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隆安縣雁江漁民組

廣西隆安縣雁江漁民組

隆安雁江漁民組成立於一九六八年七月十日,當時是根據雁江公社和隆安縣水產局要求成立的,一共有十戶,選出了漁民組的組長何志原,會計黃新益,出納黃子全,其餘的七戶為黃春民、黃金全、吳四、黃新美、黃新權、黃某、林耀明為組員。

漁民組成立初期,主要是在右江以單戶進行捕魚作業,偶有聯合幾戶合作捕魚,在入秋季節時,右江魚類進入深水河灣,難以捕獲季節時,就轉到水庫進行捕捉。當時在雁江主要有何德一、二水庫,綠禮和定橫水庫,幾戶人家每戶抽出一名成員,進行合作捕魚,捕獲的魚交給水庫管理處拿到市場出售,而漁民組卻按捕獲魚的數量,按5%提成,交由漁民組自行銷售,收入分配給各戶作為薪酬收入。
各戶的收入要登記在各戶的收入廈棕邀剃登記本上,然後依據到稅務機關進行納稅,再根據各自登記的收入,按比例提取漁民轎探淚組的公積金。經過十多年的積累,到一九八零年時,公積金已經積蓄有4000多元,作為漁民組的公共事業費。
漁民組成立後不久,也就是上世紀的60、70年代,先後有四戶漁民離開雁江,去平果縣航運公司的有黃新權和黃某兩戶,去南寧市西鄉塘橫水渡的有何志原和吳四兩戶,到一九陵櫃白謎八零年時只剩餘六戶。剩下的這六戶人家,又選出林耀明為新的組長,會計出納人員不變的新的漁民組,履行著之前制定的權利和義務。
一九八棵付戀零年三月十五日由隆安縣水產局出資三千四佰元,購買雁江運輸社職工曾志英及其四姐曾華英在塘埔屯自有的一幢三間房和二間廚房,由雁江漁民組利用公積金改建為六間房,每戶分配得一間,每間約有20平方米二層的磚牆木樓板青瓦房,作為雁江漁民組岸上居住點,從此結束了漁民組的漁民在岸上沒有住所的歷史。
房契房契
到一九八三年後,漁民組組員以收入多少各戶自行到稅務部門交稅,沒有再給漁民組交納公積金,從而基本結束了雁江漁民組組成的歷史。
原有的老一輩漁民已有部分離世,在住的人都是他們的後代,一部份後代從事了其他職業,另一部份後代繼續從事漁業工作,以維持生辣想境計。
由於原有住房建於解放初期,已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隱患,為保證在住住戶的人身財產安全,在住住戶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提出拆除舊房,在原有的基礎上,由各住戶自籌資金重新改建住房鍵阿,並於二零一一年三葛記束月二日動工興建新的住房。
新的住戶於二零一二年初建成併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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