 安全帶 | 每有一人未系安全帶的扣5分 有一人安全帶系掛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安全帶不符合標準,每發現一條扣2分 | 10 | ||
4 | 樓梯口、電梯井口防護 | 每一處無防護措施的扣6分 每一處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嚴密的扣3分 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6分 電梯井內每隔兩層(不大於10m)少一道平網的扣6分 | 12 | ||
5 | 預留洞口、坑井防護 | 每一處無防護措施,扣7分 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6分 每一處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嚴密的扣3分 | 13 | ||
6 | 通道口防護 | 每一處無防護棚,扣5分 每一處防護不嚴,扣2-3分 每一處防護棚不牢固、材質不符合要求,扣3分 | 10 | ||
7 | 陽台、樓板、 屋面等臨邊防護 | 每一處臨邊無防護的扣5分 每一處臨邊防護不嚴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 10 | ||
檢查項目合計 | 100 |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保證 項 目 | 外電防護 | 小於安全距離又無防護措施的扣20分 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閉不嚴密的扣5~10分 | 20 | ||
2 | 接地與接 零保護系統 | 工作接地與重複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未採用TN-S系統的扣10分 專用保護零線設定不符合要求的扣5~8分 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混接的扣10分 | 10 | |||
3 | 配電箱 開關箱 | 不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的扣10分 開關箱(未級)無漏電保護或保護器失靈,每一處扣5分 漏電保護裝置參數不匹配,每發現一處扣2分 電箱內無隔離開關每一處扣2分 違反“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每一處扣5-7分 安裝位置不當、周圍雜物多等不便操作的每一處扣5分 閘具損壞、閘具不符合要求的每一處扣5分 配電箱內多路配電無標記的每一處扣5分 電箱下引出線混亂每一處扣2分 電箱無門、無鎖、無防雨措施的每一處扣2分 | 20 | |||
4 | 現場照明 | 照明專用迴路無漏電保護扣5分 燈具金屬外殼未作接零保護的每一處扣2分 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於2.4m未使用安全電壓供電的扣10分 潮濕作業未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的扣10分 使用36V安全電壓照明線路混亂和接頭處未用絕緣布包紮扣5分 手持照明燈未使用36V及以下電源供電扣10分 | 10 | |||
小計 | 60 | |||||
5 | 配電線路 | 電線老化、破皮未包紮的每一處扣10分 線路過道無保護的每一處扣5分 電桿、橫擔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架空線路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未使用五芯線(電纜)的扣10分 使用四芯電纜外加一根線替代五芯電纜的扣10分 電纜架設或埋設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 15 | |||
6 | 一般項目 | 電器裝置 | 閘具、熔斷器參數與設備容量不匹配、安裝不合要求的每一處扣3分 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的扣10分 | 10 | ||
7 | 變配電裝置 | 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扣3分 | 5 | |||
8 | 用電檔案 | 無專項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扣10分 無地極阻值搖測記錄的扣4分 無電工巡視維修記錄或填寫不真實的扣4分 檔案亂、內容不全、無專人管理的扣3分 | 10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 | 100 |
序 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架體製作 | 無設計計算書或未經上級審批扣9分 架體製作不符合設計要求和規範要求的扣7~9分 使用廠家生產的產品,無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準用證的扣9分 | 9 | |||
2 | 限位保 險裝置 | 吊籃無停靠裝置的扣9分 停靠裝置未形成定型化的扣5分 無超高限位裝置的扣9分 使用摩擦式卷揚機超高限位採用斷電方式的扣9分 高架提升機無下極限限位器、緩衝器或無超載限制器的每一項扣3分 | 9 | |||
3 | 架 體 穩 定 | 纜 風 繩 | 架高20m以下時設一組,20~30m設二組,少一組扣9分 纜風絕不使用鋼絲繩的扣9分 鋼絲繩直徑小於9.3mm或角度不符合45°~60°的扣4分 地錨不符合要求的扣4~7分 | 9 | ||
與 建 築結構連 接 | 連牆桿的位置不符合規範要求的扣5分 連牆桿連線不牢的扣5分 連牆桿與腳手架連線的扣9分 連牆桿材質或連線做法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
4 | 鋼處繩 | 鋼絲繩磨損已超過報廢標準的扣8分 綱絲繩鏽蝕、缺油的扣2~4分 繩卡不符合規定的扣2分 鋼絲繩無過路保護的扣2分 鋼牲繩拖地.扣2分 | 8 | |||
5 | 樓層卸料 平台防護 | 卸料平台兩側無防護欄桿或防護不嚴的扣2~4分 平台腳手板搭設不嚴、不牢的扣2~4分 平台無防護門或不起作用的每一處扣2分 防護門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地面進料口無防護棚或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 8 | |||
6 | 吊 籃 | 吊籃無安全門的扣8分 安全門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高架提升機不使用吊籠的扣4分 違章乘坐吊籃上下的扣8分 吊藍提升使用單根鋼絲繩的扣8分 | 8 | |||
7 | 安裝驗收 | 無驗收手續和責任人簽字的扣9分 驗收單無量化驗收內容的扣5分 | 9 | |||
小計 | 60 | |||||
8 | 架 體 | 架體安裝拆除無施工方案的扣5分 架體基礎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架體垂直偏差超過規定的扣5分 架體與吊籃間隙超過規定的扣3分 架體外側無立網防護或防護不嚴的扣4分 搖臂把桿未經設計的或安裝不符合要求或無保險繩的扣8分 井字架開口處未加固的扣2分 | 10 | |||
9 | 傳動系統 | 卷揚機地錨不牢固,扣2分 捲筒鋼絲繩纏繞不整齊,扣2分 第一個導向滑輪距離小於15倍捲筒寬度的扣2分 滑輪翼緣破捐或與架體柔性連線,扣3分 捲筒上無防止鋼絲繩滑脫保險裝置,扣5分 滑輪與鋼絲繩不匹配的扣2分 | 9 | |||
10 | 聯絡信號 | 無聯絡信號的扣7分 信號方式不合理、不準確的扣2—4分 | 10 | |||
11 | 卷揚機 操作棚 | 卷揚機無操作棚的扣7分 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 | 10 | |||
12 | 避 雷 | 防雷保護範圍以外無避雷裝置的扣7分 避雷裝置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 10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合計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