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介紹
職業要求:掌握建築
工程基本理論和知識,具備崗位職業能力,從事建築工程生產一線技術與管理工作的高級技術套用性專門人才。從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建築工程現場的施工技術和工程管理能力。
職業資格:
該職業資格共分三級:助理建築工程師、建築工程師、高級建築工程師。
申報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助理建築工程師: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學生;
2、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並有相關實踐經驗者;
建築工程師:
1、已通過助理建築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高級建築工程師:
1、已通過建築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
發證機構:
經職業技能鑑定、認證考試合格者,頒發加蓋全國職業資格認證中心(JYPC)職業技能鑑定專用章鋼印的《註冊職業資格證書》。權威證書,全國通用。政府認可,企業歡迎。網上查詢,就業首選。
收費標準:
助理建築工程師:報名費10元、認證費130元、考試費200元,培訓費1280元。合計1620元。
建築工程師:報名費10元、認證費160元、考試費240元、論文評審費200元,培訓費1580元。合計2190元。
高級建築工程師:報名費10元、認證費260元、考試費400元、論文指導與答辯費700元,培訓費1980元。合計3350元。
前幾項費用,各地不得擅自變更。培訓費用,各地可做適當調整。
報考條件
(一)一級註冊建築師報考條件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①本文附屬檔案1所列學位或學歷畢業人員按該表要求執行;
②不具備附屬檔案1所規定學歷的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築項目不少於一項。
說明:“民用建築設計”、“其它類型建築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於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 2、職業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標準,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於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二)二級註冊建築師報考條件 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按本文附屬檔案2要求執行;
2、具有
助理建築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可以申報考試;
3、不具備附屬檔案2所規定的學歷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②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於一項。
附屬檔案1:
專 業 | 學位或學歷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建築學 建築設計 | 本科及以上 | 建築學碩士或以上畢業 | 2年 |
建築學學士 | 3年 |
5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5年 |
4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7年 |
專科 | 3年制畢業 | 9年 |
2年制畢業 | 10年 |
城市規劃 城鄉規劃 建築工程房屋建築工程 風景園林 建築裝飾技術 | 本科及以上 | 工學博士畢業 | 2年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 | 6年 |
5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7年 |
4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8年 |
專科 | 3年制畢業 | 10年 |
2年制畢業 | 11年 |
其它工科 | 本科及以上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 | 7年 |
5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8年 |
4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9年 |
附屬檔案2:
專 業 | 學 歷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中 專 (不含職業中專) | 建築學(建築設計技術) | 4年制(含高中起點3年制)畢業 | 5年 |
建築學(建築設計技術) | 3年制(含高中起點2年制)畢業 | 7年 |
相近專業 | 4年制(含高中起點3年制)畢業 | 8年 |
相近專業 | 3年制(含高中起點2年制)畢業 | 10年 |
建築學(建築設計技術 | 3年製成人中專畢業 | 8年 |
相近專業 | 3年製成人中專畢業 | 10年 |
大 專 | 建築學(建築設計) | 畢業 | 3年 |
相近專業 | 畢業 | 4年 |
本科及以上 | 建築學 |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 | 2年 |
相近專業 |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 | 3年 |
註:相近專業:中專為建築裝飾、城鎮規劃、工業與民用建築、村鎮建設;大專為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建築裝飾技術、房屋建築工程;本科及以上為城市規劃、建築工程。 |
考試科目
一級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
建築設計(知識);
建築結構;
建築物理與設備;
建築材料與構造;
建築經濟、施工及設計業務管理;
建築方案設計(作圖);
建築技術設計(作圖);
場地設計(作圖)。
二級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
建築設計(作圖);
建築構造與詳圖(作圖);
建築結構與設備;
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工作條件
取得工程師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
從事建築設計、科研或室內外裝飾裝修設計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參加完成國家、省(部)級科技攻關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幹參加完成過省(部)級科研課題兩項,或省(部)級科研課題一項及市(廳)級科研項目兩項以上;
2、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推廣套用較高水平的新結構、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三項以上;
3、作為專業負責人承擔過五項二級以上工程;
從事工業和民用建築工程的科研、設計、施工、監理、安裝等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技術骨幹參加完成國家、省(部)級科技攻關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幹參加完成過省(部)級科研課題兩項,或省(部)級科研課題一項及市(廳)級科研項目兩項以上;
2、作為技術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擔任過相當一、二級工程兩項以上的工程項目,並參加過與本專業分支有關的項目建設的全過程; 3、主持完成過兩項一級建築工程或兩項複雜結構工程的科研、設計、施工、監理、安裝等工作。
從事岩土工程測試、勘察、設計、施工、諮詢、監理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技術骨幹參加完成國家、省(部)級科技攻關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幹參加完成過省(部)級科研課題兩項,或省(部)級科研課題一項及市(廳)級科研項目兩項以上;
2、作為工程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兩項一級或四項二級岩土工程勘察、設計、施工項目;
3、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擔任過推廣套用較高水平的新結構、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三項以上。
從事城市制水、市政給排水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及回用等科研、設計、施工、監理、諮詢等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兩個大型工程項目中負責子項的設計和施工全過程;
2、獨立主持過兩個中型給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設計、施工工作,並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批通過;
3、作為主要技術骨幹參加完成兩項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或主持兩個省(部)級科研課題的方案設計、實施和編寫報告的全過程。
從事建築給水排水工程與消防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及科研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大型兩項或中型三項以上的工業與民用建築項目中,擔任給水排水專業負責人;
2、作為主要技術骨幹在兩項國家重點工程設計中發揮過重要作用;
3、主持完成省(部)級科研課題兩項或省(部)級科研課題一項及市(廳)級科研項目兩項以上,並通過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鑑定。
工作內容
1、負責項目報批報建中與建設局、消防局、人際辦、報批計畫以編制和報批文稿建築部份的編寫;
2、負責設計與承包方的選擇工作;
3、負責建築專業設計管理工作;
4、參與公司開發項目的前期策劃,對於開發項目的前期規劃,提出規劃建議,研究建築類型、建築密度、容積率、綠化率及市場銷售價位及前景,提出上面報告;
5、參與工程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審核建築設計要點,評估設計招標方案;
6、參與擴初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審核工作,協調解決其它專業問題;
7、參加施工圖會審,經常深入工地、檢查施工質量、對於工程中出現的問題、配備有關專業,協調解決;
8、配備公司有關部門選定各種建築裝飾材料;
9、負責施工中的建築設計技術的配合;
10、參加屋面工程、門窗工程、樓地面工程裝飾工程的初驗和工程竣工驗收。
合格標準
2012年註冊建築師考試合格標準如下:
級別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一級 |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題) | 90 | 54 |
建築技術設計(作圖題) | 100 | 60 |
建築設計(知識題) | 140 | 84 |
建築結構 | 120 | 72 |
建築物理與建築設備 | 100 | 60 |
建築材料與構造 | 100 | 60 |
建築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 | 85 | 51 |
建築方案設計(作圖題) | 100 | 60 |
場地設計(作圖題) | 100 | 60 |
二級 | 場地與建築設計(作圖題) | 均為100 | 均為60 |
建築結構與設備 |
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
建築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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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圍繞建築施工的需要,介紹了建築施工組織與管理、建築工程施工測量、土石方工程、地基處理與樁基礎、腳手架與垂直運輸設施、砌築工程、鋼筋混凝土工程等內容。本書緊貼建築施工全過程,根據現行最新標準、規範和規程,以及當前採用的新工藝、新方法、新材料和新設備,經篩選、最佳化組合成書,具有很強的實用性和針對性。
《建築工程師手冊》一書,緊貼建築施工全過程,根據現行最新標準、規範和規程,以及當前采有新工藝、新方法、新材料和新設備,經篩選、最佳化組合成書,具有很強的實用性和針對性。本書編排以建築施工程式為主軸線而成整體,各項工作又自成分體系,整分結合,相互呼應。本書文字簡潔,配以圖示及相關計算,便於查閱,能達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目錄 第一章 建築施工組織與管理
第一節 建築施工組織工作
第二節 建築流水施工
第三節 網路計畫技術
第四節 施工組織總設計
第五節 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第六節 建築工地暫設工程
第二章 建築工程施工測量
第一節 施工測量的基礎工作
第二節 施工測量控制網的建立
第三節 民用建築施工測量
第四節 工業建築施工測量
第五節 建築物沉降與變形觀測
第六節 竣工總平面圖的編繪
第三章 土石方工程
第一節 土的分類、鑑別及性質
第二節 土方工程量計算
第三節 土方開挖
第四節 土方填築與壓實
第五節 施工排水
第四章 地基處理與樁基礎
第一節 地基處理
第二節 樁基工程
第五章 腳手架與垂直運輸設施
第一節 腳手架工程
第二節 垂直運輸設施
第三節 塔式起重機
第六章 砌築工程
第一節 砌築材料
第二節 磚砌體施工
第三節 石砌體施工
第四節 中小型砌塊施工
第七章 鋼筋混凝土工程
第一節 模板工程
第二節 鋼筋工程
第三節 混凝土工程
第八章 預應力混凝工程
第一節 張拉設備、錨具與夾具
第二節 預應力施工計算
第三節 先張法施工工藝
第四節 後張法施工工藝
第五節 無粘結預應力施工工藝
第六節 整體預應力結構施工
第九章 鋼筋混凝土結構安裝
第一節 起重機具
第二節 結構安裝方案
第三節 單層工業廠房結構安裝
第四節 裝配式多層房結構吊裝
第十章 大模板工程
第一節 大模板的組成
第二節 大模板設計
第三節 大模板工程施工
第十一章 液壓滑升模板施工
……
第十二章 屋面防水工程
第十三章 地下防水工程
第十四章 地面和樓面工程
第十五章 門窗工程
第十六章 抹灰工程
第十七章 冬期與雨期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