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民航業發展的意見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民航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42號)精神,進一步推進我區民航業加快發展,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民航業發展的意見
  • 發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通知信息,通知內容,

通知信息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民航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42號)精神,進一步推進我區民航業加快發展,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通知內容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關於把廣西打造成為西南中南地區開放發展新的戰略支點要求,進一步加大全區民航發展統籌推進力度,科學規劃機場布局,加快機場體系建設,拓展完善航線網路,穩步提升運輸服務水平,著力抓好通用航空發展,大力培育航空經濟產業,積極構建臨空經濟區,實現我區民航業加快發展,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全面發展需要,在實現富民強桂新跨越中發揮積極作用。
二、主要目標任務
(一)加快乾支線機場建設。
到2020年,全區運營通航乾支線機場達到10個。機場旅客吞吐量達到3500萬人次,自2013年起年均增長12.1%。貨郵吞吐量突破40萬噸,自2013年起年均增長17.5%。南寧機場成為面向東協的門戶樞紐機場和有競爭力的航空貨運樞紐,桂林機場成為國內重要旅遊機場和西南地區旅遊樞紐機場,北海、百色、河池、賀州等機場成為優秀旅遊支線機場,柳州、梧州、玉林等機場成為承接客貨分流的重要中轉支線機場。形成以南寧、桂林兩大幹線機場為骨幹,柳州、北海機場為輔助,其他支線機場為補充,層次清晰,功能合理的民航機場體系。
圍繞2020年的發展目標,到2015年,南寧機場旅客吞吐量超過1000萬人次。全區運營通航乾支線機場達到7個,比2013年增加1個。機場旅客吞吐量超過2000萬人次,自2013年起年均增長12.8%。貨郵吞吐量達到15萬噸,自2013年起年均增長7.8%。建成南寧機場新航站區工程,加快實施桂林機場航站樓擴建工程,投產運營河池機場,建成柳州機場擴能改造工程,開工建設梧州機場遷建工程、玉林機場;開展南寧機場第二跑道工程、賀州機場及北海、百色、柳州機場遷建工程前期工作,開展區內其他設區市新建支線機場基礎研究工作,適時爭取納入國家發展規劃。
到2017年,桂林機場旅客吞吐量力爭達到1000萬人次,爭取廣西率先成為我國中西部地區首個擁有兩個千萬級幹線機場的省區。全區乾支線機場達到8個,比2013年增加2個。機場旅客吞吐量達到2500萬人次,自2013年起年均增長12.3%。貨郵吞吐量達到30萬噸,自2013年起年均增長23.5%。力爭建成桂林機場航站樓擴建工程、梧州機場遷建工程、玉林機場,開工建設南寧機場第二跑道工程、賀州機場及北海、百色、柳州機場遷建工程。
(二)爭取規劃支持。
加快推進已列入《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的通知》(國發〔2012〕18號)和《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印發中國民用航空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通知》(民航發〔2011〕43號)的玉林、賀州機場前期工作,儘早開工建設。爭取將南寧機場第二跑道工程和北海、百色、柳州機場遷建工程列入“十三五”國家民航發展規劃和機場建設規劃。積極爭取區內一批通用機場列入國家通用機場布局規劃。
(三)完善機場綜合交通樞紐。
根據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布局原則,推進機場與其他交通運輸方式有效銜接,改善機場集疏運條件,形成一體化綜合交通樞紐。重點構建南寧、桂林幹線機場綜合交通運輸樞紐,注重機場與城市軌道、城市路網、高速公路、高速鐵路的規劃建設銜接,合理規劃建設機場範圍內的長途客運、城市公交、軌道交通站點,在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中預留相應建設用地。構建樞紐機場與航空經濟區發展相適應的交通體系,重點加快建設機場與航空經濟區銜接的主幹道及路網。
(四)完善國內航線網路。
到2020年,全區機場至內地及港澳台航線突破260條,比2013年增加66條,航線網路通達全國所有直轄市、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重要旅遊城市及港澳台地區,基本形成至北京、廣州、上海、深圳、成都、重慶、昆明、杭州、廈門、海口等繁忙機場的空中快線網路。
圍繞2020年的發展目標,到2015年,全區機場至內地及港澳台航線總量達到210條,比2013年增加16條。到2017年增至230條,比2013年增加36條。重點擴大南寧、桂林兩大樞紐機場航線輻射能力,增強南寧、桂林機場航空客貨運中轉服務功能,培育南寧、桂林機場成為全國千萬人次機場空中快線網路重要節點。拓展柳州、北海機場航線網路,爭取2020年旅客吞吐量超200萬人次目標。加快培育其他支線機場航空服務能力,著力構建連線桂林、北海、百色巴馬三大旅遊資源富集區航空旅遊網路,提升區內支線機場的通達水平。進一步鞏固和加密南寧、桂林至港澳台地區的航線航班,扶持恢復北海至香港航線。加強區內幹線、支線銜接,鼓勵和扶持航空公司運營區內航線,重點依託南寧、桂林機場的航線網路,扶持開通區內機場間的串飛航線。
(五)拓展面向東協為主的國際航線。
到2020年,國際航線突破35條,比2013年增加17條。形成覆蓋東協各國首都、主要城市、旅遊熱點城市,連線日韓等國家的國際航線網路,提升廣西面向東協的航空競爭力。
圍繞2020年的發展目標,到2015年,力爭開通至東協國家為主的國際航線20條,比2013年增加2條。到2017年增至25條,比2013年增加7條。制定優惠扶持政策,鼓勵國內外航空公司新開、加密廣西至東協國際航線,爭取國家支持南寧、桂林機場開放第五航權和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努力提高南寧機場面向東協的門戶樞紐機場功能,構建國內主要城市經南寧至東協國家的航線網路。積極發展國際旅遊航線,打造桂林至東協、日韓等國家熱點旅遊城市的航線網路。適時開闢北海等機場至東協等國家的國際航線。充分挖掘南寧機場航空貨物運輸潛力,著重培育國內主要城市經南寧至東協國家以及南亞國家的航空貨運航線。
(六)壯大航空運輸主體。
到2020年,廣西機場駐場飛機要達到120架以上,比2013年增加79架,其中廣西地方航空公司機隊規模超過40架,基地航空公司數量達到12家,比2013年增加7家,形成各航空公司優勢互補、良性競爭的局面。
圍繞2020年的發展目標,2015年前組建首家廣西地方公共運輸航空公司,並逐步擴大機隊規模。2017年前鼓勵組建其他廣西地方航空公司,支持增加運力,成為有競爭力的航空運輸企業。適時組建廣西低成本航空公司,提供差異化航空運輸服務。
進一步加強與國內航空公司合作,制定優惠政策,鼓勵航空公司提高廣西航空市場份額,扶持建立和擴大基地公司,增加駐場運力。到2015年,力爭基地航空公司數量達到8家,比2013年增加3家;駐場飛機達到60架,比2013年增加19架。到2017年,基地航空公司數量達到10家,比2013年增加5家;駐場飛機達到80架,比2013年增加39架。
(七)積極發展通用航空。
把握廣西納入全國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試點的機遇,加大力度建設通用航空基礎設施,培育壯大通用航空企業,拓展通用航空業務。
著重加大通用航空基礎設施建設。在區內乾支線機場兼顧通用航空服務需要的基礎上,合理規劃建設通用機場。到2020年,全區建成各類通用機場達200個,形成陸地固定翼通用機場、直升機起降點、水上臨時起降場等多種模式共同發展,公益性與商業性相互補充的通用航空機場體系。圍繞2020年的發展目標,到2015年,全區各市建成警用和應急救援直升機起降點,啟動一批以政府投資為主導的農林、勘測、監測、氣象、海事、醫療救助、通勤等公益性通用航空業務為主體的一類或二類通用機場建設,積極鼓勵引導民營資本投資建設旅遊休閒娛樂、私人及公務飛行、飛行駕駛培訓等面向新興消費市場的通用機場。在有條件的沿江、沿湖、沿海地區試點建設水上臨時起降場。爭取在全區建成20個骨幹通用機場,初步形成全區通用機場布局骨幹網路。到2017年,全面推廣和普及各類通用航空機場建設,各市全面建成應急救援直升機起降點,全區運營的通用機場達到100個,基本形成通用機場體系基礎網路。
培育壯大通用航空企業。鼓勵和引導相關通用航空企業進駐廣西,積極發展地方通用航空公司。到2020年,全區通用航空公司達到15家以上,引進和培育具有影響力的通用航空企業。圍繞2020年的發展目標,2015年前支持一批通用航空公司利用現有支線機場和新建通用機場提供通用航空服務,建立示範性通用航空企業。到2017年,全區通用航空公司增至10家以上,其中廣西地方通用航空公司達到5家。
拓展通用航空業務。鼓勵通用航空企業發展多種類型的飛行業務,重點推動和扶持發展通勤航空業務,初期在賀州、百色、河池、北海等地區以政府購買運力等方式開展通勤飛行試點,擴大通勤航空服務範圍,提升航空普遍服務水平。鼓勵通用航空企業延伸航空產業鏈,開展通用航空服務保障、銷售、航空租賃、研發、製造等多種新興業務。
(八)加快實施軍民航分離。
進一步加強與軍方溝通協調,積極解決當前制約廣西民航持續發展的軍民航合用問題。2015年力爭實現南寧機場軍民航分離,啟動百色、柳州、北海機場軍民航分離工作。
(九)推動航空經濟發展。
進一步落實中國—東協南寧空港經濟區規劃發展任務,加快構建我區航空經濟發展示範區。要依託乾支線機場,結合當地經濟、產業特點,培育發展與航空關聯的現代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帶動產業轉型升級。加快航空物流業發展,圍繞建設面向東協門戶樞紐機場的要求,加快提升南寧機場貨運中轉和集疏能力,積極建設航空物流集散地,拓展航空貨運服務領域,培育航空貨運和貨運代理企業,加快發展航空保稅物流業務,提高航空物流配套服務水平,推動航空物流和加工貿易聯動發展。大力發展臨空產業,鼓勵航空航材、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精密機械及零配件、高端特色農產品等臨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扶持航空旅遊產業發展,開闢區內旅遊航線,開展低空旅遊項目。促進飛機租賃業發展,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飛機租賃業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3〕108號),充分發揮我區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和海關綜合保稅區等政策優勢,扶持鼓勵自治區有實力的企業集團探索飛機租賃業務,同時積極吸引國內外大型飛機租賃企業到我區設立公司。初期以通用航空發展為契機,開展以通用航空飛機為重點的租賃業務,逐步探索擴大業務範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規劃政策指導。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的通知》(國發〔2012〕18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航總局關於印發全國民用機場布局規劃的通知》(發改交運〔2008〕83號)精神,在相關規劃和具體項目上要與綜合交通發展規劃、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銜接。自治區有關部門及相關市要將機場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優先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研究制定廣西“十三五”民航發展戰略。
(二)加大財稅、用地扶持力度。
運輸機場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乾支線機場屬公共運輸基礎設施,自治區本級財政和項目所在地設區市財政要對籌措項目資本金給予支持。幹線機場改擴建項目地方出資資本金以自治區、市財政和業主籌措為主;新建支線機場建設資金原則上為全額資本金,地方出資資本金原則上由自治區、市共同籌措;遷建具有地方產權的支線機場應盤活原機場存量資金用於新機場建設。對擴建和新建運輸機場項目,優先安排用地指標。
機場運營補貼方面。為扶持培育新建支線機場運營,自治區本級財政和項目所在地設區市財政共同給予新建成投產支線機場前5年每年500萬元運營補貼。研究制定新建成投產通用機場補貼辦法。
航線培育資金方面。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對航線發展的引導帶動作用,加大航線開拓支持力度,對重點培育的航線及新開航線給予財政補貼。自治區本級財政要在目前每年安排1億元航線培育專項資金基礎上,逐步增加到每年安排2億元以上,培育航線所在地設區市要在原財政資金基礎上提高補助資金規模。
通用航空發展方面。對政府主導的公益類通用機場,建設資金原則上由各市籌措為主,自治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自治區優先安排項目用地指標。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通用機場,項目所在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要安排適當財政補助,並以優惠價格提供建設用地。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在自治區內設立的通用航空企業,優先提供項目用地,符合國家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免徵自用房產的房產稅;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月份起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從事通用航空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徵屬於地方分享的企業所得稅,第4年至第6年減半徵收屬於地方分享的企業所得稅。對於以通用航空為核心業務並開展通用航空服務保障、銷售、研發、製造等業務的企業,在自治區許可權範圍內研究給予一定年限的稅收優惠政策。
飛機租賃業發展方面。除享受國家給予飛機租賃企業的財稅政策外,對在我區落戶和新設立的飛機租賃企業享受西部大開發、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等優惠政策。
(三)加強軍地雙方溝通協調。
進一步加大與軍方溝通力度,完善對接協調機制。定期召開南寧機場軍民航分離軍地聯合領導小組會議,重點推動南寧、柳州機場軍民航分離工作。在新建機場選址、空域管理、增加和最佳化民航航班時刻等方面加強與軍方的溝通和銜接。
(四)促進航空經濟發展。
自治區有關部門和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要編制和完善航空經濟發展規劃。研究確定重點航空經濟區的空間布局和功能定位,制定具體措施把航空物流業、高端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等作為啟動航空經濟的重點。把航空經濟區發展納入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快包括交通網路、供水、供電、電信等基礎設施建設。自治區、南寧市要研究制定具體發展政策措施,創新機制,加快南寧空港經濟區發展,提供示範作用。鼓勵區內各類金融機構通過貸款、承銷金融票據、直接投資等多種方式參與飛機租賃業。發揮廣西面對東協的區位優勢,積極鼓勵區內飛機租賃企業拓展東協市場。完善飛機租賃業涉及的會計、審計、保險、代理、交易等系列配套專業服務,對飛機租賃企業在工商登記、報關等環節給予支持,為發展飛機租賃業創造良好環境。
(五)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民航發展。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區內民用機場等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引導民間資本以參股、控股、獨資等多種方式組建廣西地方公共運輸航空公司及通用航空公司。
(六)完善運輸機場發展環境。
貫徹落實《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53號),機場所在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要承擔在機場淨空、電磁等方面的安全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七)明確主要工作責任。
各市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貫徹落實本意見的有關工作任務。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研究“十三五”廣西民航發展戰略,協調推進民航重大項目前期工作。自治區財政廳牽頭研究具體財稅支持政策措施。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牽頭研究將民航發展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民航項目用地支持政策措施。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研究將民航發展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的政策措施。自治區國資委牽頭研究完善促進廣西機場管理集團發展的考核體系和自治區直屬企業開展航空業務的支持考核體系。廣西民航機場管理局牽頭研究落實《民用機場管理條例》,負責組織推進機場軍民航分離工作。廣西機場管理集團要加強與國家和區直各有關部門以及各市的溝通銜接工作,共同落實本意見的具體政策措施。
附屬檔案:貫徹《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民航業發展的意見》的實施方案(2014-2015年)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1日
附屬檔案
貫徹《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民航業發展的意見》的實施方案
(2014—2015年)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民航業發展的意見》,近期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做好乾支線機場項目相關工作
南寧機場新航站區工程要抓緊航站樓、停機坪、滑行道等各子項工程建設,倒排工期,務必於2014年8月底前竣工驗收。2015年啟動南寧機場第二跑道工程前期工作。此項工作由廣西機場管理集團牽頭負責,自治區相關部門和南寧市配合。
桂林機場航站樓擴建工程要抓緊推進可行性研究工作,2014年3月前編制完成預可行性研究報告並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力爭8月前完成用地預審、規劃選址、環評、資金籌措方案、節能評估等審批前置檔案,爭取2014年內獲得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並開工建設。此項工作由廣西機場管理集團牽頭負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等相關部門和桂林市給予配合。
柳州機場要抓緊實施停機坪和航站樓擴建,確保2015年竣工投產。此項工作由廣西機場管理集團和柳州市共同負責。
梧州機場遷建工程要繼續推進立項工作,爭取2014年一季度獲得項目建議書批覆。同步加快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力爭2014年6月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爭取2015年上半年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涉及的環評、用地預審、規劃選址、資金籌措方案等工作並開工建設。此項工作由梧州市牽頭負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等相關部門和廣西機場管理集團共同配合。
新建玉林機場要抓緊完成選址工作,爭取2014年一季度獲批項目選址,同步啟動預可行性研究工作,力爭2014年9月編制完成項目建議書並上報國務院、中央軍委,2015年開工建設。此項工作由玉林市牽頭負責,自治區相關部門和廣西機場管理集團共同配合。
新建賀州機場要繼續推進選址工作,加大與軍方協調力度,爭取2014年確定新機場場址,2015年開展項目建議書階段工作。此項工作由賀州市牽頭負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廣西機場管理集團配合。
百色機場遷建工程啟動選址工作,力爭2014年確定新機場場址。此項工作由百色市牽頭負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廣西機場管理集團配合。
柳州、北海機場遷建工程2015年前適時啟動選址工作。分別由柳州、北海市負責。
二、做好通用航空機場起步工作
“十二五”後兩年啟動全區通用航空機場布局工作,各市要重點推進2-3個通用機場,力爭2014年完成一批通用機場前期工作並開工一批項目,同時做好其他項目前期工作,形成項目儲備。
(一)公益性通用機場方面,2014年各市要完成2個以上骨幹公益通用機場的前期工作,確定業主,落實建設資金,已建成支線機場的各市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開拓通用航空業務。2015年全區各市建成警用和應急救援直升機起降點;南寧、桂林、欽州、防城港、貴港、來賓、崇左7市要加快公益性通用機場選址和建設;玉林、賀州市要重點加快民用運輸機場建設,先期利用運輸機場承擔通用航空功能。
(二)商業性通用機場方面,自治區和各市要積極進行招商引資,吸引國內外有實力、有經驗的企業投資建設滿足新興消費市場需求的通用機場。2015年前桂林、北海、百色等地區要率先以航空旅遊為突破口,建成以航空旅遊為主要功能的通用機場;南寧、柳州、梧州、貴港、欽州、防城港等市在有條件的河道或海濱各選一個場址試點水上起降場。
(三)培育通用航空企業和發展通用航空業務方面,2015年前積極吸引國內通用航空企業到我區開展通用航空飛行,探索性籌備成立1-2家廣西地方通用航空企業,先期以公益性作業、通勤等業務為突破,逐步擴大飛行業務範圍。
促進通用航空發展工作主要由各市人民政府統籌推進,在通航市場培育、通用航空企業運營和發展以及通航企業的籌建等方面制定具體支持措施。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廣州軍區空軍銜接,確定通用機場前期工作程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等部門負責加強用地、規劃、環保等方面建設要素落實;自治區財政廳負責牽頭研究出台通用航空資金補助、稅費減免等有關政策;自治區公安廳負責推進全區警用和應急救援直升機起降點建設工作。
三、具體落實軍民航分離各項工作
抓緊修改完成南寧機場軍民航分離暨北海機場軍用設施建設工程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力爭2014年一季度上報國務院、中央軍委。2014年內完成南寧機場軍地雙方資產評估、軍地雙方搬遷協定、北海機場航路調整、南寧北海兩地家屬區建設等相關工作,完成北海機場軍用設施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2014年中力爭上報國家,2014年底開工建設。2015年力爭建成北海機場軍用設施,完成駐南寧機場空軍部隊搬遷工作。在南寧機場駐場空軍部隊搬遷至北海機場前,協調廣州軍區空軍爭取南寧駐場空軍部隊轉場訓練。
南寧機場軍民航分離工作由自治區南寧機場軍民航分離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推進,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配合做好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工作,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負責項目用地預審報批,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項目規劃選址審批,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負責環評報告報批,廣西機場管理集團負責牽頭研究項目資金籌措方案,南寧、北海市負責兩地家屬區建設並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四、推動發展空港經濟區
根據中央關於把廣西打造成為西南中南地區開放發展新的戰略支點的工作要求和發展海上絲綢之路的工作思路,結合當前園區產業結構調整實際,2014-2015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進一步落實中國—東協南寧空港經濟區規劃發展任務。南寧市要率先完善南寧機場周邊市政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將綜合物流、臨空服務、航空器和航材製造業等與航空運輸密切相關產業作為空港經濟區先導產業,積極吸引相關企業入駐,初步形成臨空經濟聚集綜合性區域。二是加強區內其他機場的空港經濟區規劃和布局。桂林市要啟動編制空港經濟區規劃,明確經濟區空間布局。柳州、北海市要結合機場遷建的契機,統籌研究新建機場與空港經濟區發展。三是各市根據自身產業發展的特點,研究經濟區產業發展定位和方向。四是研究給予進入空港經濟區的企業優惠扶持政策。
空港經濟區規劃和建設由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推進,自治區有關部門給予積極配合。
五、開拓發展乾支線航空運輸市場
開拓國內航線網路,南寧、桂林機場2014-2015年逐步實現與全國全部省會城市、計畫單列市、重要旅遊城市的航線連通,柳州、北海機場2015年實現與國內主要幹線機場航線連通,梧州、百色、河池機場2015年實現與北京、上海、廣州及周邊省會城市航線連通;完善直飛東協國家的國際航線,2015年實現南寧機場與所有東協國家直航;提升南寧、桂林機場輻射帶動區內支線機場能力,鞏固和加密南寧—梧州、桂林,桂林—北海、百色等區內支線航班。2015年前培育開通南寧、桂林機場的定期全貨機航班。
發展壯大公共航空運輸主體,進一步落實自治區與航空公司簽署的戰略合作協定。在鞏固現有駐場航空公司的基礎上,2015年前鼓勵區直企業參與組建成立1家廣西地方航空公司,增加駐場運力投放。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2015年前啟動籌備成立地方航空公司工作。
開拓航線和扶持航空公司發展工作由廣西機場管理集團牽頭負責,自治區財政、稅務、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在航線培育資金、稅收優惠、用地指標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各市人民政府要研究相應扶持政策。
六、細化各部門工作職責
各市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市發展實際,切實選擇並推動一批通用機場建設,研究吸引和培育公共運輸、通用航空企業發展的具體措施。已建成機場的市要研究並編制空港經濟區發展規劃,推進空港經濟區建設。規劃新建、遷建支線機場的市要切實擔負起項目前期工作職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改擴建機場、新建機場報批工作,協助各市推進機場項目選址等事項。自治區財政廳負責研究出台自治區層面航線培育等補助資金的管理辦法,將自治區應承擔的機場建設補助資金和支線機場運營補貼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並會同自治區國稅局、地稅局研究出台通用航空稅費減免管理辦法。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負責推進機場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批及用地手續辦理,研究落實給予民航發展用地優惠政策辦法。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審批機場項目規劃選址。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負責機場建設項目環評報告報批。廣西民航機場管理局(南寧機場軍民航分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保持與廣州軍區空軍緊密聯繫,推進北海機場軍用設施工程前期、建設等工作,並協調駐南寧機場空軍部隊轉場訓練事項。廣西機場管理集團負責積極與航空運輸企業溝通協調,增加在我區運力投放,開拓航線,並研究採取優惠措施吸引航空公司駐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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