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待業青年法制教育活動

西待業青年法制教育活動,廣西從1986年開始有組織地對待業青年進行法制教育。

廣待業青年沒有固定的職業,缺乏組織約束, 難以集中組織學習。1986年7月,南寧市永新區試辦一期待業青年普法學習班,計畫組織150人學習, 但經挨家挨戶動員,報名者不到50人,而實際參加學習的僅30多人,有的還中途退學。後來根據待業青年的特點,採取行政措施來組織學習,即規定待業青年就業或申請領取個體營業執照必須交驗普法學習結業證書,從而使普法學習與就業相掛鈎,順利地把待業青年集中起來學習。中共南寧市委批轉了南寧市普法辦公室、市司法局、市勞動局關於《加強城鎮待業青年普及法律常識教育的報告》,推廣了這一成功做法。南寧市城區(郊區)及所轄各縣均成立了待業青年普法領導小組,由黨委宣傳部、司法局、勞動服務公司的有關幹部組成,有的還吸收共青團、婦聯、工商所的幹部參加,專門抓待業青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廣西其他地方也結合本地實際,採取類似的措施,組織待業青年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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