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雲浮市雲城區人民法院

廣東省雲浮市雲城區人民法院

廣東省雲浮市雲城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94年9月14日,前身是雲浮縣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雲浮市區天平路8號。全院現有人員94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3.3%,其中碩士2人,占總人數的3.3%。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雲浮市雲城區人民法院
  • 區位:廣東省雲浮市雲城區
  • 地址:廣東省雲浮市雲城區天平路8號
  • 郵政編碼:527300
  • 聯繫電話:0766-8983989
  • 成立時間:1994年9月14日
  • 全院人數:94人
  • 院長姓名:趙恆愛
院情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院情簡介

廣東省雲浮市雲城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94年9月14日,前身是雲浮縣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雲浮市區天平路8號。全院現有人員94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3.3%,其中碩士2人,占總人數的3.3%,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廣東省雲浮市雲城區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商事審判庭)、行政庭,河口人民法庭,執行局,辦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紀檢組、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等總計13個部門,以及信訪室一個二級機構。

法院建設

近年來,雲城區法院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攻堅克難、打黑除惡,依法審理了上千件刑事案件,有力打擊了刑事犯罪行為,為創建平安雲城、促進轄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由於工作成績突出,2011年、2013年該院刑事審判庭分別被市中級法院榮記集體三等功,2014年被省高級法院榮記集體二等功。一、 確保案件質量與效率,嚴格依法辦案雲城區法院刑事審判庭現有幹警6人,其中法官3人,兩年來共審結各類刑事案件657件,判處罪犯917人,法官每年的人均辦案量高達109件。儘管案多人少問題突出,但該院法官們頂住工作壓力、堅守底線,努力把提高辦案效率、加大打擊力度與保證辦案質量有機統一起來,嚴格按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嚴把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適用關,力求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的鐵案。為準確、及時、有效地懲罰犯罪,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做到審判及時、結果公正,對公訴案件基本做到“三個當天”,即當天審查立案、當天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副本、當天指定案件承辦人,縮短辦案期限。在加快辦案速度的同時,嚴格執行程式法的規定,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充分聽取控辯雙方關於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方面的不同意見,通過程式公正保證實現實體公正。從立案審理到裝卷歸檔的每一個環節,都嚴格按照新的《刑事訴訟法》和新的《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尤其是立案管轄、相關人員的迴避、證據的審查、強制措施的適用等方面,更是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同時,強化審限意識,對符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依法適用簡易程式,兩年來,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就達283件,占審結案件的46.6%,全部刑事案件均在審限審結。二、 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維護公平正義全面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通過“嚴”消除不和諧因素,通過“寬”增加和諧因素。加大對性質惡劣的嚴重暴力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和嚴重影響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的打擊力度,嚴懲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對於罪行較輕的初犯、偶犯、過失犯,或有自首、立功等情節的被告人,則應依法從輕、減輕或免於刑事處罰,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兩年來,共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3人,其中因搶劫、搶奪、綁架犯罪的9人,因受賄犯罪的1人,因毒品犯罪的2人,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的1人。積極推行量刑規範化,使量刑程式標準化、科學化。刑事審判庭嚴格按照‘一案一被告人一罪一表’的要求編制量刑規範表,用量化的方法,對量刑起點、基準刑、以及量刑情節對基準刑的調節比例分別填寫,量刑過程一目了然。這種量化的方式得出的結果更為準確,一定程度上實現了量刑均衡操作。近兩年新受理的刑事案件,凡涉及省高院量刑意見的15類犯罪,全部執行量刑規範化進行量刑,逐步實現了“三升三降”,即試行案件數、試行比例、服判息訴率穩步提升,試行案件抗訴率、抗訴率、發改率逐步下降。三、 狠抓大要案件審理,突出打擊重點雲城區法院始終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作為審判工作的首要任務,依法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刑事犯罪,重點打擊有組織犯罪、帶黑社會性質的團伙犯罪和嚴重暴力犯罪。兩年來,重點審理了被告人溫金洪非法吸收71人存款總計人民幣7.25億元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38名被告人的開設賭場犯罪案件、嚴家浩涉黑案件、梁強學等19名被告人的涉黑案件;審理涉外刑事案件1件,開創了我市涉外刑事案件由基層法院集中審理的先河。在審理被告人溫金洪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公司印章罪、抽逃出資罪一案中,被告人溫金洪非法吸收71人的存款總計人民幣7.25億元,數額巨大,並造成損失1.82億元。該案涉及面之廣、當事人之多、涉案金額之大,為我市審判史上所罕見。刑事審判庭全體人員克服案卷多、數據多、時間緊等的一連串實際困難,在最短的時間內順利地審結了該案,有力震懾了犯罪分子,也安撫了投資者,教育了廣大人民民眾,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案件審結後,並積極向相關部門提出了司法建議,為相關部門更好的避免和打擊金融犯罪獻計獻策,為我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審理被告人葉桂標、梁潔七涉嫌販賣毒品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梁潔七是無國籍人,該案是雲城區法院第一次受理的涉外刑事案件。對於剛接觸該案的主辦法官、合議庭成員、書記員來說,面臨著新的挑戰,為此,刑事審判庭全體人員秉持嚴格按照刑事訴訟程式審理該案的精神,同心協力,積極向市中院及相關法院的同志請教,按照每個步驟認真做好程式上的工作,確保程式不出問題,在審理過程中,充分尊重了被告人享有的的訴訟權利,嚴格適用刑法的規定以及定罪量刑的相關規則,積極穩妥的審理了該案,該案宣判後被告人沒有抗訴,體現了被告人對該案審理的認可,為今後的涉外刑事審判工作積累了寶貴經驗。四、堅持懲罰與教育相結合,彰顯人文關懷在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堅持懲罰與教育相結合,執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對未成年人犯罪以“少刑字”進行立案受理,專門安排熟悉未成年人特點、善於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並且具有豐富審判經驗的審判人員來處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注意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和心理特點,依法準確、及時地查明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對於構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對其依法處以刑罰的同時,幫助其認識犯罪原因和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確有悔罪表現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做好審前階段法制教育、庭審階段認罪教育、宣判階段服法教育、改造階段悔過自新教育的“四個環節”教育。對於立案時未滿十八周歲且其沒有委託辯護人的的未成年被告人,刑事審判庭一律為其指定辯護人,近兩年來,審理的未成年人案件19件51人,其中適用緩刑的有3人,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辯護人41人次,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少年審判工作也得到了上級法院的充分肯定,2012年,該庭一名女法官被省高級法院評為全省少年審判先進個人。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廣東省雲浮市雲城區人民法院共榮立集體二等功1個次,個人三等功13人次,集體三等功12個次;先後湧現出“全省人民陪審員工作先進集體”、“人民陪審員調解工作先進個人”、“全省法院聯絡工作集體嘉獎”、“全國法院排頭兵工作嘉獎個人”、“優秀司法統計員”、“優秀檔案員”、“全省少年審判工作先進個人”、“法警執法規範化先進集體”、“法警執法規範化先進個人”“全省法警體能達標活動先進個人”等稱號。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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