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醫療保障局

延安市醫療保障局

延安市醫療保障局是延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醫療保障局
  • 所屬地區:延安市
  • 所屬部門:延安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醫療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方面的政策、計畫、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監督管理全市醫療保障基金,制定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擬定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定並實施全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貫徹執行中、省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制定我市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市醫療保障局應完善全市統一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宣傳、政務公開、安全工作;
(2)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檔案的起草和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
(3)組織協調機關及直屬單位業務;
(4)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作風建設;
(5)承擔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合作交流等工作;
(6)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
(7)組織協調目標責任的實施、考核和獎懲等工作
法規與監督科
(1)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
(2)組織起草醫療保障領域的地方性標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3)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4)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5)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待遇保障科
(1)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全市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
(2)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3)組織擬訂全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醫藥服務管理科
(1)貫徹執行中、省醫保目錄,制定我市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2)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3)擬訂全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
(4)組織推進全市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5)組織開展全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醫藥價格與招標採購科
(1)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2)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以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全市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現任領導

王軍峰,延安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時永明,延安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梁勇,延安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靳曉宏,延安市醫療保障局調研員
郝延斌,延安市醫療保障局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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