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水利水產局

建德市水利水產局

宣傳貫徹執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漁業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水利、水電、漁業、水土保持等具體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水利水電、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水土保持區劃及其他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德市水利水產局
  • 地區:建德市
  • 職責:負責水利
內設機構,主要領導,部門概況,人員編制,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水利水產局機關內設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
(一)辦公室
(二)規劃建設科
(三)行政許可科(水政監察科)
(四)漁業科
(五)防汛辦
(六)飲水辦
(七)水庫管理站
(八)河道管理站
(九)水政漁政監察大隊
(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
(十一)水土保持監督站
(十二)水文水資源監測管理站
(十三)水產技術推廣站

主要領導

局長:金 斌

部門概況

(二)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負責組織全市水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價,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河道采砂管理,實施采砂許可制度。
(三)負責管理全市河道、水庫等江河水域及岸線,並對管理範圍內興建各類建設項目進行審查審批。
(四)統一管理全市漁業資源。組織指導全市漁業生產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漁業水域環境保護、漁業資源增值保護、漁業生產行業標準實施等工作;實施捕撈限額制度、捕撈許可證制度,負責全市漁政、漁船、漁港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建設的行業管理,監督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規程、規範、定額;指導與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查審批、招標投標、質量監督等工作;負責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的計畫安排與使用管理。
(六)負責全市水利行政執法、漁業行政執法工作。依法保護水資源、漁業資源和漁業水域環境;依法對水事活動、漁業生產進行監督檢查,調處水事、漁事糾紛,依法查處違反水法規、漁業法規等違法案件,維護正常的水事、漁事秩序。
(七)主管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全市水土保持方案審查審批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和市水土保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全市小水電、水文工作的行業管理,組織開展水利、漁業科研技術推廣服務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人員編制:市水利水產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
領導職數:黨委書記、局長 1名
副書記、紀委書記  1名
黨委委員、副局長  3名
總工程師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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