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延平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1、指導、協調、綜合管理全區對外經貿工作,檢查監督國家處經貿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改革方案的貫徹執行;研究制定全區對外經貿政策,擬定有關規章並組織實施;在市外經貿局指導下,監督履行在WTO中承擔的有關外經貿政策的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平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 地址:南平市濱江中路461號黃金中心17樓
  • 郵編:353000
  • 責任:指導、協調、綜合管理經貿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2、組織制定和執行全區外經貿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預期目標;制定國際市場多元化發展戰略和階段性重點市場開拓計畫以及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出口商品質量管理和出品售後服務;負責外經貿統計工作及其信息發布工作,監測、分析和調節全區外經貿巨觀運行狀態。
3、建立我區促進對經貿持續發展的支持和服務體系;研究制定全區外經貿發展的促進政策,協同有關部門運用經濟手段對外經貿活動進行巨觀調節;建立協調製度,牽頭組織關貿、稅貿、科貿、檢(商檢)貿、險(保險)貿等協作,參與制訂有關稅收、信貸、價格等政策的調查。提出意見和建議,制定實施各項協作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推動對外經貿發展環境的改善。
4、參與制定實施全區吸收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區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貫徹執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參與制定我區實施辦法;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年度招商引資方案,組織承辦全區重大招商活動;跟蹤重大招商項目的進展情況;協調指導工業開發園區的項目開發和招商活動。
5、指導和管理全區外商投資工作;貫徹執行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指導和管理全區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審批和審核轉報;牽頭並協調全區外商投資企業的年檢工作,監督檢查全區對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和章程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區外商投資的諮詢服務工作。
6、歸口協調管理對台港澳經貿工作。貫徹中央對台港澳的工作方針,執行區對台港澳地區經貿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和規章;管理和指導對台經貿,協調台商投資項目。
7、負責全區外經貿信息化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區外經貿信息諮詢服務體系。
8、按許可權管理系統內幹部,搞好外經貿人員培訓工作。
9、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外商投資管理股
(三)對外經濟貿易管理股

直屬單位

(一)南平市延平區對外貿易公司
(二)南平市延平區投資企業公司
(三)中國國際商會延平區商會(貿促會)
(四)南平市勞務出口服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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