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教育局

延吉市教育局

延吉市教育局是延吉市政府下屬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等教育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吉市教育局
  • 地址:延邊州延吉市河南街759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吉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主要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教育規章,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規模、結構、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實施。
(三)統籌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繼續教育,統籌管理和指導民族教育工作。負責督導評估。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本建設投資的辦法和原則,管理教育基金和國內外給我市的教育援助款。
(五)主管全市教師隊伍管理工作。執行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的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管理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籌規劃指導教師和教育幹部隊伍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考核任免直屬單位幹部。
(六)規劃並指導學校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體育衛生藝術美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協調並指導學校安全、文明校園建設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七)歸口管理全市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全市成人、自學考試工作、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及相關的學籍管理工作。
(八)負責管理、協調並指導教育系統外事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承辦教育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九)負責全市教育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負責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上報和發布。
(十)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國家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
(十一)管理市屬各級各類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指導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行政辦公室職責
1、協助局領導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上級政府及上級行政部門的指示和決定。
2、負責組織安排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全局幹部會以及以局名義召開的會議,完成局長、副局長和有關會議授權辦理的各種事宜,督查、協調、調度各部門的工作。
3、組織起草全局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綜合性工作報告等文字材料。
4、負責以局名義形成的檔案的編號、列印、傳送等各項文秘工作,做好有關檔案的收發、分送、催辦、收集、歸檔、清退和印章的管理使用工作。
5、負責局機關的保密工作。
6、負責局機關車輛調度、報刊訂閱等日常行政事務。
7、負責來客接待、食宿安排。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任務。
(二)黨委辦公室職責
1、負責教育系統黨建工作;黨委檔案、報告、計畫、總結的起草等工作;黨員的發展、教育、培訓、管理和統計工作;黨建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2、負責局黨委會的組織安排,黨委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工作。
3、教育系統幹部任免、考核、調配和培訓,局機關幹部的政治學習工作。
4、負責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精神文明學校的申報、創建及督查、指導工作。
5、負責教育系統的“雙擁”、民族團結進步工作,先進單位的上報、創建及督查、指導工作。
6、負責教育系統信息採集和宣傳工作。
7、負責學校工會等群團組織工作。
(三)人事科職責
1、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各單位的人員編制管理工作。
2、負責中國小教師的考核、管理、評優、聘用、人事調配、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
3、負責教師招聘工作。
4、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退休審核、報批並管理離退休和工勤人員檔案。
5、負責教師的辭職、解聘工作。
6、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工資、幹部統計報表以及人事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8、協助做好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
(四)行政審批辦公室職責
1、負責受理民辦教育審批工作。
2、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證認定工作。
3、負責全市學籍管理工作。
(五)計財科職責
1、負責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
2、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
3、負責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和布局調整。
4、負責管理教育系統的基本建設、校舍維修和教育設備的購置、管理。
5、負責籌措教育經費、統計並檢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
6、負責編制直屬單位和學校的預算和決算、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資本運營、協調管理財政性各種專項經費。
7、負責學校財務的內部審計工作。
8、負責學校的財務管理和會計人員的業務學習、培訓工作。
9、負責農村學校“校財局管”工作。
10、參與制定教育收費政策,以及各項收費的監督管理。
(六)基礎教育科職責
1、負責管理、指導中國小和幼稚園教育教學和科研工作。
2、依法對民族教育和學前教育進行規範管理和監督。
3、負責保障特殊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4、負責學區劃分工作,監督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
5、依法管理學籍及相關事務,負責控輟工作。
6、依法審核、頒發入學通知書和畢業證書。
7、依法嚴格管理中國小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8、規範管理學校辦學行為,嚴格執行課程、課時計畫,控制學生在校時間,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9、擬定基礎教育和民族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
10、負責中考、高二會考等考務工作,嚴格執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
11、負責義務教育階段教材審批和民辦學校的審批工作。
(七)體衛藝科職責
1、負責制定全市體育、藝術、衛生、國防教育發展規劃。
2、監督指導中國小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工作。
3、組織全市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學校校醫培訓。
4、組織全市學生開展課外活動及體育、音樂、美術競賽活動。
(八)法制科職責
1、依法開展教育行政檢查工作,執行黨和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
2、加強教育行風建設,規範教師從教行為。
3、負責學校和教師違法違紀行為及案件的查處工作。
4、依法開展教育行政檢查工作,執行黨和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
5、負責學校和教師違法違紀行為及案件的查處工作。
6、監督學校教育收費政策的落實,治理亂收費。
7、對各類招生考試、教師聘用、人事調配、職稱評聘、評優選先等熱點工作參與監督。
8、執行信訪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對舉報信件認真組織調查,及時妥善處理和答覆。
9、切實有效地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積極預防和處理群體性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10、做好法制宣傳工作,規範法制教育內容,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
11、抓好安全文明校園建設,維護學校及周邊的治安穩定。
(九)成職教科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民辦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
2、綜合管理全市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擬定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
3、統籌協調和指導農民教育、職工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
4、依法管理民辦教育工作,負責民辦教育機構的管理、監督、檢查評估工作。
(十)政治思想教育辦公室職責
1、承擔學校教師與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指導學校師德建設和德育工作。
3、指導學校團組織、少先隊員和德育隊伍建設工作。
4、推動建立學校、家庭、社會教育網路。
5、指導和推動學校形式政策教育、教學中德育滲透、校園文化建設、學生社會實踐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負責學校師生思想政治狀況滾動調查及工作研究等任務。
7、指導德育基地的建設、管理和使用。
8、配合開展黨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廉政文化進校園和廉潔教育工作。

主要領導

黨委書記兼局長:鄭 權
黨委副書記兼副局長:厲成根
副局長:韓尚石、金忠善、莊德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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