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大學藝術學院紫丁香文學社

延邊大學藝術學院紫丁香文學社

藝苑之芳——紫丁香文學社從屬於原延邊大學藝術學院(原東校區),2009年歸於延邊大學美術學院。 如果你有機會去美麗的藝術學院去轉轉,你一定會在正門看到一個綠色的屏風——那是一個圓形的花壇。鬱鬱蔥蔥的幾棵花樹含蓄的遮掩著古色古香的美術樓,對,那就是我們學院的紫丁香花。每到春始風柔的時候,香飄滿苑,清新淡雅,令人心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邊大學藝術學院紫丁香文學社
  • 從屬於:延邊大學藝術學院
  • 類型:學生社團
  • 成立時間:1998年
發展歷程,舉辦的活動,所獲殊榮,章程,社團委員會,歷代社長,

發展歷程

是的,我們的紫丁香文學社是在1998年的春天;在原藝術學院團委書記陳艷玲老師的栽培下,由美術系王蒙同學組織創建的。
七年來,紫丁香文學社在老師和歷屆成員的精心呵護下,現在已經發展成為我院社團的佼佼者,她有明確的社團宗旨和管理規定,有具體的活動範圍及會員要求,她的組織機構健全(現有四部一處,即秘書處、編輯部、組織部、宣傳部、漫畫部)現擁有成員50多名,舉辦了大量豐富多彩的文藝活動,參與學生廣泛,在學院中有很大的影響力,紫丁香文學社,自撰、自編的集文藝性、趣味性為一體的《紫丁香》文學雜誌,自98年春第一版至今已有13期。

舉辦的活動

紫丁香社團歷年舉辦的文藝活動,包括主持人大賽、文藝晚會、書法比賽、徵文比賽、漫畫展等等,其中以歌友會和漫畫展最具有特色,例如2002年6月份的“愛心接力工程”倡議文藝晚會是為贊助一名貧困的史學女孩而特別舉辦的。2002年13月份的同一首歌文藝晚會是為迎接“國評專家組”的評審工作,同時為慶祝母校校慶45周年。而2003年11月份的延吉交通之聲走進延邊大學藝術學院,歌友會是應廣播電台的邀請而特別舉辦的,該晚會採取現場直播,把社會活動帶到校園中,也把校園文化通過電波傳向千家萬戶,受到很大的反響,2004年12月與學院籃球協會、排球協會聯合舉辦的“初冬之夏”文藝晚會,是為加強社團間合作而特別準備的,各社團節目爭奇鬥豔,表演非常精彩。
而每年定期舉辦的漫畫展完全是我們漫畫部自己創作的作品,受到了一致的好評。
我們還於2004年10月開始了網站建設,把紫丁香文學社推向社會沒,讓更多的人了解藝術學院,了解紫丁香,還通過網路方式加強與其他院校社團的聯繫,網站建設已經初有規模。

所獲殊榮

2005年紫丁香文學社被延邊大學評為“十佳精品社團”
以上是紫丁香文學社的具體情況,當然,其中也存在著許多不足,還需我們進一步完善,紫丁香文學社始終根植校園,為豐富校園文化生活而不斷的努力沒,希望大家支持我們!

章程

延邊大學藝術學院
紫丁香文學社
章 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促進文學藝術類文章撰寫的各項工作的交流和發展,提高延邊大學藝術學院學生文化素質和文學修養,同時也使得學院的宣傳力度大大提高,因此成立延邊大學藝術學院學生漫畫協會。
第二條:延邊大學藝術學院學生漫畫協會是以純粹的社會主義指導思想和較為嚴格的唯物主義哲學理論為指導思想。認真領會校、院各級黨委,團委以及學工辦的正確指導,以傳達的精神為綱領來運行本社團。
第三條:凡是熱中於藝術學院學生紫丁香文學社建設,有良好的文化基礎或極為獨特的文學創作意思路,並有興趣全面發展的藝術學院在校、在籍生,以及承認紫丁香文學社會章程的,履行本協會會員義務者皆可參加延邊大學藝術學院學生紫丁香文學社。
第二章機構組成及秘書長、副團長職責
第四條:延邊大學藝術學院學生紫丁香文學社設社長一名,秘書長一名,副社長一名,編輯助理一名,以民主選舉的形式或任命形式產生,並經院團委上報院黨委批准確定方可上任,每位社團幹部任期一年,任期結束,召開社團會議選出下任幹部並向老師遞交換屆申請。
第五條: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負責社團內部的常規性日常工作,主持每次例會,活動經費的運用是否得當等事務;設副社長一名,其職責是:把關作品的定量、內容及其他的寫作、管理、保存的存檔工作,協調好社長的各項具體工作。
第六條:文學社下設三個部,責任編輯部、宣傳部、組織部,各設部長一名,各部是本著推陳出新,創意更新的互通原則,共同為搞好本社的創作、編輯工作而耕耘著。各部民主選舉產生部長,經由嚴格考核確定。
第三章工作程式
第七條:本社團本著不曠課,不遲到的學生行為準則來實施協會的各項活動。由會長定期收取稿件、作品,親自審核其文章的質量,各部還應定期上交學期工作計畫,並在每次工作結束後向秘書處交納工作總結。
第八條:每次作品進行出版時必須在本社團進行例會,共同閱覽欣賞,經舉手表決後,經由院團委嚴格審核後方可出版,目的是為嚴格貫徹落實全員育人的有關精神。
第四章團長工作職責
第九條:社長有權力和義務召集例會,討論本社團重大問題,向各位委員布置工作任務,並制定期限實施完成。
第十條:會長有權利和義務號召本協會各人員緊密團結,搞好工作,並把協會各項工作搞好。
第五章會員權利及義務
第十一條:持有藝術學院紫丁香文學社成員證的會員,可在校、院範圍內進行有條理的活動,還可以和其他院校進行正常的互通活動,活動時本協會人員皆可參加。
第十二條:全體會員有權利和義務在協會內進行機構人員的工作監督,並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第十三條:會員有權利對社長、秘書長、副社長,各部部長的工作質量、態度持有保留意見,並提出置疑,以及以正當的理由要求審核其工作能力。
第十四條:協會成員有權利和義務對本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提出置疑,並以正當理由要求解答和修改。
第十五條:全體會員必須盡服從領導的義務,聽從分配,嚴格遵守社內章程,嚴格執行章程的每一項要求。
第十六條:熱愛本文學社,時刻維護本文學社的利益和榮譽。
第十七條:積極參加本協會的各項活動,積極交稿,多出精品利作。
第十八條:不斷提高自身修養,提高寫作技術及協作創意,拓寬思路,集思廣益;使精品層出不窮。
第十九條:堅決杜絕違紀現象的發生,不舉重吸菸酗酒,及不必要的滋事活動。
第二十條: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校、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時刻禁忌違法事件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為本協會的各項活動實施能早日完善,會員有義務提出建設性意見,並公開以備日後更好的實施。

社團委員會

紫丁香文學社

歷代社長

(截止至2009年,2-5屆社長資料已丟失):
1王蒙
王光瑞
劉傳富
6李海寧
7劉洋
8張明
9安雷
10李新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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