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延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機構簡介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延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方案》(延市發〔2010〕6號),設立延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所屬延安市
  • 性質:政府機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政秘科,藝術科,社會文化科,新聞出版科,文化產業科,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關於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制定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辦法,並監督執行。
(二)制定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行業體制改革、人才培養工作。
(三)推進公共文化服務,負責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組織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藝術活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各類社會文化活動;制定市級文化藝術比賽、考級、評獎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編制全市文化設施建設布局規劃並協調實施,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指導文化產業發展工作。
(六)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七)負責經營性文化娛樂場所文化經營許可證件的核准、報批;負責全市內部報刊的審核、上報和年度審驗;負責新建報刊印製、發行單位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核准辦理內部圖書印刷發行手續;組織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複製、發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協調有關部門開展 “掃黃打非”工作。
(八)負責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5個內設機構:

政秘科

負責機關黨政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及其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新聞發布、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等工作;負責局系統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和人才開發;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報帳、本系統國有資產監管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藝術科

擬訂全市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和文化藝術人才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重點藝術創作與舞台精品生產;調整文藝事業結構與布局,推動文藝事業協調發展;指導藝術表演團體體制改革工作;組織市級大型藝術活動;指導直屬單位的業務建設;管理文化娛樂、文藝演出、美術品經營市場、業餘藝術培訓市場。

社會文化科

負責社會文化事業管理。擬訂民眾文化、少兒文化、老年文化及美術、書法、攝影、公共圖書館等文化事業管理辦法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重大民眾文化活動;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指導文化館(站)業務建設;組織、協調並管理公益性大型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全市圖書館工作。

新聞出版科

負責全市內部報刊資料的審核、上報和年度審驗;負責內部圖書印刷手續的核准和年度審驗;負責印刷業的監督管理;擬訂音像業發展規劃,負責發行單位的行業管理;監督指導文化市場管理,組織協調“掃黃打非”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文化產業科

擬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經營性文化單位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縣區特色文化產業項目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負責推進文化產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5名,副科長1名。

其他事項

設市廣播電視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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