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功勞章

建國功勞章

偽滿洲國建國後制定的政府組織法中,沒有關於恩賞的規定,後來,在偽滿洲國政府的日系官員和關東軍要求下,按日本的恩賞制度,制定了偽滿洲國恩賞條例。並對恩賞工作進行準備。由總務廳人事處調查科負責對建國有功人員進行調查,決定向日滿文武官員授予建國功勞章。以表彰建國有功人員。1933年3月1日,偽滿洲國政府在建國一周年時公布了建國功勞章條例。建國功勞章是溥儀經諮詢“參議府”後“裁可”以“教令”形式公布制定的一種獎章,該章為銅質圓形,直徑30mm,正面嵌有銀質“建國”二字,字的兩邊各有一株弓形高粱,高粱穗也為銀質鑲嵌。背面從右至左鑄有三豎行字“大滿洲國”“建國功勞章”“大同元年”。絲織章綬寬為35mm,由黑、白、黃、紅、藍五種象徵日、滿、朝、蒙、漢五族協和的五色旗,其中黑色為5mm,白色為5mm,黃色為15mm,紅色為5mm,藍色為5mm。1934年3月1日,在偽滿洲國政府實現帝制的同時,又頒布了新的組織法,在其中規定“皇帝可受與勳章等其它榮譽褒賞”。並按規定,在國務院總務廳設立恩賞處,由總務廳人事處處長皆川豐治兼任處長,下設總務、調查兩科,負責辦理勛、獎章、紀念章及其他榮譽褒賞等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國功勞章
  • :420mm
  • :330mm
  • 時期:民國時期
與此同時,根據總務廳人事處調查科對建國有功人員的調查結果,向對偽滿洲國有功的日滿文武官員授予建國功勞章及建國功勞章證書。該證書由偽國務總理大臣鄭孝胥簽發,長為420mm,寬330mm。上為偽滿洲國國徽,中間內容從右至左為:建國功勞章證書、茲依大同二年教令第十一號建國功勞章條例贈與***建國功勞章以彰勞勛此證、康德元年三月一日及滿洲帝國國務院之印、國務總理大臣鄭孝胥及國務總理大臣之印、查此證書以第*****號記入建國功勞章簿冊、國務院總務廳恩賞處長皆川豐治,證書右上印有偽滿洲國國徽水印。建國功勞章及證書大部分頒給侵華日軍和參與“九.一八”事變的日本人,只有一少部分授給了參與偽滿洲國建國的漢奸。
建國功勞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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