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川縣科學技術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科技發展、防震減災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縣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確定全縣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及優先發展領域;擬訂全縣科學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2、負責全縣科技攻關、科技星火、科技扶貧、科學試驗、科技推廣、成果轉化、社會發展、科技合作、重大科技產業化等計畫項目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3、負責全縣科學技術獎的申報、評審和管理工作,擬訂縣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負責全縣科學技術獎的登記、鑑定、評審和獎勵工作。
4、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建議,負責管理科技事業費、科技研究和發展經費(科技三項費)和其他科技專項費用;承擔全縣設備條件配置管理和科技進步工
作。
5、負責監督管理全縣防震減災工作;擬訂全縣防震減災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的審定和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審核;承擔地震預報和地震監測體系的建設管理工作。
6、負責全縣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承擔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科研單位與科技型企業自營進出口權的初審和申報。
7、負責全縣科技宣傳、科技培訓、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和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組織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等社會發展方面的科技工作。
8、負責全縣民營科技企業的認定和申報管理;負責科技民辦非企業單位業務管理和登記審查工作;負責民營科技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初評和申報。
9、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管理、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專利法規的貫徹實施工作;管理全縣技術市場、技術產權交易、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承辦有關智慧財產權糾紛應訴及行政複議事項。
10、指導和協調鄉鎮(街道辦)科技管理工作;提出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方案及建議,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全縣科技資源配置。
11、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