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趨勢優選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廣發趨勢優選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廣發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廣發趨勢優選靈活配置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廣發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4.13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215
  • 成立日期:20130911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主要通過大類資產配置調整,輔以股票優選,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可轉換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權證、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投資中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長。在此目標下,本基金在巨觀基本面分析的基礎上、根據市場趨勢的變化進行股票和債券資產的配置,同時,本基金通過實施"行業優選積極輪換"並精選股票的策略,實現"資本增值"目標。
(一)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研究與跟蹤中國巨觀經濟運行狀況和資本市場變動特徵,依據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考慮經濟環境、政策取向、資金供求狀況和流動性因素,分析類別資產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追求最佳的風險收益比,以此作為原則確定資產配置比例並進行動態調整。
(二)行業優選策略
由於公司經營狀況與行業基本面狀況具有較強相關性,本基金將結合國內外巨觀經濟環境及國家相關政策的變化,通過"廣發領先行業評價體系",根據行業景氣程度優選行業,並根據景氣度的變化來進行行業輪動。
本基金管理人將定期採用投研聯席會議的方式,在投研聯席會議上,根據行業生命周期、流動性等定量分析指標以及行業競爭結構等方面的定性分析,並在不同的巨觀環境和經濟周期下對不同的指標設定不同的權重,以此對各行業的發展前景和投資價值進行評估、排序。根據評估結果,來決定如何進行行業輪動。
(三)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景氣的行業中根據企業成長的階段特性,將股票進行分類;針對不同成長特性的股票,建立不同的分析標準,確立不同的關注點。對分類後的股票,本基金將從企業的業績增長趨勢、估值,現金分紅等幾方面綜合評級,確定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股票投資採用備選庫制度,本基金的備選庫包括一級庫和二級庫。一級庫是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旗下基金統一的股票投資範圍,入選條件主要是根據廣發企業價值評估體系,通過研究,篩選出基本面良好的股票進入一級庫。二級庫是本基金所獨有的風格股票投資範圍。在二級庫的股票投資組合構建上,本基金採取如下的分析體系及構建原則:
1、價值與成長相結合的股票投資評級體系
針對個股,我們從企業的業績增長趨勢、估值,現金分紅等幾方面進行評級。在此基礎上,我們將按照一定的權重加總得出對該股票的綜合評級。
2、股票投資組合的構建原則
根據投資程式,基金經理小組通過對個股價格趨勢和市場時機的判斷,選擇優質上市公司進行最終的股票組合構建。當行業與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現較大變化時,本基金將對股票組合適時進行調整。
(三)債券投資策略
在債券投資上,堅持穩健投資的原則,控制債券投資風險。具體包括利率預測策略、收益率曲線模擬、債券資產類別配置和債券分析。
本基金將在利率合理預期的基礎上,通過久期管理,穩健地進行債券投資,控制債券投資風險。在預期利率上升階段,保持債券投資組合較短的久期,降低債券投資風險;在預期利率下降階段,在評估風險的前提下,適當增大債券投資的久期,以期獲得較高投資收益。
(四)金融衍生品投資策略
(1)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契約,並根據對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判,以及對股指期貨契約的估值定價,與股票現貨資產進行匹配,實現多頭或空頭的套期保值操作,由此獲得股票組合產生的超額收益。本基金在運用股指期貨時,將充分考慮股指期貨的流動性及風險收益特徵,對沖系統性風險以及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以改善投資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
(2)權證投資策略
權證為本基金輔助性投資工具,投資原則為有利於加強基金風險控制,有利於基金資產增值。根據有關規定,本基金投資權證遵循下述投資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的千分之五。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百分之三。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超過該權證的百分之十。
若未來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有新規定的,本基金將按最新規定執行。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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