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縣統計局

建水縣統計局是建水縣人民政府主管統計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水縣統計局
  • 地區:建水縣
  • 類型:職能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局和省、州統計局及縣委、縣政府規定和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二)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負責組織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社會經濟調查、社會監測;審查和審批各鄉鎮、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三)蒐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蒐集、整理、提供州內各市縣基本統計資料,並進行對比、分析研究。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積極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諮詢市場。
(五)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縣統計數據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六)組織指導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專業職務資格的統一考試和統計人員上崗培訓及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切實抓好對統計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和管理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七)依照《統計法》和《統計法實施細則》及《雲南省統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在我縣的貫徹實施,組織統計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八)指導縣內中央、省、州屬單位的統計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行政工作,負責全縣性會議的組織,文、電、資料、函件的列印、收發、傳閱和清退、歸檔保管;草擬統計工作計畫、報告和總結;負責各項經費的管理使用,管理本局固定資產;組織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統計人員上崗培訓工作;負責人事、保密、治安保衛和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蒐集、傳遞與反饋工作;協助局領導對公務員進行考核上報工作;組織制定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制度及改革方案;審查和審批地方、部門的統計調查方案;組織貫徹統計法律法規,負責執法監督、檢查和宣傳工作;會同有關股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負責統計檢查員的學習培訓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位設定3個:辦公室主任1名、秘書1名、工勤人員(駕駛員)1名。
(二)綜合股
負責對全縣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態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定期發布統計信息;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管理巨觀統計數據,定期整理、編輯、提供經濟、社會和科技等綜合性統計資料;歸口管理中央、省、州屬駐建單位及縣級各部門的統計報表;組織實施全縣新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負責全縣國內生產總值、資金流量和資產負債核算;編制經濟循環賬戶,進行總供給和總需求的核算;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國民經濟核算分析研究報告;負責全縣統計數據質量的審核評估工作;負責固定資產、建築業、運輸、郵電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勞動統計調查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增長、素質、遷移、婚姻、家庭、住房、勞動力及就業狀況、各行業從業人員和勞動報酬的統計數據;組織指導人口與就業統計基礎工作、年度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勞動就業統計調查工作;負責全縣婦女兒童監測、社會綜合評價、科技發展狀況調查;組織實施科技和服務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統計調查工作;準確、及時、全面蒐集、整理和提供科技發展、技術進步及服務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調查數據;組織指導社會、科技統計基礎工作;進行全縣社會事業發展水平的綜合評估;進行社會科技發展的統計分析,並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位設定2個:股長1名、固定資產管理員(勞動統計)1名。
(三)工商統計股
組織實施工業、能源、批發零售貿易(含國內商業、外貿企業、物資供銷業)、餐飲業、三資企業、國際旅遊業、個私經濟等統計調查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各行業生產經營活動及各行業統計數據;對上述各行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及統計分析;組織指導各行業統計基礎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設定2名:股長1名、工業統計員1名。
(四)農經統計股
負責組織實施農村經濟統計調查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進行預測、分析;指導全縣農村統計工作、農村統計人員培訓工作和農村統計網路建設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位設定2個:股長1名、農經統計員1名。

人員編制

縣統計局行政編制8名,事業編制4名,人員納入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範圍,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非領導職務的職數,按《國家公務員制度實施方案》規定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