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此刻本為宋紹興十八年(1148年)荊湖北路安撫使司刻遞修本。半葉11行,行20字,小字雙行30字,白口,左右雙框線高23.1厘米,寬16.9厘米。藏於國家圖書館。
本書共二十卷, 所記史事, 起自東漢獻帝興平元年(公元194年), 建於陳後主禎明三年(公元589年), 體例上兼采實錄和紀傳兩體。
史料價值
《建康實錄》為編年體史書。因記載定都
建康(今
南京)的三國吳、東晉、宋、齊、梁、陳六朝史事,故名。許嵩,高陽(今屬河北)人,事跡不詳。書中記有吳大帝、晉元帝即位至唐至德元年(756)的年數,至德元年或即成書時間。所述起於東漢興平元年(194),止於陳禎明三年(589),附記後梁。分為吳4卷、東晉6卷、宋4卷、齊2卷、梁2卷、陳2卷。內容以政權變遷和君臣事跡為主,並詳記土地、山川、城池、宮苑的建置興廢和處所,以及異事別聞。在正史以外廣徵博引,參考多已亡佚的典籍《吳書》、《吳錄》、《晉中興書》、《宋略》、《三十國春秋》等50餘種,可訂補正史遺闕及訛誤。作者著書時多作實地考察,書中引用的方誌地記達21種,已全部失傳,如山謙之《南徐州記》和《丹陽記》、劉澄之《揚州記》、陶季直《京都記》、顧野王《輿地誌》等,對研究
南京歷史地理頗有參考價值。另外其按人物去世時間附載小傳的做法也為後世沿用。但體例不精,宋以前為實錄體,以後為紀傳體,敘事也有矛盾和重複之處。北宋嘉祐三年(1058)由
江寧府初刻,現存最早為南宋紹興十八年(1148)翻刊本,較通行的是清光緒甘氏刊本。
長期以來由於人們對《建康實錄》的史料價值認識不足或缺乏認識,使得此書一直未能得到應有的重視。中華書局的張忱石先生鑒於其獨特的文獻價值,校勘了十個版本,又參照有關正史,類書,筆記,在充分的汲取前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礎之上,將本書進行重新點校整理,並隨書附有校勘記。1986年由中華書局所出版《建康實錄》張忱石點校本,為現今公認最好的版本。
考察一部書的文獻價值,應先對其作者的生平經歷有所了解。但是由於許嵩的生平經歷自唐以來缺乏記載,已不得其詳。《建康實錄》張忱石點校本中對於許嵩生平進行了一系列的考證,才使得關於許嵩生平有了一個相對合理的說法。鑒於佐證許嵩生平材料極少的情況下,張忱石先生著重在《建康實錄》本身發掘內證,結合其他正史中吉光片羽的材料考證出許嵩應當生活在唐玄宗、肅宗時期。其先人為高陽望族,東漢末年南渡後,定居江南,但不知確切地點。從《建康實錄》的內容中反映出作者許嵩留心古蹟,對建康地區周圍地理情況十分熟悉,據此可分析得出,許嵩不僅在建康一帶長期居住過,並且還當時的六朝遺蹟做過詳細的實地考察。同時也證明了《建康實錄》對於唐時六朝遺蹟所記述材料的真實性和極高的可信度。許嵩所著除《建康實錄》外,據《宋史·藝文志》史部地理類載, 還有『許嵩六朝宮苑記二卷』,可惜此書今已不傳。
縱觀《建康實錄》,可以歸納出許嵩撰寫這部書的大致有三個目的:
首先,作者許嵩認為
六朝均以
建康為都,並且在時間上幾乎是連續的,應當有一部書來完整的記述這段以建康地區為中心的六朝歷史。
其次,《三國志·吳志》等其他六朝正史,由於成書於不同的年代,內容詳略,修史觀點,字型方面都存在著很大的差異,相同點都是卷軼繁多的紀傳體史書。許嵩所著《建康實錄》大體上是採用編年體記述,很顯然許嵩希望能獨闢蹊徑,撰成一部簡明扼要的、以建康為中心的
六朝編年實錄體史書,使其便於眾人閱讀與了解這段歷史。
第三,由於六朝至唐,建康地區屢遭戰禍,宮苑城池損毀嚴重,一些地區甚至只剩下殘垣斷壁。許嵩著此書也是為了能夠的記述,保存六朝時期的遺蹟,使其不被時間所淹沒。就像他在本書序中所言“若土地山川,城池宮苑,當時制置,或互興毀,各明處所,用存古蹟。”
《建康實錄》的歷史文獻價值首先在於它的豐富的史料的收錄。作者許嵩除了依據《三國志》及六朝正史之外,還“旁采遺文”,先後徵引了唐初及唐以前的典籍達五十餘種,這些書除少數傳世之外,大都已亡佚。利用如此珍貴的史料,不但可以補充正史中有關人物生平、字號以及其他史實的遺漏,也可以考訂正史中的部分異同訛誤。例如《建康實錄》記述晉的四卷中,為許儒,許詢,許穆及司馬流立傳,這些人物在其他正史中沒有立傳的。對一些輯佚書的補充,此書亦具有不可忽略的作用。即便一時無法斷定孰是孰非,但也為進一步研究提供了寶貴的線索和可靠的依據。正是許嵩著書時的廣徵博引,使得《建康實錄》在現今具有著極大的文獻價值。
其次,《建康實錄》不僅記述
六朝時期君臣的言行事跡,還著力記載了有關土地、山川、城池、宮苑的制置和興廢,保存了大量珍貴的唐代之前的地方史資料,縱觀全書,徵引唐代以前的方誌地記典籍有顧野王的《輿地誌》,陶季直《京都記》,山謙之《南徐州記》等,多達二十一種,且上述史料今皆亡佚。[2]本書中所收錄的這些吉光片羽的史地文獻,更顯彌足珍貴,對唐以前
南京地區的歷史地理有著極大的參考價值。例如《建康實錄》卷五,晉元帝建平陵的記述,“陵在今縣北九里,雞籠山山陽,不起墳。”卷七,『
朱雀橋』下註:“案,地誌:本吳南津大吳橋也。王敦作亂,溫嶠燒絕之,遂權以浮航往來。至是始議用杜預河橋法作之,長九十步,廣六丈,冬夏隨水高下也。”[4]這兩條史料,對於兩處古蹟的地理位置及其建制規模,都有著詳細的記述。本書中所記的六朝古蹟達一百多處,這些記載,或是出於方誌典籍地記,或是許嵩實地考察,記載詳實,可信度較高。這些史料也是此書中的點睛之筆,精華所在,對於後世考察
六朝遺蹟者提供了大量的參考史料。
第三,我國歷史古蹟可謂浩如煙海,但散佚現象也十分嚴重。正因為《建康實錄》保存了大量已經散佚典籍的內容,所以,此書的另一價值在於輯佚方面。清代輯佚之風盛行,黃奭、湯球、王仁俊、嚴可均、王謨等人皆以搜輯精勤,專事漢、魏、六朝遺籍而著稱於世。可是無論是嚴可均的《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還是王謨的《漢唐地理書鈔》,儘管人稱搜羅齊全,采輯宏富,事實上卻都未能利用《建康實錄》中的記載。顯然,對這些輯佚史籍的補充,本書也是具有不可忽略的作用。
當然,《建康實錄》本身也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並且自問世以來,屢遭詬病。總體來說,可歸納為三點:第一,體例不純。即編年,紀傳兩種史法並存;第二,詳略失當,如記宋順帝以前較為詳,以後諸朝大都極為簡略,反差過大;第三,史實訛誤。不僅有承襲舊史中的錯誤,而且還有曲解史料的錯誤,徵引收錄其他史料時,也有脫漏,重複之處。可能正是由於這些原因,此書長期得不到應有的重視,甚至一些史學史專著也漏而不述。
總體上講,《建康實錄》作為一部完整的六朝史書,雖然自身存在著一些缺陷,但它的史料文獻價值是極大的,是今人研究魏晉南北朝歷史和
南京地區區域歷史地理的重要參考資料。
四庫提要記載
《建康實錄》·二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唐許嵩撰。嵩自署曰高陽,蓋其郡望。其始末則不可考。書中備記六朝事跡,起吳大帝迄陳後主,凡四百年,而以後梁附之。六朝皆都
建康,故以為名。其積算年數,迄唐至德元年丙申而止,則肅宗時人也。前有《自序》,謂今質正傳,旁采遺文,具君臣行事。事有詳簡,文有機要,不必備舉。若土地山川,城池宮苑,各明處所,用存古蹟。其異事別聞,辭不相屬,則皆註記以益見知,使周覽而不煩,約而無失云云。蓋其義例主於類敘興廢大端,編年紀事,而尤加意於古蹟。其間如晉以前諸臣事實,皆用實錄之體,附載於薨卒條下。而宋以後復沿本史之例,各為立傳,為例未免不純。又往往一事而重複牴牾。至於名號稱謂,略似《世說新語》,隨意標目,漫無一定。於史法尤乖。然引據廣博,多出正史之外。唐以來考六朝遺事者,多援以為徵。如張彥遠《歷代名畫記》,引以證曹不興、顧愷之、陸探微畫品。鄭文寶《南唐近事》,引以證玄武湖。劉羲仲《通鑑問疑》載《宋書·高祖紀》景平二年書日食舛誤,劉恕修《長編》,定日食在是年二月癸巳朔。皆取此書為據。又陳後主時覆舟山及蔣山松柏常出木醴,俗呼雀餳之類,《陳書》遺漏不載。王鞏《甲申雜錄》亦取此書為據。謝尚謂蔡謨讀《爾雅》不熟,幾為《勸學》死(案《勸學》,《荀子》第一篇,“蟹有六跪二螯”即是篇之語),《晉書》誤作“勤學”。姚寬《西溪叢語》亦據此書駁正。又裴子野《宋略》,當時所稱良史,沈約自以為不及者,今已不傳。《資治通鑑》載有論贊數條,亦多首尾不具。而是書於劉宋一代,全據為藍本。並子野論贊之詞,尚存什一。是亦好古者所宜參證矣。《新唐書志》載入《雜史類》,蓋以所載非一代之事,又不立紀傳之名,尚為近理。《郡齋讀書志》載入《實錄類》,已不免循名失實。馬端臨《經籍考》載入《起居注類》,則乖舛彌甚。至鄭樵《藝文略》編年一類,本案代分編,乃以此書系諸劉宋之下,與《宋春秋》、《宋紀》並列,尤為紕繆。今考所載,惟吳為僣國,然《三國志》已列《正史》,故隸之於《別史類》焉。
作者簡介
許嵩生平歷來無考。我們只能從《建康實錄》本身簡單了解到,他是高陽(今河北高陽縣一帶)人。其先人東漢末南渡。許嵩生活在唐玄宗、肅宗時代。他在
建康(
南京)曾長期居住,對建康周圍地理十分熟悉,而且對
六朝遺蹟作過詳實的考察,在編撰《建康實錄》時,又“引據廣博”。故它有著一定的文獻價值。首先是補充和訂證了正史遺缺及訛誤。書中不少史料“多出正史之外”,最明顯的即一些正史無傳的人物,該書多予立傳,且同為一事,該書與正史所不同之處也較多,雖一時難以斷定孰是孰非,但也為進一步研究提供了線索和依據。其次,保存了隋代以前的大量地記史料。隋滅陳後,為徹底摧毀“金陵王氣”,隋文帝曾下令對南京大肆破壞,至唐肅宗時,許多六朝遺蹟瀕於湮廢,許嵩撰寫《建康實錄》,志在記錄這些古蹟,對於六朝遺蹟如
太初宮、建康宮、
台城、
華林園、青溪、陸機墓、南朝諸帝陵等均有詳細考察後的記載,所記古蹟達一百多處。唐以後考六朝遺蹟大多徵引此書。如宋人張敦頤的《六朝事跡編類》,就引用了達43條,幾及全書之半。
六朝史專著《建康實錄》作者許嵩家世生平,一直沒有弄清楚。收入本書的
賀知章撰《許臨墓誌》(頁一五九),載其“有子嵩、昆、崗、嶷、岸、嶔、巚、岌等”。許臨曾祖許胤為陳秘書監、隋蜀王師,祖
許叔牙為太宗時修文、崇賢兩館學士,父
許子儒高宗時官至
吏部侍郎,正史皆有記載。許臨開元三(715)年卒時年五十三,許嵩居長而下有七弟,估計年齡應近三十。《建康實錄》敘事止於肅宗至德間,知成書時應已年過七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