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有關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管理和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進行行政執法工作。 (二)制定和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各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三)管理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負責對生產企業實施產品質量監控和強制檢驗;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鑑定;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行為,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連平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 屬性:職能部門
- 類型:監督
- 用途:質量監管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有關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管理和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進行行政執法工作。
(二)制定和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各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三)管理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負責對生產企業實施產品質量監控和強制檢驗;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鑑定;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行為,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
(四)管理和指導全縣質量工作;組織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組織擬訂提高本縣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參與上級主管部門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和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意見;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認證和質量體系認證的管理工作;依法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標準登記工作,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企業的標準化工作,推行農業標準化工作;管理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負責全縣計量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量值傳遞和溯源;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七)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授權和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監督管理。
(八)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九)負責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管理防偽技術產品工作。
(十)承擔政府“打假辦”的日常工作。
(十一)管理局直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工作;管理本縣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等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所在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制定和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各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三)管理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負責對生產企業實施產品質量監控和強制檢驗;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鑑定;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行為,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
(四)管理和指導全縣質量工作;組織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組織擬訂提高本縣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參與上級主管部門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和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意見;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認證和質量體系認證的管理工作;依法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標準登記工作,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企業的標準化工作,推行農業標準化工作;管理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負責全縣計量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量值傳遞和溯源;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七)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授權和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監督管理。
(八)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九)負責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管理防偽技術產品工作。
(十)承擔政府“打假辦”的日常工作。
(十一)管理局直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工作;管理本縣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等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所在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政策法規宣傳股 3、質量股 4、標準化股 5、計量股 6、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股 7、食品監管股 8、稽查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