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川縣文體廣電局
主要職責
(1)貫徹中、省、市關於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體育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制定全縣文體廣電有關規定和辦法,並監督執行。
(2)制定全縣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體育行業體制改革、人才培養工作。
(3)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負責管理文化藝術事業、廣播電影電視、衛星的傳輸覆蓋、節目收錄、成像電影發行、放映,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組織管理全縣重大文化藝術活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各類社會文化活動;制定縣級文化藝術比賽、評獎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4)組織制定全縣文體廣電設施建設布局規劃並協調實施,指導重點文體廣電設施和基層設施建設。
(5)指導文化、體育產業發展工作。
(6)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科技工作,監督實施有關技術政策和標準;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實用高新技術的開發運用;監督管理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檢測和安全播出。
(7)負責全縣廣播電視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管理廣播電影電視廣告播放秩序;負責本區域內廣播電視節目和電影的交流、交易活動;監管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
(8)負責管理城鄉電影發行、放映;組織實施全縣城鄉數字影院的規劃、審批、建設工作。
(9)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系統新聞工作者和城鄉數字電影放映人員的管理與培訓工作。
(10)擬訂全縣文化市場的規劃和政策,審批辦理《文化經營許可證》,負責文化市場稽查。組織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複製、發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開展 “掃黃打非”工作。
(11)負責全縣競技體育的管理工作;指導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加強體育後備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體育科學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廣;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12)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負責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和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13)負責全縣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14)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