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慶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Yanqing County Bureau of safe production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 性質:政府機構
- 隸屬:延慶縣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簡稱縣安監局),是負責綜合管理本縣安全生產、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宣傳、貫徹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縣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結案工作,負責全縣六種非正常死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並提出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者責任追究的意見。
(四)負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的審批及安全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五)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治工作,組織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處工作。
(六)負責從事對安全生產評價、諮詢、檢測、檢驗等社會中介組織進行審驗,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登記、註冊發證等工作。
(七)負責組織本縣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新技術的推廣工作。
(八)負責煙花爆竹的儲存、銷售許可證發放和民爆器材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縣特種作業人員(己明確由有關部門承擔的除外)的培訓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
(十)開展本縣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受理舉報有關安全生產的事項,主要包括:
1.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2.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
3.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的失職或者違法違紀行為。
(十二)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指導、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安全培訓;負責發放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及職業危害申報等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及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本機關政務工作,包括政工、勞資、人事、後勤、財務。負責處理檔案、檔案收發、保密、信訪、接待、聯絡和議案、建議、提案工作,以及重要檔案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監督工作。
管理科
負責本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及信息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生產事故和三種非正常死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負責制定本縣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組織安全生產科研成果的鑑定和推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提出安全生產責任追究的意見,並監督事故查處和落實情況。負責本縣安全生產監督員、特種作業人員以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培訓、考核工作和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組織本縣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合作與交流活動,以及對從事安全生產評價、諮詢、檢測、檢驗等中介組織進行審驗工作。負責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的有關規定。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並承擔相應的綜合監管責任。
監察科
負責本縣化工、機械、醫藥、冶金、輕紡、建材、電力、商貿、建築、交通、水利、農林、旅遊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負責全縣非煤礦山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及安全生產“三同時”的審查和驗收工作。負責指導、協調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組織、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並及時逐級上報。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監督管理工作,對檢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逐級上報。負責危險化學品企業生產、儲存、經營許可、登記及發證工作,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及改建、擴建的安全審查和驗收工作,並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使用及廢棄物處置等環節中發生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煙花爆竹生產、銷售、儲存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及銷售許可證發放工作。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准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管理,對未經批准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進行查處。負責本機關法制工作。
延慶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隊
負責縣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動態的巡查。負責監督檢查本市批准的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執行的情況。負責受理和調查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投訴、舉報和上級交辦、有關部門移送或者檢查發現的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案件和違法行為。負責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定,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生產、經營、儲存危險物品以及非煤礦山、建築施工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教育考核及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執法統計和執法情況分析工作。承擔縣安委會部署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協助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科室開展好延慶縣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範的宣傳培訓工作。
職安科
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指導、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安全培訓;負責發放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及職業危害申報等工作。
延慶縣安全生產培訓中心
負責本縣特種作業人員(己明確由有關部門承擔的除外)的培訓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