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縣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 的相關工作;組織協調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縣政府重傷和死亡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縣政府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縣政府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津縣安監局
- 機構類型:政府部門
- 主要職責:依法綜合監管和安全監察
- 管理轄區:延津縣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縣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 的相關工作;組織協調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縣政府重傷和死亡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縣政府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縣政府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縣安全生產規劃、標準,研究擬訂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政策及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安全生產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定期通報安全生產情況,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擬定安全生產工作規劃;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
四、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工作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傷亡安全事故和事故隱患以及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認證、安全培訓、安全諮詢服務等服務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七、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 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縣級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十一、協助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以及監督、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縣安全生產規劃、標準,研究擬訂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政策及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安全生產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定期通報安全生產情況,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擬定安全生產工作規劃;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
四、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工作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傷亡安全事故和事故隱患以及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認證、安全培訓、安全諮詢服務等服務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七、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 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縣級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十一、協助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以及監督、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為:1.組織協調局機關辦公,承擔機關各種文秘材料、信訪、外事、宣傳、財務和行政事務管理。負責系統內外人員培訓及安全評價、認證等中介機構的資質監督管理,負責勞保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等工作。2.承擔縣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安全信息發布、安全事故統計;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統一指揮協調重傷和死亡事故應急救援等工作。
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職責:1.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企業設立、改建、擴建的安全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組織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單位,協調重大事故調查和事故隱患的整改等工作。2.綜合監督管理煙花爆竹工作,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查處違規經營、儲存工作,協助重大隱患事故的整改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三、監督管理一股
職責: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建材等行業的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設施,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控,對相關建設項目實施“三同時”制度,指導相關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組織協調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隱患的整治工作。
四、監督管理二股
職責:依法監督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電力、貿易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設施安全、職業衛生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負責民爆器材的綜合監督管理,組織相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指導相關行業的安全評估、評價;組織協調重大安全事故和事故隱患以及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和參與相關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執法大隊
職責:依法監督全縣安全生產經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安全、作業場所安全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情況;組織排查全縣安全事故,並督促整改。負責查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協助參與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主要職責為:1.組織協調局機關辦公,承擔機關各種文秘材料、信訪、外事、宣傳、財務和行政事務管理。負責系統內外人員培訓及安全評價、認證等中介機構的資質監督管理,負責勞保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等工作。2.承擔縣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安全信息發布、安全事故統計;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統一指揮協調重傷和死亡事故應急救援等工作。
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職責:1.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企業設立、改建、擴建的安全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組織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單位,協調重大事故調查和事故隱患的整改等工作。2.綜合監督管理煙花爆竹工作,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查處違規經營、儲存工作,協助重大隱患事故的整改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三、監督管理一股
職責: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建材等行業的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設施,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控,對相關建設項目實施“三同時”制度,指導相關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組織協調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隱患的整治工作。
四、監督管理二股
職責:依法監督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電力、貿易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設施安全、職業衛生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負責民爆器材的綜合監督管理,組織相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指導相關行業的安全評估、評價;組織協調重大安全事故和事故隱患以及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和參與相關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執法大隊
職責:依法監督全縣安全生產經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安全、作業場所安全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情況;組織排查全縣安全事故,並督促整改。負責查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協助參與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