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中證5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LOF)是廣發基金髮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廣發中證500ETF聯接LOF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廣發基金
- 基金管理費:0.60%
- 首募規模:86.36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2711
- 成立日期:20091126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投資於目標ETF,緊密跟蹤業績比較基準,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投資範圍
本基金以目標ETF基金份額、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為主要投資對象。此外,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於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的股票)、一級市場新股或增發的股票、衍生工具(權證、股指期貨等)、債券(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待基金參與融資融券和轉融通業務的相關規定頒布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變本基金既有投資策略和風險收益特徵並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參與融資融券業務以及通過證券金融公司辦理轉融通業務,以提高投資效率及進行風險管理。屆時基金參與融資融券、轉融通等業務的風險控制原則、具體參與比例限制、費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關事項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待基金參與融資融券和轉融通業務的相關規定頒布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變本基金既有投資策略和風險收益特徵並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參與融資融券業務以及通過證券金融公司辦理轉融通業務,以提高投資效率及進行風險管理。屆時基金參與融資融券、轉融通等業務的風險控制原則、具體參與比例限制、費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關事項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
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ETF聯接基金,主要通過投資於目標ETF實現對標的指數的緊密跟蹤。本基金力爭將本基金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控制在0.35%以內,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4%以內。
(一)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目標ETF、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其中投資於目標ETF的比例不少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0%。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於非成份股、新股、債券、權證、股指期貨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目的是為了使本基金在應付申購贖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蹤標的指數。
本基金將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基金資產在各類資產上的配置比例,以保證對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
(二)目標ETF投資策略
1、投資組合的投資方式
在基金的日常投資管理中,本基金將主要通過一級市場利用股票組合申購和贖回目標ETF的基金份額,實現指數化投資目標。同時,本基金也可通過二級市場在證券交易所直接買入、賣出目標ETF基金份額。當目標ETF申購、贖回或交易模式進行了變更或調整,本基金也將作相應的變更或調整,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2、投資組合的調整
本基金將根據開放日申購和贖回情況,決定投資目標ETF的時間和方式。
(1)當淨申購時,本基金將根據淨申購規模及倉位情況,決定股票組合的構建、目標ETF的申購或買入等;
(2)當淨贖回時,本基金將根據淨贖回規模及倉位情況,決定目標ETF的贖回或賣出等。
(三)股票投資策略
1、股票組合構建原則
根據標的指數,結合研究報告和基金組合的構建情況,採用被動式指數化投資的方法構建股票組合。
2、股票組合構建方法
本基金將以追求跟蹤誤差最小化進行標的指數的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投資。本基金採用被動式指數化投資的方法,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的構成及權重構建股票投資組合。如有因受成份股停牌、成份股流動性不足或其它一些影響指數複製的市場因素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結合經驗判斷,對股票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以更緊密的跟蹤標的指數。
3、股票組合的調整
(1)定期調整
本基金所構建的股票組合將根據所跟蹤的標的指數對其成份股的調整而進行相應的定期跟蹤調整。
(2)不定期調整
基金經理將跟蹤標的指數變動,基金組合跟蹤偏離度情況,結合成份股基本面情況、流動性狀況、基金申購和贖回的現金流量情況以及組合投資績效評估的結果,對投資組合進行監控和調整,密切跟蹤標的指數。
針對我國證券市場新股發行制度的特點,本基金將參與一級市場新股認購,由此得到的非成份股將在其規定持有期之後的一定時間以內賣出。
(四)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自上而下的巨觀分析,結合對金融貨幣政策和利率趨勢的判斷確定債券投資組合的債券類別配置,並根據對個券相對價值的比較,進行個券選擇和配置。債券投資的主要目的是保證基金資產的流動性,有效利用基金資產。
(五)股指期貨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貨投資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資策略,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主要採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契約,通過對現貨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究,結合股指期貨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估值水平,與現貨資產進行匹配,通過多頭或空頭套期保值等策略進行套期保值操作。
本基金運用股指期貨的情形主要包括:對沖系統性風險;對沖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如大額申購贖回等;對沖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跟蹤標的指數的風險;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槓桿作用,降低股票和目標ETF倉位頻繁調整的交易成本,達到有效跟蹤對標的指數的目的。
(一)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目標ETF、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其中投資於目標ETF的比例不少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0%。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於非成份股、新股、債券、權證、股指期貨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目的是為了使本基金在應付申購贖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蹤標的指數。
本基金將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基金資產在各類資產上的配置比例,以保證對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
(二)目標ETF投資策略
1、投資組合的投資方式
在基金的日常投資管理中,本基金將主要通過一級市場利用股票組合申購和贖回目標ETF的基金份額,實現指數化投資目標。同時,本基金也可通過二級市場在證券交易所直接買入、賣出目標ETF基金份額。當目標ETF申購、贖回或交易模式進行了變更或調整,本基金也將作相應的變更或調整,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2、投資組合的調整
本基金將根據開放日申購和贖回情況,決定投資目標ETF的時間和方式。
(1)當淨申購時,本基金將根據淨申購規模及倉位情況,決定股票組合的構建、目標ETF的申購或買入等;
(2)當淨贖回時,本基金將根據淨贖回規模及倉位情況,決定目標ETF的贖回或賣出等。
(三)股票投資策略
1、股票組合構建原則
根據標的指數,結合研究報告和基金組合的構建情況,採用被動式指數化投資的方法構建股票組合。
2、股票組合構建方法
本基金將以追求跟蹤誤差最小化進行標的指數的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投資。本基金採用被動式指數化投資的方法,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的構成及權重構建股票投資組合。如有因受成份股停牌、成份股流動性不足或其它一些影響指數複製的市場因素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結合經驗判斷,對股票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以更緊密的跟蹤標的指數。
3、股票組合的調整
(1)定期調整
本基金所構建的股票組合將根據所跟蹤的標的指數對其成份股的調整而進行相應的定期跟蹤調整。
(2)不定期調整
基金經理將跟蹤標的指數變動,基金組合跟蹤偏離度情況,結合成份股基本面情況、流動性狀況、基金申購和贖回的現金流量情況以及組合投資績效評估的結果,對投資組合進行監控和調整,密切跟蹤標的指數。
針對我國證券市場新股發行制度的特點,本基金將參與一級市場新股認購,由此得到的非成份股將在其規定持有期之後的一定時間以內賣出。
(四)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自上而下的巨觀分析,結合對金融貨幣政策和利率趨勢的判斷確定債券投資組合的債券類別配置,並根據對個券相對價值的比較,進行個券選擇和配置。債券投資的主要目的是保證基金資產的流動性,有效利用基金資產。
(五)股指期貨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貨投資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資策略,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主要採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契約,通過對現貨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究,結合股指期貨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估值水平,與現貨資產進行匹配,通過多頭或空頭套期保值等策略進行套期保值操作。
本基金運用股指期貨的情形主要包括:對沖系統性風險;對沖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如大額申購贖回等;對沖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跟蹤標的指數的風險;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槓桿作用,降低股票和目標ETF倉位頻繁調整的交易成本,達到有效跟蹤對標的指數的目的。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1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
場外投資者可選擇現金分紅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場內投資者的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具體權益分配程式等有關事項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
場外投資者可選擇現金分紅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場內投資者的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具體權益分配程式等有關事項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