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研究

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研究

《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研究》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在2021年6月出版的書籍,作者是曹明德、劉明明、李玉梅、王慧、程玉、黃琰童,本書內容涵蓋林業資源、水資源、土地資源、礦產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的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

基本介紹

  • 書名: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研究
  • 作者:曹明德、黃琰童、程玉、王慧、李玉梅、劉明明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21618075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以法學正義理論為基石,構建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與生態補償的理論架構,嘗試以“矯正正義”為視角分析該制度的運行現狀和存在的突出問題,並結合我國的國情,試圖大化地實現“生態紅利”的平等分配,消除“生態貧困”現象,為我國未來生態補償立法、行政執法、司法的路徑選擇提供學理支持,並為填補立法之空白、減少行政之阻力、維護司法之權威提供新思維。本書內容涵蓋林業資源、水資源、土地資源、礦產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的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採用比較法和實證分析的研究方法,以問題為導向,緊接地氣,在深刻剖析和嚴密論證的基礎上,提出了完善我國該領域相關制度的政策法律建議。

圖書目錄

章 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與生態補償制度的基本範疇
節 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概述/ 002
第二節 生態補償制度概述/ 019
第三節 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與生態補償制度的邏輯關係/ 028
第二章 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的理論基礎
節 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與生態補償制度的必要性基礎/ 038
第二節 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與生態補償制度的有效性基礎/ 051
第三節 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與生態補償制度正當性之倫理學研究/ 053
第三章 林業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與生態補償法律問題研究
節 林業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與生態補償概述/ 083
第二節 我國林業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現狀/ 089
第三節 典型國家林業自然資源生態補償制度評析/ 100
第四章 水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法律問題研究
節 水權、水資源有償使用與生態補償/ 121
第二節 我國水資源費制度法律體系/ 158
第三節 流域生態補償法律制度研究/ 178
第五章 我國土地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研究
節 我國土地資源有償使用制度/ 204
第二節 我國土地資源生態補償制度/ 211
第三節 我國土地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的實踐與問題/ 216
第六章 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法律問題研究
節 兩種權利:礦產資源所有權和礦業權/ 222
第二節 礦產資源有償使用法律制度/ 233
第三節 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法律制度再思考/ 250
第七章 自然資源保護地生態補償制度研究
節 野生動植物保護區生態補償制度研究/ 264
第二節 濕地資源保護地生態補償制度研究/ 289
第八章 研究結論——對我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及生態補償的政策法律建議
節 建議概述/ 298
第二節 我國林業資源生態補償制度的完善/ 299
第三節 我國水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的完善/ 304
第四節 我國土地資源生態補償制度建議/ 313
第五節 我國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完善/ 317
第六節 我國自然資源保護地生態補償法律制度構建/ 326
結 語/ 335
參考文獻/ 337

作者簡介

曹明德,中國政法大學法學二級教授、錢端升講座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法學博士後,《中國政法大學學報》主編,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環境法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2005年),“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2006年),先後在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得碩士和博士學位,曾在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留學,並在美國佛蒙特法學院獲得環境法碩士學位、美國佩斯大學法學院獲得環境法博士學位。應邀出訪20多個國家和地區,2017年7月出席聯合國高端政治論壇邊會並在會上發言,多次在國外著名大學舉辦學術講座,或在重要國際會議上作特邀發言或主題報告,在CSSCI來源期刊上發表論文40餘篇,且在SSCI來源刊物及《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國內外權威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0餘篇,代表作為《生態法新探》《環境侵權法》,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4個,主持省部級以上課題10餘項,獲省部級一等獎2項、二等獎5項、三等獎5項。
劉明明,法學博士,法學博士後,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入選北京市百名法學英才,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學分會常務委員,主要研究領域為能源和氣候變化法、農業農村法治。
李玉梅,法學博士,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法律系副教授,中國農業大學農業與農村法制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中國立法學研究會、中國農業農村法治研究會理事,北京市環境資源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學分會常務委員,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德國哥廷根大學訪問學者,研究領域為農業農村法治、環境資源法等。
王慧,法學博士,經濟學博士後,上海市浦江學者,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在《清華法學》《法商研究》《法律科學》《法制與社會發展》《法學》等刊物發表文章多篇,出版學術專著4部、譯著1部,先後在劍橋大學法學院、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芝加哥大學法學院和愛爾蘭都柏林大學法學院研修。
程玉,法學博士,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博士後研究人員,比利時根特大學訪問學者。主要研究領域為環境法、國際環境法。近年來,先後主持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博士後面上資助和國際教育協會橫向資助項目,參研多項國家社科基金和部委重點研究課題,發表多篇CSSCI核心期刊論文。
黃琰童,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環境法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現就職於工業和信息化部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中心能源資源環境研究所。主要研究工業節能環保、生態補償、環境法基礎理論。曾主持、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課題、工業和信息化部項目課題10餘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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