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民政局

延安市民政局擬定全市民政工作的規章制度,編制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機構職能,領導分工,局 長 魯保國,高文斌 副局長,白衛東 副局長,孫旺民 副局長,焦宏發 副局長,任新譜 副局長,李 希 紀檢組長,郭 斌 副調研員,黃延軍 副調研員,民政業務,

機構職能

民政局主要職責:
延安市民政局
(二)負責對全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分支(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承擔執法監察責任。
(三)擬定全市救災減災工作辦法,負責全市災民生活救助工作,實施減災計畫,開展減災合作與交流。
(四)負責全市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擬定社會救助政策、規劃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五保敬老、臨時救助工作。
(五)推進全市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全市城鄉社區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
(六)負責全市社會福利事業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市社會慈善、社會捐贈、民眾互助等扶助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
(八)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自願者隊伍建設工作。
(九)負責全市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十)負責全市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及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和調整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和補助工作;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承擔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城鎮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殘疾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分配和監督檢查以及民政事業統計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分工

局 長 魯保國

領導市民政局全面工作。

高文斌 副局長

負責雙擁優撫安置、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優待撫恤科、市雙擁辦、市安置辦、市八一敬老院、市軍供站(軍轉站)等科室單位。

白衛東 副局長

負責救災救濟、社團管理、區劃地名、慈善募捐和局系統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救災救濟科、民間組織管理中心、區劃地名處、市老齡辦等科室單位。聯繫市慈善協會,協助局長做好福彩管理銷售工作。

孫旺民 副局長

負責財務審計、社會福利、城鄉低保、社會救助等方面的工作。

焦宏發 副局長

負責社會福利、殯葬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社會福利科、城鄉低保辦、市社會福利院、市第二社會福利院、市兒童福利院、市社會福利公司等科室單位。

任新譜 副局長

負責局機關政務、會務、機要、檔案、保密、考核、信訪、信息化、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分管政秘綜合科、基層政權科等科室單位。

李 希 紀檢組長

負責局系統和機關黨的建設以及紀檢監察、黨風廉政、綜合治理、依法行政、信訪督查、政務公開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局機關工會、青年、婦女、計生和創佳評差、精神文明等項工作。分管監察效能室、黨委辦公室和信訪接待室等科室。

郭 斌 副調研員

協助孫旺民副局長工作。協助副局長做好社會福利重點項目建設和其它有關方面的協調處理工作。負責協助副局長聯繫指導市第二社會福利院、市社會福利公司和延安救助管理站的工作。

黃延軍 副調研員

協助高文斌副局長工作。負責協助做好局系統年度考核、公務接待、公益活動及宣傳調研、電子政務、教育培訓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協助局長處理政務信息、信訪督辦等方面的工作。

民政業務

救災減災 | 五保供養
城市低保 | 醫療救助
臨時救助 | 基層政權
社會建設 | 民間組織
社會福利 | 軍民雙擁
復退安置 | 優撫撫恤
慈善事業 | 救助管理
婚姻登記 | 收養登記
殯葬管理 | 區劃地名
福利彩票 | 社工人才
計畫財務 | 機關黨建
廉政建設 | 理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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