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質監局關於批准籌建雲計算等廣東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大力推進實施標準化戰略,充分發揮標準化在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的技術支撐作用,建立完善我省先進標準體系,經研究,決定批准籌建雲計算、氣象、信息傳輸線纜及連線技術等廣東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下稱技術委員會)。現將有關籌建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質監局關於批准籌建雲計算等廣東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通知
  • 發布單位:廣東省質監局
一、技術委員會組成
(一)技術委員會委員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原則上應以企事業單位為主體,由來自生產、使用、銷售等方面的企業和科研院所、檢測機構、高等院校、行業協會(學會)、消費者、認證機構等相關方的代表組成。同一單位擔任主任委員(含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含副秘書長)和普通委員的代表各不得超過1人,秘書長和主任委員不得來自同一單位。
(二)技術委員會委員應為相關領域專家。技術委員會委員必須是在職人員,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各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從事標準化管理的人員不得在技術委員會中擔任職務。
(三)技術委員會委員應達到一定數量並為單數,委員數量應不少於21人,其中主任委員1名,秘書長1名,副主任委員和副秘書長各不超過2名。
二、技術委員會籌建
(一)徵集委員。籌建單位可憑本通知向有關單位發函徵集委員,並將徵集委員函在本單位和省質監局網站上公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相關單位推薦,主任委員一般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副主任委員一般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與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相對應的職務。秘書長原則上由籌建單位推薦,必須具備較強的組織、計畫、協調、管理能力及專業技術水平。委員由相關單位推薦。
(二)擬定技術委員會組成方案。根據委員徵集情況,籌建單位應召集包括委員推薦單位在內的有關方面協商形成技術委員會初步組成方案。
(三)研究標準體系框架。籌建單位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對本技術委員會負責制修訂地方標準領域內的地方標準體系框架進行研究,形成本領域地方標準體系框架表初稿,用於指導技術委員會申報地方標準項目等工作。
(四)準備技術委員會成立相關材料。籌建單位填寫《廣東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登記表》、《廣東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登記表》、《廣東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匯總表》、《秘書處承擔單位在人員、經費及辦公條件等方面的支持情況表》,並起草技術委員會章程、秘書處工作細則和今後1-3年工作計畫(包括擬制修訂地方標準項目及進度安排,擬組織或參加的國家、行業標準化活動等)。
(五)申報成立技術委員會。籌建單位在6個月內完成技術委員會籌建工作,並將技術委員會成立相關材料及申請成立檔案報我局。我局將按有關規定對技術委員會成立方案進行審核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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