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掃除文盲工作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做好掃除文盲工作,根據國務院《掃除文盲工作條例》的規定和全國電話會議的要求,結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掃除文盲工作的通知的實際,提高認識 加強領導 明確職責,加強掃盲隊伍建設 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籌集資金 解決經費不足問題,嚴格做好脫盲驗收工作4項通知,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掃除文盲工作的通知
  • 類別:公文通知
【發布單位】82002
【發布文號】桂政發[1990]10號
【發布日期】1990-01-17
【生效日期】1990-01-1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掃除文盲工作的通知
(桂政發〔1990〕10號1990年1月17日)
建國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區掃除文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累計掃除文盲五百一十七萬人,文盲占總人口的比例由建國初期的80%以上降低到20.6%;已有十個地(市)、六十八個縣(市)、一千二百六十六個鄉(鎮)達到了國務院規定的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標準。這對提高我區各族人民的科學文化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但是,我區掃盲任務仍然十分艱巨,全區還有文盲半文盲六百五十五萬七千六百人,十五至四十周歲的掃盲對象一百六十九萬七千人,其中92%在農村,72%以上是婦女;每年增加的新文盲約十萬人,少數民族、邊遠山區的文盲占人口比例高達50%以上。由於大量文盲的存在,勞動者缺乏生產技術素質,制約了生產力的發展。一九九0年是聯合國確定的國際掃盲年,自治區人民政府於一月十二日就此專門召開了全區電話會議,貫徹國家教委、中宣部等十個部委於一月八日在北京聯合召開的迎接國際掃盲年全國電話會議精神。為了進一步做好掃除文盲工作,根據國務院《掃除文盲工作條例》的規定和全國電話會議的要求,結合我區的實際,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 加強領導 明確職責
掃除文盲是社會主義建設的一項基礎工程,不僅是教育、文化的任務,也是經濟、政治的一項重要任務,各級人民政府要提高對掃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高度重視掃盲工作,把掃盲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的議事日程,採取有效措施,認真抓緊抓好。要成立掃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規劃、研究、部署、檢查、指導、督促掃盲工作,解決掃盲工作中的困難問題,具體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門主管。要利用各種宣傳工具,採取各種宣傳形式,運用民眾切身感受及生動事例,廣泛宣傳掃除文盲的重要意義,使全社會都來關心、重視和支持掃盲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掃盲工作責任制,制定獎懲辦法,把掃盲任務作為對各級行政負責人政績考核的一項主要內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負責制定掃盲計畫,組織編寫教材,開展教研活動;農業、科技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負責編寫有關農業、科技教材,提供師資和教學設施,單獨或聯合舉辦科技掃盲班,把掃盲工作與開展農村實用技術教育和科普教育相結合;文化部門和共青團、婦聯要負責宣傳發動和組織文盲的青壯年尤其是文盲婦女接受掃盲學習,發動在鄉初高中畢業生、回鄉定居的離退休幹部、教師、職工、復退軍人參加掃盲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每年年底向上一級提交書面匯報材料;自治區教委每年通報縣以上單位掃盲進展情況。今後各地應把完成掃盲任務作為評選教育先進單位的一項評比內容進行檢查。今年要對掃盲工作進行一次總結、表彰,以推動掃盲工作進一步開展。
二、加強掃盲隊伍建設 統籌規劃分類指導
開展掃盲和掃盲教育工作,要有一支專兼職相結合的掃盲管理幹部和教師隊伍。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行政村的中國小中挑選一至兩名工作能力強的教師擔任掃盲和掃盲後教育工作,也可聘請一批文化技術素質較高的人員作掃盲教師。同時,要逐級抓好掃盲隊伍的培訓,每年至少要培訓一次,自治區教育學院、縣教師進修學校和農民中專學校要承擔掃盲工作人員的培訓任務。
各地要組織力量開展調查研究,摸清人口的文化狀況,凡屬掃盲對象的都要造冊,逐個進行脫盲驗收。掃除文盲的重點在農村,特別是經濟文化比較落後的革命老區、山區和貧困地區,因此,各縣、鄉、村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規劃,要有計畫、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掃盲工作。
文盲比較集中的地方,要辦班集中掃盲;文盲居住比較分散的地方,可組織中國小師生和在鄉知青包教、送教上門,分散輔導、巡迴教學等形式開展掃盲;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也可用本民族的文字掃盲。要做到邊掃盲邊鞏固,按照掃除文盲工作《條例》的要求實現基本掃盲的目標。
三、籌集資金 解決經費不足問題
國家教委規定:用於掃盲和農民教育經費的實際支出比例不低於教育事業費的2%,在掃盲任務重的地方,農民教育經費主要用於掃盲。各縣財政可設立掃盲補助專款,資助掃盲任務重、工作開展好的地方;農村徵集的教育費附加,可安排一部分用於掃盲和掃盲後的繼續教育;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村民或有關單位自籌掃盲經費;企事業單位也應在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掃盲經費;提倡各地成立掃盲和掃盲後教育基金會;鼓勵社會力量和個人自願為掃盲和掃盲後教育資助經費。
四、嚴格做好脫盲驗收工作
凡參加掃盲班或包教組的學員,要統一使用區教委統編的《農民文化技術課本》,學完規定的課程,由教師和學員本人提出申請,經村公所組織驗收,合格者頒發“脫盲證書”並報縣教育部門備案。各級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每年要有重點地對脫盲學員進行復檢,發現弄虛作假和復盲的,要收回“脫盲證書”並協助鄉、村組織有關學員重新參加掃盲學習,同時,對弄虛作假人員進行嚴肅處理。村公所脫盲,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驗收;鄉(鎮)完成脫盲任務,由縣人民政府組織驗收;縣(市)完成脫盲任務,由地區行署(市)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報自治區教委。驗收工作一定要嚴格按照《掃除文盲工作條例》規定的脫盲標準進行脫盲驗收,要堅持脫盲一個驗收一個,脫盲一批驗收一批。對於經過驗收脫盲的單位,上一級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應隨時組織力量複查,經複查發現回生復盲現象嚴重、不符合脫盲標準的,要限期達到脫盲標準。
以上通知,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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