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體育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協調、指導、實施教育體育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二)統籌管理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教育;負責義務教育的管理與協調;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發展高中階段教育、
中等職業教育和學前教育,規劃、管理社會力量辦學,推進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等工作。
(三)負責督導學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情況;指導和協調全縣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四)負責統籌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安全穩定等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德、智、體、美、勞、心理健康、普法教育、國防、安全等教育工作。
(五)執行課程計畫和課程標準,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實施新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指導學校做好學業水平測試和教學業務評價工作;規劃、指導、實施全縣通用語言文字和國語推廣等工作。
(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級管理的中國小領導班子及中層幹部隊伍建設工作;依法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和管理;負責全縣國中及以下教師資格認定,承辦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初審工作;做好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牽頭負責原民辦(代課)教師教齡認定及補助發放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工
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
(七)編制全縣普通高中、中等職業、義務教育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基礎教育學校學籍管理等工作。
(八)負責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和分析,研究制定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擬定教育體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及
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縣學校經費預決算,指導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制訂全縣校園建設達標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體育基建投資計畫和收費項目、標準等工作;協調實施學校校舍、體育場所建設工作和教育體育民生工程;負責全縣學校校舍、體育場館工程監測和建後管養;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國有資產的監管。
(九)承擔全縣高等、中等學校及成人高考和自學考試等各類招生和考試工作。
(十)負責組織實施全縣教育裝備、體育設施配置,推進標準化、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十一)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運動發展,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推動三級
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規範體育服務管理,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等工作。
(十二)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
黨風廉政建設,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加強政務公開和效能建設,規範辦學行為,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學校和體育場館安全穩定與應急處置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學校及周邊環境進行綜合治理等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全縣教育體育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的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等工作。
(十四)指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工作;負責統籌並組織開展內外宣傳工作,加強系統區域網路絡和信息安全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中共廬江縣委辦公室 廬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縣政府辦公室等單位職責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廬辦字[2019]19號),縣教育體育局設下列內設機構:辦公室、基礎教育科、職業與成人教育科(行政審批科、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學前教育科、安全教育科、人事科(教育人才管理辦公室)、財務審計科(基建管理辦公室)、督導科、體育科(全民健身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辦公室
主要職能:
協調機關各科室工作,制訂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規則、計畫,起草綜合性文稿,審核規範性檔案,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和文書檔案管理工作,承擔信息、督查、保密、政務公開和電子政務等工作;負責財政撥款與績效考核,機關法治建設、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創建、節能減排、安全保衛、預算及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以及各種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和發放、機關車輛調配和使用等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公務接待,機關職工考勤及管理,政治、業務學習,公益活動等有關工作;牽頭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辦理人大、政協交辦的提案和議案;牽頭分類考評、信訪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等工作;承辦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
基礎教育科
主要職能:
負責指導和規範管理全縣高中教育、義務教育、特殊教育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統籌和指導全縣中國小德育工作、法治教育、體育藝術、勞動教育、國防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指導學校做好品質提升工作;擬定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基礎教育結構調整及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普通中國小設定和撤銷的審查、報批工作;編制全縣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負責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中國小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基礎教育管理辦法、評估標準,推進素質教育;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負責中國小教材和教輔用書的征訂使用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普通高中、國中和國小考試工作,組織實施中國小綜合素質評價、學分認定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科室對普通中國小進行教育教學督導與評估,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少年宮、徵兵等相關工作。
職業與成人教育科(行政審批科、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能:
負責和指導全縣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統籌規劃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民辦中國小、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審批和管理;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以及職業學校、民辦學校年度考核辦法;負責職業學校學生學籍和畢業證書管理;指導職業學校做好招生工作,組織對職業學校辦學水平的督查及評估;督促職業學校做好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民辦學校和非學歷教育機構辦學能力以及申辦材料的審核工作,核定民辦學校學歷教育的招生計畫和年度檢查工作;負責職業學校教材征訂使用工作;指導職業學校做好學生職業技能培訓,協助做好學生的職業技能簽定,督促職業學校實行“雙證書”制度,指導職業學校做好學生信息系統管理;研究制定全縣社區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助有關部門推進社區教育等工作。
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及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工作;參與行政許可及非許可行政審批事項的論證、審核、上報等相關程式性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決定送達和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行政許可和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項目的統計分析和案卷整理歸檔等工作。
學前教育科
主要職能:
負責和指導全縣學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學前教育(含看護點)結構調整及教學改革;統籌和指導全縣公、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衛生防疫、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指導學前教育機構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保教計畫、基本保教規定及評估標準;負責公辦學前教育設定和撤銷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民辦學前教育(看護點)辦學資格、辦學能力審查以及申辦材料的審核工作;負責學前教育招生計畫和年度檢查及普惠園認定等工作。
安全教育科
主要職能: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體育場館開展安全穩定、預防溺水和校園欺凌、應急演練與處置、防震減災、交通安全、衛生防疫、心理健康、消防、禁毒等安全教育工作;牽頭相關部門開展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監督學校做好食堂食品飲食安全、公共衛生、傳染病預防、校園安保和校車運行等安全管理工作;規劃並指導學校衛生、安全、心理健康等業務和師資培訓等工作。
人事科(教育人才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能:
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許可權內的學校領導班子及中層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公辦學校教師隊伍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認定全縣國中及以下教師資格,做好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工作;承辦教師培訓及管理幹部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招聘計畫擬定和招考錄用工作,承擔教職工調配工作,負責辦理辭職、辭退、有關契約鑑證手續、行政關係接轉等業務,承辦考核、表彰、獎勵、
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管理工作,負責調資、晉級、離退休等福利工作;指導中國小內部人事制度改革;牽頭負責原民辦(代課)教師教齡認定及補助發放工作;負責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負責民辦學校教師契約備案等相關工作;管理教職工和師範類畢業生人事檔案。
財務審計科(基建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能:
負責全縣教育體育事業和經費統計年報工作;負責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指導中國小做好經費年度預決算工作,牽頭編制年度教育體育專項資金預算方案並審核執行,牽頭教育民生工程,負責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幼稚園建設等相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多渠道籌措教育體育經費;協助測算擬定收費項目和標準,並對收費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負責編制全縣教育體育基本建設年度計畫;指導學校做好校舍安全、校舍維修改造和建後管養等工作;協助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協助指導全縣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負責本系統大建設項目及資金計畫申報,牽頭大建設項目建設前期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實施大建設項目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校舍及體育場館的基本建設,負責相關財務、統計、基建資料管理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統計、財務、基建、後勤管理業務培訓。
督導科
主要職能:
制定教育督導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黨政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年度考核、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素質教育示範校認定、規範辦園行為督導評估等工作;牽頭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工作;指導督學責任區開展掛牌督導工作;負責對全縣責任督學的管理、培訓、考核工作;承辦縣政府
教育督導委員會、縣教育主管部門以及上級督導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體育科(全民健身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能:
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指導全縣體育理論研究和體育發展研究;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 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規範管理體育服務,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管理公共體育設施,負責中國小體育場所對外開放工作,負責體育社團資格審查,協調指導民眾體育協會的業務工作;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等工作。
辦公地址
2022年3月4日(星期五),廬江縣教育體育局將搬遷至廬江縣廬城鎮泥河西路與官塘路交叉口(廬城鎮官塘路2號),可乘3路、6路、8路公車前往。
廬江縣教育體育局新址:
▲新辦公地點
▲地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