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綱要》提出,構築“南寧+沿海” 發展雙極、“南寧—濱海城鎮發展主軸”、 提升區域新功能的“玉崇發展走廊”,形成“雙極、一軸、一走廊”的空間發展結構。以南寧為主中心,以北海、欽州、防城港、玉林、崇左5市為區域性副中心,以縣城和重點鎮為地區性中心城市(鎮),構築“一主、五副、多中心”的中心體系。以大範圍生態自然景觀為背景,以網路化、開放式的交通體系為骨架,以區域經濟聯繫主要方向為依託,以核心城市為中樞,構築多中心、多層次城鎮體系。重點推進南寧大都市區、欽—防聯合都市區、北海都市區、玉林都市區優先發展。
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批覆意見中指出,促進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城鎮的協調發展,提升城鎮群的綜合承載能力和輻射帶動作用,是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總體戰略,加快中國—東協自貿區建設,促進區域共同繁榮的重要舉措。《綱要》的制定和實施,有利於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和《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發展規劃》,加強對北部灣經濟區城鄉規劃工作的指導。
發展目標
《綱要》的發展目標要求,要將北部灣城鎮群建設成為南中國地區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特色城鎮群,科學發展示範區,中國與東協開展區域合作的大舞台,國家經濟發展新興增長極,中國濱海生態環境友好區,西部城鄉一體化協調發展示範區和文化先進的社會和諧區。
批覆意見
廣西要將《綱要》的戰略思想和原則要求落實到相關城鄉規劃的制定和實施中。要深化、細化《綱要》提出的最佳化城鎮總體空間格局、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加強對岸線等不可再生資源、生態環境、民族特色文化和城鄉風貌的保護,以及建設區域交通通道和交通樞紐的規劃對策,落實空間開發管制要求,充分發揮北部灣規劃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組織協調作用,建立健全規劃實施機制,促進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城鎮群協調可持續發展。
編制過程
《綱要》編制工作於2006年6月啟動,由自治區北部灣辦公室和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委託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作為主編單位和技術總負責,廣西華藍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和廣西城鄉規劃設計院作為協編單位,經濟區6市城市規劃設計院作為配合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對《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城鎮群規劃綱要》編制工作高度重視,成立了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指導規劃編制工作。《綱要》歷經了五次大規模廣泛徵求意見、反覆修改完善,通過專家評審後成稿。
規劃意義
《綱要》明確了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城鎮群的發展目標和城鎮群總體空間格局,規定了促進城鎮協調和一體化發展、推進城鄉統籌和新農村建設、構建生態網路格局、實施重大行動計畫等戰略思路,提出了具體的實施保障措施,對指導北部灣經濟區城鎮群有序發展、提高建設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