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醫院管理局

廣東省醫院管理局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的一個職能管理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責是,探索公立醫院管辦分開”的實現形式,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陸續出台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常規政策,遏制醫院亂開大處方、大檢查,三級醫院檢驗檢查結果互認推廣到全省三級醫院。指導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理事會等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形式;建立院長負責制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制度並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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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

2013年1月5日,廣東省政府發布《廣東省“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提出將探索公立醫院“管辦分開”的實現形式,成立廣東省醫院管理局,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推進藥品流通領域和藥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發揮商業保險機構服務醫保管理體系的作用。
公立醫院“管辦分開”
繼成都、北京等地先後設立醫院管理局,廣東“十二五”醫改方案也提出將在2013年成立廣東省醫院管理局,這是全國省級行政單位率先提出設立醫院管理局。
根據《實施方案》,廣東“十二五”期間將統籌推進公立醫院定性、分類、機構編制等改革,探索公立醫院“管辦分開”的實現形式,將政府對公立醫院的行業管理職責和舉辦職責適度分開,將成立廣東省醫院管理局;指導各地結合事業單位改革和事業機構編制管理,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
同時,探索建立理事會等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建立院長負責制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制度,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實行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契約管理,推進公立醫院醫務人員養老等社會保障服務社會化。
對此,醫療機構人士分析, “管辦分開”、“醫藥分開”是多年來困擾公立醫院改革的難題,醫管局的設立意在“管辦分開”上有所突破。成立醫管局可以有效的加強政府對醫院的監管。但是,該人士也指出,醫管局對醫院的管理,其實質還是行政管理,還沒有真正衝破原有的體制。唯有建立起了獨立健全的醫院法人治理機制,才能實現徹底的‘管辦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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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醫院藥價居高不下的問題,廣東提出改革藥品價格形成機制,選取臨床使用量較大的藥品,依據主導企業成本,參考藥品集中採購價格和零售藥店銷售價格以及民營醫院藥品採購價格等市場交易價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導價格,並根據市場交易價格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
“2012年起建立覆蓋全省的醫藥價格監測網路,2012年底前完成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定的全國各省省級定價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報送系統平台建設,2014年底前建立500家以上經營企業醫藥價格監測點,2015年底前完成國家發展改革委委託的全國性醫藥價格監管服務平台建設任務。”《實施方案》訂立了這樣的目標。
引入商業保險機構
廣東“十二五”醫改方案中多次提到,引入商業保險機構服務醫保管理體系。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通過競爭擇優委託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在備受關注的“大病醫保”方面,實施方案提出將推廣“湛江模式”,從基金管理辦法、大病救助、加強診療行為監督、引入保險公司競爭、購買服務、加強信息化建設等方面進一步總結完善,著力提高醫療保障水平。並推動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供應商的談判機制和購買服務的付費機制。在提高基本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和高額醫療費用支付比例的基礎上,統籌協調基本醫保和商業健康保險政策,探索利用基本醫保基金購買商業大病保險或建立補充保險等方式。
同時,完善商業健康保險產業政策,引導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長期護理險、特殊大病保險等健康保險產品。並鼓勵企業、個人通過參加商業健康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解決基本醫療保障之外的需求,落實稅收等相關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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