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風景旅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編制全市風景旅遊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風景旅遊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意見(方案),並組織實施和兌現;統籌安排、使用各類風景旅遊發展資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德市風景旅遊局
- 機構隸屬:建德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調查、保護和開發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風景旅遊資源的調查、保護和開發工作;依法審核、報批全市風景旅遊相關事項及項目;指導有關風景旅遊項目、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
(三)統籌協調全市旅遊業的發展;協調推進旅遊國際化工作;協調推進旅遊業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綜合協調城市各類旅遊資源的整合、最佳化配置與規劃指導;組織和協調全市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升城市旅遊綜合服務功能。
(四)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和旅遊項目的開發建設工作,指導旅遊強鎮(村)、A級景區等創建工作;引導休閒度假產業發展;指導假日旅遊、紅色旅遊和鄉村旅遊發展;負責特色潛力行業的推進工作,指導、協調特色潛力行業整合轉化為旅遊產品。
(五)負責全市國內外旅遊市場的開發;負責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參與協調全市旅遊節慶和重大會展工作;引導和推動會獎旅遊發展;組織、協調指導旅遊促銷及展覽活動;組織指導鄉村旅遊、工業旅遊、特色旅遊等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工作。
(六)制定和實施全市風景旅遊行業管理標準、規範;負責風景旅遊行政執法工作;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範提升企業、從業人員的經營行為和服務水平。
(七)負責風景旅遊行業安全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行業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市場運行狀況的預測、調查、統計、分析、預警和信息發布。
(八)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風景旅遊人才培養規劃;負責全市旅遊行業人員素質建設,組織旅遊行業教育培訓、技能競賽和崗位資格考試,指導旅遊行業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考評工作;指導旅遊景區、旅遊飯店、旅行社的等級評定和複評、年檢工作。
(九)指導風景旅遊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新技術推廣;對外開展風景旅遊工作交流和經濟合作;指導旅遊項目對外招商引資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和聯繫行業協會工作。
(十)管理所屬事業單位。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