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法理共同體:普芬道夫的秩序法哲學研究

建構法理共同體:普芬道夫的秩序法哲學研究

《建構法理共同體:普芬道夫的秩序法哲學研究》是2014年5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鞠成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構法理共同體:普芬道夫的秩序法哲學研究
  • 作者:鞠成偉
  • 出版時間:2014年5月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09352496
  • 定價:3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普芬道夫關注的核心是現代閡家秩序的塑造問題,其手段是法則對人類生活(尤其是政治生活的全面支配)。這種秩序的高支配者是自然法,它是管控一切道德人(包括自然人和斟家)的高律令。在普芬道夫看來,人作為道德主體,受法則支配是人的必然命運。自然法的基礎是社會性,通過它對人的行為和政治體行為的管控,就可以構建一個秩序良好的社會。良好秩序的核心是社會化,是社會和平翻社會合作。社會化的高形態是國家,它是自然法實施重要的機制保障。隅家是人在社會化過程中選擇的結果。通過兩重契約一項法令,人擺脫自然狀態,構建r圈家。“正常國家”是中央集權、擁有絕對主權和強勢中央政府的國家。只有這種“正常國家”才可成為秩序的塑造者和持久和平的護衛者。通過把國家限走為法理共列體,限制治權、強調政治德性,普芬道夫使得國家來源於法律、受制於法律,從而為法治政治奠定了根基。現代秩序作為一種新的生活方式,其形成的關鍵在於經過啟蒙的公民。啟蒙之後,個體不再是身份性封建忠誠關係的附庸,而是變成了契約建國的主體,即公民。公民是他律和自律的結合體。通過自然法、市民法和個體理性的規洲和指引,個體可以成為一個有用的社會成員i,通過強調公民德性與義務,妥善措囂公民權利與自由,普芬道夫平衡了紀律與自由,從而為法治政治準備了細胞行動者。普芬道夫完成了對兩種秩序哲學傳統的綜合創新,提出r法治政治這種新生活方式,成為給現代國家制度提供全面理論的第1人。

作者簡介

  鞠成偉,男,山東臨沂人,清華大學法學博士,中共中央編譯局助理研究員,中南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華東政法大學公民社會與法治發展比較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中國衛生法學會理事,世界醫學與法學大會會員,主要研究領域為法理學。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作為獨立子課題負責人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攻關項目2項,主持省部級重點項目2項、其他政府合作項目若干。翻譯出版《人和公民的自然法義務》(商務印書館漢譯名著系列叢書)《自然法:理論與實踐的反思》(中國法制出版社)等譯著2本,參著《國家治理現代化》(江必新等著)。在《光明日報》、《環球法律評論》等核心報刊發表論文20餘篇。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導言
一、歐洲社會轉型與秩序哲學
二、普芬道夫的重要性
三、普芬道夫研究概覽
四、本書的邏輯與結構
第二章 現代秩序塑造與秩序法哲學
一、四種舊秩序組織形式的崩解
二、新秩序與秩序哲學
三、從秩序的政治哲學到秩序的法哲學
四、普芬道夫與秩序法哲學
第三章 自然法作為秩序的支配者
一、自然法的理想
二、自然法的概念
三、自然法的規範性與自然法知識的科學性
四、社會性作為自然法的核心原則
五、自然法在社會中的實施
六、小結
第四章 國家作為永久和平的護衛者
一、自然狀態和初級社會化
二、理性王國的契約建構
三、絕對主權與正常國家
四、統治權與政治德性
五、小結
第五章 公民作為共同體的締造者
一、作為新秩序形成者的公民
二、公民的德性與義務
三、人和公民的權利與自由
四、小結
第六章 問題與啟示
一、普芬道夫思想的內在張力及其黑格爾式解決方案
二、從特權政治走向法治政治
三、啟示
後記
附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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