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寶塔區衛生健康局

延安市寶塔區衛生健康局

延安市寶塔區衛生健康局是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2019年3月機構改革由原延安市寶塔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更名而來的,編制13名,設定局長(兼黨委書記)1名、黨委副書記1名、副局長3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寶塔區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延安市寶塔區市場溝十字原區委二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市、區衛生健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的政策、規劃。協調推進健康寶塔戰略實施;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編制和實施;制定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牽頭組織實施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制定並組織落實地方病、傳染病、慢性病等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全區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負責國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追蹤評價和技術諮詢等工作。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全區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區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推動老齡服務事業和產業發展。
(五)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貫徹落實中省市藥物政策;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合理用藥、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監測預警;負責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配備使用監管,擬訂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並協調實施;負責全區藥品“三統一”工作。
(六)建立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負責開展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監督檢查衛生健康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
(七)負責全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關於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等管理規範,並組織督促檢查和評估;負責管理全區醫療救護工作;負責建立全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並組織實施;制定和實施全區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和制度,開展職業道德教育。
(八)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人口政策;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基層衛生健康服務、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基層衛生健康機構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負責推動全區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十)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和科技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承擔全區醫學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十一)擬訂全區健康促進與教育和愛國衛生工作規劃、標準、規範,組織開展健康促進與教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開展相關領域健康評價,負責推動將健康融入政策落實;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十二)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制定實施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區中醫藥、中西醫結合工作,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與發展。
(十三)負責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依法實施衛生健康統計調查,承擔衛生健康統計信息發布工作。
(十四)監督指導全區公立醫院貫徹落實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
(十五)負責衛生健康項目管理和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區衛生健康局黨委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人事宣教科、醫政醫管科、基婦科、疾控科、法監科、計畫生育管理科、統計信息科、醫改科9個工作科室,下設衛生健康單位30個。

現任領導

局長:劉敏偉
副局長:張 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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