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市政府負責建設管理的行政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所屬地區:建德市
  • 管理範圍:住房和城鄉建設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行政許可科,規劃管理科,建築業管理科,地理位置,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起草具體實施意見和措施,經審議通過後,負責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
(三)組織編制、實施、管理建德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管理全市村鎮的規劃建設工作。
(四)監督實施工程建設階段的定額標準和工程造價管理;指導和監督有關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的招標投標活動;指導與規範設計市場、建築市場;綜合管理工程監理工作;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和建築安裝的行業管理和資質管理;監督檢查工程施工安全。
(五)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土建、安裝、裝飾等全過程質量管理;歸口管理各類專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機構的質量監督、檢測工作;負責工程建設實施階段工程諮詢的管理工作;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工程質量重大事故。
(六)指導和管理全市城鎮供水、燃氣、公共客運交通、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實施、指導和監督城市重點工程建設;綜合管理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城鎮規劃區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管理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城建監察工作。
(七)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指導全市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屋商品化工作;規範房地產市場;按照法律的職權劃分管理房地產轉讓、抵押和租賃工作;指導和推進舊城、舊房改造和城鎮住宅建設。
(八)指導和管理全市測繪工作,維護管理測繪標誌。
(九)組織建設行業科技項目的研究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培育開拓建築市場。
(十)受市政府委託管理局屬企事業單位,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十一)管理城鄉規劃、建設的檔案。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協助領導做好政務性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和上下聯絡、接待工作。
2、負責起草局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和其他重要文稿。負責檔案的審核、印發和歸檔工作。
3、負責制定局屬單位和科室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細則,並組織檢查和考核。
4、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及中層幹部隊伍建設,為黨委使用幹部提供依據。
5、負責局系統人事、工資、職稱工作。
6、負責局系統黨務、黨建日常工作,承辦局紀檢監察工作。
7、負責組織政治理論學習,制定局系統年度學習計畫並檢查落實。
8、負責局各項資金和固定資產管理。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福利和後勤保障工作。
9、負責對局屬各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行政許可科

1、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2、負責對局各項行政許可事項實施的監督,對違反許可程式的審批項目進行調查處理。
3、負責局系統的行政執法,對各科室、單位行政處罰工作進行指導,對案卷進行審查,並提出處罰決定。
4、負責局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5、負責規劃、建築、房產開發等投訴的牽頭協調工作。
6、指導、組織和檢查局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法制宣傳、普法教育工作。
7、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
8、負責城市房屋拆遷行業管理工作。
9、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規劃管理科

1、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編制、審批和管理。
2、負責提出規劃編制的近期計畫和年度計畫建議,並牽頭組織實施。指導城鄉規劃編制、修訂和調整,並組織審查、論證和審批。
3、負責對城市發展戰略、空間布局等進行分析研究。
4、負責對總體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和各專項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
5、負責受理建設規劃項目的申請和審定。組織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論證和審定。
6、負責對提交的規劃條件進行審查,並提供給有關部門。
7、負責對提交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建設項目用地規劃條件、建設項目工程規劃條件等進行審查,依法審批、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許可證。

建築業管理科

1、負責建築業的綜合管理。
2、負責建築業企業(含市政、園林企業)、中介服務機構(包括建設監理、招標代理、白蟻防治企業、工程實施階段的各類諮詢機構)、裝修裝飾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的資質管理。
3、負責外地進建企業(包括建築業企業、裝修裝飾企業、建築類中介服務機構)的備案管理,並對在建的市場活動行為進行監管。
4、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的監督和管理。
5、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6、負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核發和建設項目竣工備案工作。

地理位置

建德市新安路188號

地圖信息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路188號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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