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豐縣城鄉規劃局

廣豐縣城鄉規劃局是根據2005年12月15日饒編辦[2005]13號檔案成立的,為廣豐縣政府直屬的正科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豐縣城鄉規劃局
  • 地址:廣豐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組織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監察室,(三)財務股,(四)規劃技術股,(五)規劃管理股,(六)村鎮規劃股,下屬單位,

機構概況

廣豐縣城鄉規劃局是根據2005年12月15日饒編辦[2005]13號檔案成立的,為廣豐縣政府直屬的正科級事業單位。2006年5月12日廣府人字[2006]1號檔案任命鄭式湖同志為廣豐縣城鄉規劃局第一任局長,同時還任命鮑向華同志為城鄉規劃局副局長。2006年5月20日廣豐縣人民政府辦公會議決定從原建設局及其下屬單位調35人到新成立的城鄉規劃局開展工作。
廣豐縣人民政府下發的《關於印發廣豐縣城鄉規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中明確了廣豐縣城鄉規劃局的主要職責和內設機構並定編48人。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本縣城鄉規劃和管理的規定、細則和實施辦法。
2、組織編制和修訂城市總體規劃、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和風景名勝區規劃,並按法律程式完成審批工作。
3、組織實施已批准的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和專業規劃,負責對城市綠化、雕塑、戶外大型廣告及城市配套的各項設施的規劃設計審查。
4、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對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建築物、構築物、市政道路、橋樑、市政管線等)進行規劃審批和驗收,並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
5、主管全縣建制鎮、集鎮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指導和組織開展建制鎮、集鎮、村莊總體規劃和建設規劃編制和修編工作;按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建制鎮、集鎮和村莊的規劃審批手續。
6、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各項建設工程進行規劃監察管理,查處違反城市規劃的占地和建設行為;負責全縣規劃管理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規劃執法監督和法制宣傳教育。
7、負責全縣規劃設計,參與全縣範圍內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建設規劃、用地規劃的制定。
8、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研究,並組織規劃設計招標、方案評審。
9、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規劃管理工作,提出的招標拍賣地塊的規劃設計條件,協助制定年度供地計畫。
10、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和全縣規劃區內大比例尺地形測繪和建設項目的定位放線工作;負責全縣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和建設與管理。
11、參與對城市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
12、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工作;負責各種會議和大型活動的籌備組織工作;負責檔案收發處理、催辦、督辦、保密和文書檔案的歸檔立卷工作;負責起草和審核行政類檔案;負責車輛、安全、衛生、房產、機要、保衛、保密、後勤接待、教育、辦公用品和技術裝備購置等工作;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組織機關學習和學習考核工作;負責統計和上報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級單位人事管理、職稱評聘、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各股室及下級單位工作的督查及協調工作;負責全局宣傳報導工作並協助規劃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二)監察室

負責對局機關及下屬單位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組織城鄉規劃和管理規範性檔案和綜合性政策的起草、審查及報批工作;依法進行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負責組織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的具體協調處理及法律法規的解釋工作;負責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和規划行業治理商業賄賂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行政執法工作。

(三)財務股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全局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全局國有資產、固定資產投資、技術裝備購置的匯總登記和管理工作;負責執行收支二條線制度,規範收支行為;負責票據規範管理工作;負責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

(四)規劃技術股

負責組織編制和修訂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風景名勝區規劃;負責建設項目選址工作;繪製建設項目規劃用地紅線圖和核發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負責全縣規劃設計行業的行政管理、資質審查和資格的動態管理工作;參與全縣範圍內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建設規劃、用地規劃的制定;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規劃建築設計方案的評審工作;負責對城市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和規劃區內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負責組織規劃設計招標、方案評審及報批工作;承擔局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縣城市規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規劃管理股

在縣城規劃區內負責審核建設項目用地位置界線,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以及延期使用; 負責審核建築設計施工圖,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延期使用;負責市政管線及市政交通等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負責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查,負責城市景觀的規劃管理(包括城市雕塑建築小品和城市美化亮化等的審批);負責各項建設工程開工定位工作,核發《建設項目定位放線通知單》;負責各項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管理和檢查;負責建設項目批前批後公示管理工作;負責各項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依法查處違法建設行為;負責城市配套費等規費的徵收工作;負責縣經濟服務中心規劃視窗的日常工作。

(六)村鎮規劃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村鎮規劃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村鎮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和協助鄉(鎮)人民政府編制和調整村鎮規劃及村鎮規劃的報審;受縣政府委託,起草有關村鎮規劃、建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提出有關的政策措施;承擔歷史名鎮名村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村鎮規劃的教育培訓、輿論宣傳工作;負責全縣村鎮規劃數據的統計工作;負責村鎮建設項目規劃的審核、審批,核發建設項目相關規劃許可證書。負責建制鎮和集鎮規劃區內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的徵收工作。

下屬單位

(一)規劃設計室
負責承擔縣城規劃區一般地段的詳細規劃編制;開展鄉鎮總體規劃、村莊建設規劃、村莊整治規劃和工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
(二)測繪隊
負責大比例尺地形測繪成果管理工作和地形圖一圖多用的測繪及協調工作;具體負責建設項目放線定位工作和城鄉規劃地形測量工作;開展大比例尺地形圖測繪和建設項目竣工後的地形圖測繪工作。
(三)規劃執法大隊
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一書兩證”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在城市規劃區對未取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擅自改變規劃用地性質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在城市規劃區內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占壓道路紅線、廣場、綠地等違法行為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沒收違法建築物,構築物或都其它設施;負責對亂搭亂建違法行為的查處;負責受理人民民眾關於規劃建設方面各類違法案件的來電、來信、來訪並及時查處。負責對有關建設方面的糾紛進行協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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