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縣交通局

延津縣交通局是延津縣人民政府的組成部分,是依法行使全縣公路的建設與養護、路政管理、運政管理和運輸企業管理的職能部門。局內設辦公室、財務股、人事股、安全辦、治安室,下轄運管局、交通執法局、農村公路管理所三個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依據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對公路建設、公路運輸和運輸企業進行行政領導和行業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津縣交通局
  • 所屬部門:延津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延津縣
  • 現任領導:寇志勝(局長)
辦公室,財務股,人事股,安全辦,治安室,運管所,征稽所,公路管理所,

辦公室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宣傳交通行業管理法規,掌握行業管理主要進展情況,為領導決策服務。
2、負責信息傳遞,上通下達,做好對外的通訊報導工作。
3、負責局發檔案的起草、把關、送簽、列印、核稿、裝訂和公文的收發、傳遞、查辦、催辦及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局機關公共財產管理、辦公、油料、勞保福利品購供、報刊征訂發行、車輛管理,協助考核組進行各項制度的檢查落實。
5、接待來局公幹人員。
6、在分戀朵照管局長的領導下,辦理創文明單位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事宜。
7、承辦局領導交付的臨時任務。

財務股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財會會計、店疊夜審計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系統的內部審計。
2、負責匯兌、編制、上報財務預、決算報表,月、季、年度報表,並及時呈送有關領導。
3、負責局機關資金的收支管理,在增收節支方面當好領導元踏葛的參謀。
4、負責對財會檔案的管理工作。
5、負責職工工資的審批及發放工作。
6、負責各項統計報表的匯總上報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項乃他事項。

人事股

1、在黨組、黨支部的領導下,具體承辦局及系統內黨務,民眾組織的有關事宜。
2、貫徹執行有關待業青年就業、職工工資、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3、負責局系統招工指標管理,辦理招工、轉正、定級、調資、調動、離退寒驗危凝休、病休、傷殘、死亡等報批手續。
4、負責局機關政治學習的組織按排、職工教育和職工培訓。
5、負責局系統的女工工作。
6、負責局機關的計生工作並指導、督促下屬單位的計生工作,辦理有關手續。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全辦

負責局機關、局屬各單位的安全管理及各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督工作

治安室

1、在局領導及辦公室的領導下,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模範治安單位,保持已取得的榮譽稱號。
2、負責轄區內的治安防範,消防安全。
3、負責上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的值班安全。
4、堅守崗位,建立和履行嚴格的門衛制度。
5、接受局臨時任務。

運管所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公路運輸方針、政策、法規。
2、負責指導、督促、檢查道路運輸業務工作,提出運管行業年度計畫,下達工作目標,考核基層工作情況,實施獎罰措施。
3、做好旅客、貨物流量、流向的調查研究和預測,制定本縣行業發展規劃。
4、負責公路運輸業統一單證的發放、回收、管理。
5、負責各類統計數字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征稽所

1、負責交通規費徵收有關的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和執行工作;
2、負責延津轄區內機動車的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
3、負責交通規費的稽查工作,努力做到交通規費應徵不漏、應免不征;
4、完成上級下達的交通規費的徵收計畫;
5、完成局交辦的臨時工作。

公路管理所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的法規、規章,維護路產路權,做好路政管理。
2、在主管局長領導下,編制、呈報縣鄉公路修建、養護年度計畫、月統計報表。
3、根據縣級道路新建和養護項目上,糊台擊負責組織施工,做好指導、檢查驗收工作。
4、受局委託,負責省道、縣道、鄉道建設的領導協調工作。
5、負責道路路障的清理,保障阿應判籃公路暢通。
6、負責道路方面的技術革新和新科研項目的推廣套用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4、負責公路運輸業統一單證的發放、回收、管理。
5、負責各類統計數字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征稽所

1、負責交通規費徵收有關的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和執行工作;
2、負責延津轄區內機動車的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
3、負責交通規費的稽查工作,努力做到交通規費應徵不漏、應免不征;
4、完成上級下達的交通規費的徵收計畫;
5、完成局交辦的臨時工作。

公路管理所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的法規、規章,維護路產路權,做好路政管理。
2、在主管局長領導下,編制、呈報縣鄉公路修建、養護年度計畫、月統計報表。
3、根據縣級道路新建和養護項目上,負責組織施工,做好指導、檢查驗收工作。
4、受局委託,負責省道、縣道、鄉道建設的領導協調工作。
5、負責道路路障的清理,保障公路暢通。
6、負責道路方面的技術革新和新科研項目的推廣套用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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